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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招标代理公司合同通用版范文

时间: 佳洁 委托代理合同

委托招标代理公司合同通用版范文(精选篇1)

委托方:

受托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浙江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浙江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公平、公正、平等、自愿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甲方建设工程招标代理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某某工程

2、工程地址: 3、资金来源:拨款及自筹

4、工程投资总额:185万

5、建筑面积:1327.08平米

6、其他:

二、招标代理业务的范围

1、委托代理招标内容〔有委托的在( )中打√,并说明具体内容〕

( )勘察

( )设计,具体包括:

( √)施工,具体包括:工程量清单编制及招标代理

( )监理,具体包括:

( )设备,具体包括:

( )材料,具体包括:

( )其他

2、委托代理范围内单项合同估算

三、代理业务的内容——代理事项:(双方应明确具体代理事项)

1、拟订招标方案;

2、向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招标申请,发布招标公告;

3、协助招标人审查投标人资格;

4、编制招标文件(包括资格预审文件);

5、实物工程清单;

6、编制参考价或标底;

7、组织投标人踏勘现场和答疑,整理答疑纪要;

8、组织开标、评标和定标;

9、提交招投标书面情况报告;

10、协助工程合同的签订;

11、与工程招标有关的其它事项。

四、招标代理时限

从本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甲乙双方实际、全面履行合同义务后,本合同终止。

五、甲方的权利

1、有权参与招投标的有关活动。

2、有权要求代理人及时提供代理工作阶段性的进展情况。

3、有权要求代理人更换不称职的人员或应回避的人员。

4、有权确定代理人的具体代理事项。

5、如甲方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现代理人在代理活动中违反有关的法律、法规或建设程序并经确认,甲方有权要求代理人纠正,直至终止合同。

六、甲方的义务

1、提供招标工程所需的有关工程批准文件、施工图等有关资料;并对其完整性、准确性负责,使招标工作具备条件。

2、协助招标过程中与有关管理部门的协调;尽可能向乙方提供便利条件,以保证招标工作顺利完成。

3、主持对投标单位的资格预审及业绩考察;

4、审核招标文件、答疑纪要等有关资料;

5、参与招标活动全过程,包括主持开、评标活动;

6、主持签约工作。

7、依据合同和法律应履行的其他义务。

七、乙方的权利

1、有权拒绝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以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的人为干预。

2、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授权范围内办理委托项目的招标工作。

3、如甲方的某些条件和要求不符合现行的法律、法规或程序,乙方可以建议甲方进行修改。拒不修改的,乙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履行合同。

八、乙方的义务

1、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相关规定,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工作原则。遵守法律法规关于招标人的管理规定。

2、在委托授权范围内为甲方提供招标代理服务,不得将本合同所确定的招标代理服务转让给第三方。

3、在甲方的配合下认真制定招标工作的进度计划,认真完成各项代理事项。做好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解释工作,并向甲方提交代理报告。按合同规定的时限完成招标内容。

4、对招标中各项计算数据、技术分析结论等的科学性、正确性负责。以法律法规政策为依据,坚持客观公正的原则,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成果允许偏差值控制在±3%以内。

5、依据委托合同维护招标人的合法权益,对代理事项内应当的内容保守秘密。

6、接受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管理。

7、依法应承担的其他义务。

九、合同价款及支付办法

1、委托招标代理费:本次招标代理收取委托代理费按临安市物价局临价字(20__)第137号文件收费标准计取。

2、预算费按浙江物价局(20__)84号文件收费标准计取。

3、专家评审费,由甲方支付。

4、招标公告费、场租费,交易费由甲方支付。

5、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收取成本费,由乙方收取。

7、招标代理服务费待招标工作完成并提交代理报告经甲方认可后7天内一次性结清。

8、其它:

十、违约责任

1、如乙方在完全履行本协议所规定的职责情况下,由于甲方原因导致失败,所发生的费用则由甲方承担。合同履行期限内,非乙方原因,甲方提前解除合同,甲方应视代理工程完成情况,给予乙方赔偿。

2、由于乙方未履行本协议所规定的职责而导致招标失败,招标中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合同履行期限内,非甲方原因,乙方提前解除合同,乙方应给予甲方赔偿。

3、由于乙方原因出现漏项、漏量等代理质量问题,影响造价5%以上的,每出现一次,扣除代理费用的5%违约金;若出现严重的质量问题,对总造价影响偏差在10%以上的,除追究以上赔偿外,还需赔偿违约金1000元。

4、因不可抗力原因,致使一方不能履行合同,不承担违约责任,但应将情况尽快通知另一方,并应尽量减少由此发生的损失。

十一、争议解决

甲方、乙方如在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应尽力协商解决或提交工程建设主管部门调解,协商、调解不成时,双方可以选择以下方式解决争议:

(1)向杭州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十二、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十三、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二份,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十四、补充条款

6、投标单位需施工图纸由甲方提供,相关资料押金,由乙方收取。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日期:

日期:

委托招标代理公司合同通用版范文(精选篇2)

甲方:(委托人)__有限公司

乙方:(被委托人)__有限公司

甲方作为__"金世界"项目的开发建设单位,乙方作为具有招标代理主体资格的代理机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双方充分协商,就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委托代理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特订立本合同。

1.工程建设项目概况如下:

项目名称:__"金世界"项目拆迁B区。

项目地点:石家庄市桥西区南小街以西,木利街以东,裕园广场规划路以北,永安街以南。

项目内容:商品楼及回迁楼。

项目规模:建筑面积约10万平方米。

总投资:约30000万元。

2.委托范围

2.1委托代理招(议)标范围:

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重点设备和材料采购。

2.2委托代理的工作内容:

(1) 代拟发包方案,办理项目登记;

(2) 编制工程招标方案,发布招标公告;

(3) 对投标单位进行资格审查,并负责编制资格预审文件;

(4) 对投标人有关资质证件,社会信誉及工作质量、能力和其他内容考察;

(5) 组织评审机构,按评审标准和办法确定资格预审合格单位,并发放"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

(6) 编制招标文件,并办理招标文件的备案工作;

(7) 编制工程量清单;

(8) 根据甲方委托编制标底并负责;

(9) 组织投标人现场踏勘、对招标文件答疑及补充。并做好会议纪要,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在规定时间内发至各投标人;

(10)组织开标、评标;

(11)协助甲方组织召开定标会议,发放中标及未中标通知书;

(12)草拟工程合同,可参与承包合同的签订,根据招标文件及中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明确的各项承诺,组织关于合同条件各项谈判;

(13)编制招投标情况书面报告,将代理过程中直接形成的各种原始记录,系列文件及时装订、整理、存档并报工程招投标督管理机构备案;

(14)将所有备案资料在招投标监督管理机构备案通过,完成承包合同的备案;

(15)与发包有关的其他事宜;

3.代理费用的负担及支付方式由甲乙双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依据,经甲乙双方协商确定。

4.甲方的权利

4.1甲方有权确定招(议)标形式及方式。

4.2甲方有权参与招投标的有关活动,有权确定乙方的具体工作内容。

4.3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及时提交招(议)标代理工作阶段性的工作报告,及招标备案资料。

4.4甲方有权对乙方参与招(议)标的工作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有权要求乙方更换不称职的工作人员或应回避的人员。

4.5甲方可自行编制标底,也可委托乙方负责编制标底。

4.6甲方有权审阅乙方编制的招(议)标文件,并提出修改意见。

4.7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招(议)标代理前对其所要进行的工作提交一份详细的计划,包括:招(议)标工作的组织、招(议)标工作的人员安排、招(议)标工作的进度安排、招(议)标工作的阶段性会议、向甲方应作的阶段性汇报,并有权要求乙方严格按计划进行招标代理活动。

4.8在出现非正常情况或重大问题时乙方必须及时向甲方汇报,而不是自行决定。

4.9在代理业务中,乙方应充分听取甲方的意见和要求,并且将甲方意见和要求深入地贯彻到招(议)标文件及代理工作中,以确保完全实现甲方的委托意愿。乙方同时保证代理工作的合法有效。

4.10如果乙方的工作成果未实现甲方在本合同4.9中的合同目的,或者是乙方违反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以及泄露招标的秘密,给招标人造成损失或影响招投标活动正常进行的,甲方有权立即终止合同,并按有关法律、法规索取经济赔偿,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4.11自拟定发包方案、中标通知书至提交招投标情况书面报告所形成的资料、文件必须经甲方签字盖章,方可生效。

5.甲方义务

5.1项目招标前甲方根据招标工作的实际需要向乙方提供完整、正确的基础资料、相关文件及便利条件(包括:资金来源、报建手续、场地条件等)。

5.2甲方授权熟悉本项目情况的代表,负责与乙方联系。

6.甲方的责任

6.1甲方按双方商定的内容、时间向乙方提交基础资料及相关文件和要求,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和时限性负责。

6.2甲方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导致乙方不能收到应得代理费,乙方可以依法向甲方索赔。

7.乙方权利

7.1在审查投标人资质中,遵照招(议)标文件的规定及甲方的授权,有权提出对投标人的投标资格进行确认与否的建议。

7.2对甲方要求的投资、质量、工期目标内容有进行改进的建议权。

7.3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授权范围内办理委托项目的招标工作。

8.乙方义务

8.1针对甲方的委托,乙方应成立专门的招标代理项目组,并任命经甲方认可的具有工程建设类执业注册资格(高级职称)的专业人员为项目组组长,专职负责甲方委托项目的招标代理工作。并将项目组组成人员情况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交,作为合同的附件。

8.2在代理招标中乙方有义务向甲方宣传解释国家、省、 市有关招标投标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保证招标投标工作的顺利进行和合法性。

8.3在履行甲方委托工作期内,乙方应运用合理的专业技能为甲方提供咨询服务,严格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关于招标人的各项义务,公正维护各方的合法权益。

8.4乙方应积极协调甲方做好招(议)标前期的准备工作,提供有关咨询服务,并严格履行招(议)标工作的全部内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本合同所确定的招(议)标代理服务转让给第三方。

8.5乙方应对招(议)标工程的各种数据、资料严格,不得接受与此项目有关的投标咨询。

8.6乙方不得与被代理招(议)标工程的投标人有隶属关系或着其他利益关系。乙方的工作人员如与本项目潜在投标人有任何利益关系应主动提出回避。乙方不得参与任何可能与甲方利益相冲突的活动。

9.乙方的责任

9.1按时完成甲方委托的招(议)标工作内容,对招(议)标有关的各项数据、技术经济分析结论等的完整性、真实性负责。

9.2在合同履行期内,如乙方要求终止代理工作,或解除合同,乙方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损失。

9.3乙方在责任期内应当履行约定的义务,因乙方过失而造成甲方及其他当事人的经济损失,应当向甲方及其他当事人进行赔偿。

9.4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收取投标单位的回扣,不得接受投标单位的任何礼品及宴请。

10.招标代理业务时限自勘察设计招标至拆迁B区整体工程验收投入使用。

11.争议解决

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2.其他

12.1投标担保要求

乙方需在招(议)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担保,投标担保可采用投标保函或者投标保证金的方式,具体方式和数额由甲方在招(议)标工作开展前确定。

12.2完成招标代理工作中费用承担的约定:

合同生效期间发生的通知费、打字复印费、会务费、专家评审费(包括外埠专家的差旅费、住宿费)及其他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12.3因不可抗力或非甲方自身过错而导致的工程项目不可实施,或本合同无法执行时,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并有权终止合同。 12.4根据《招标投标法》之规定须重新开展招(议)标代理工作时,乙方不再重复收取代理费。

12.5补充条款: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13.合同文本

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地址: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

帐号:

年 月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地址: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

帐号:

年 月 日

委托招标代理公司合同通用版范文(精选篇3)

甲方(委托方):

住所:

乙方(代理方):

住所: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方委托乙方就项目(详见附表)组织招标工作,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元,乙方同意接受甲方的委托,按照甲方的要求和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组织招标。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就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委托代理招标的工程项目概况

(一)工程项目名称:

(二)工程规模:

(三)投资规模:

(四)建设地点:

(五)项目批准文号:

(六)招标内容:

(七)招标方式:

(八)标段:

(九)质量要求:

(十)工期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十一)对投标单位资质等级要求:

(十二)资金来源:

第二条委托范围(代理内容)

(一)与甲方共同拟定招标方案;

(二)编制和发布招标公告;

(三)编制和发售招标文件(包括投标资格预审文件);

(四)协助甲方审查投标申请人资格;

(五)主持并组织答疑会,并印发答疑会议纪要;

(六)协助甲方组织开标、评标,协助甲方定标;

(七)编写招标投标情况书面报告,向有关监督管理部门进行备案。

第三条履行期限

自    年    月    日起至甲方与中标人签订承发包合同之日止。

第四条甲方提供的有关资料及时间

(一)提供的有关资料;

1、现有图纸资料各套;

2、建审批件各份。

(二)提供资料的时间:

第五条理费用及支付方式

参考内容:

第1种:

(一)代理招标费:按中标价的%计取。本合同签订的同时,甲方向乙方付人民币万元作为(定金/预付款),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并且乙方代理工作全部完成后甲方付清全部代理费用(若约定定金的,定金可充抵)。

(二)聘请评标专家报酬及费用由方按实际发生额承担和支付;

(三)其它费用:

第2种:

(一)乙方按经甲方审核确认的标底总价的%收取标底编制费,按经甲方审核确认的标底总价的%收取招标代理费。

(二)标底编制费及代理费用于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的天内以(现金、支票、汇票)的形式一次交清。

(三)聘请评标专家报酬及费用由方按实际发生额承担和支付;

(四)乙方完成所有工作不再收取其他费用。

第3种:

(一)本工程项目施工招标,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按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例如计价格[2002]1980号)文的有关规定及双方签订的有关代理协议执行。

(二)场地使用费及公证费由方承担和支付。

(三)专家咨询费、招标会务费、评标服务费由方承担和支付。

(四)报名费及出售招标文件的费用由方收取。

(五)招标人自本合同签订生效后日内预付招标代理费人民币万元,余款待招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并与中标单位签订施工合同后天内结清。

其它方式:

第六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

1、依法选定招标方式;

2、确定工程的承包方式;

3、采用邀请招标方式的,可推荐投标人(其投标资格亦须审查);

4、依法决定评标委员会的组成人数并派出代表参加评标委员会;

5、在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中确定中标人;

6、对招标文件中的实质性内容的审查把关;

7、了解招标工作情况并对乙方受委托事项进行监督;

8、对于由于乙方原因致使招标失败而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有权要求乙方赔偿;

9、其它权利:

(二)甲方的义务

1、甲方指定(职务:)作为甲方的全权代表,代表甲方联系和处理招标过程中的有关具体事项,并派同志协助乙方开展招标工作;

2、依据本合同约定支付乙方代理费以及承担并支付相关费用;

3、负责工程前期报建工作,提供项目批文及规划许可证、报建表。

4、向乙方提供招标所需的图纸、技术、服务、商务等材料和要求;

5、负责审核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经甲方审核后,方可对外发售;

6、监督招标过程,派员参加开标、评标、定标工作;

7、与乙方共同确定评标委员会人员组成;

8、根据乙方提供的评标报告,确定中标人;

9、对评标内容,做好评标过程的有关工作;

10、应根据中标优选方案尽快确定中标人,并在招标文件基础上,于定标后30天内和中标人签订承包合同;

11、为了使招标工作顺利进行,甲方应负责协调招标项目的外部关系,为乙方提供外部条件;

12、乙方提出的招标工作中需要由甲方决定或提供的事项,甲方应及时给予解决;

13、对于乙方组织的现场踏勘、招标文件答疑和开标会应予积极配合;

14、甲方与中标人签订承发包合同的情况应及时向乙方反馈,正式签订的合同副本(或复印件)送一份交乙方存档。

15、甲方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收回落标人的施工图等资料并退回投标保证金,在与中标人签订施工合同后退回中标人的保证金。

16、其它义务:

第七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的权利

1、在委托代理范围内负责组织招标过程的各项工作;

2、对选择招标方式和承包方式有建议权;

3、独立编制工程量清单;

4、对工程中按市场价格的材料的价格有调查和提议权;

5、乙方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向中标人收取招标服务费。

6、对于由于甲方原因致使招标失败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有权要求甲方赔偿。

7、其它权利:

(二)乙方的义务

1、乙方指定(职务:)全权代表乙方联系和处理招标过程中的有关具体事项,接受和签收甲方提供的技术、服务、商务等材料和要求;

2、根据甲方提供的技术、服务、商务等材料和要求,负责编制、印刷、发售、解释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编写的内容应便于日后工程管理、规避招标人风险、建设目标可控;

3、及时向招标人报送相关资料,即在发售招标文件(包括答疑纪要)的同时,按招标人要求的份数提交正式的招标文件给招标人,评标结束后的第二天将拟中标人的投标资料提交给招标人。

4、刊登招标通告,发投标邀请函;

5、负责处理投标人有关招投标的问题,并主持召开招标文件答疑会,并在招标中心审查后,形成书面材料分发给投标人;

6、负责接收投标人对工程量清单、招标文件、现场踏勘的疑问,并及时将投标疑问书面通知招标人;

7、负责将招标答疑内容、招标文件澄清修改通知以及招标投标活动其它变更通知在公布,并在该网同时告知投标人索取书面招标答疑纪要、招标文件澄清修改通知、工程最高控制价等文件的时间、地点、联系人及电话。

8、落实开标和评标地点等有关的招标事务;

9、提供专家库,与甲方共同确定评标委员会人员组成;

10、依据本合同规定承担并支付相关费用;

11、审查投标人资格,将审查结果通知各申请投标人;

12、与甲方协商确定开标程序,组织开标大会;

13、组织评标委员会进行评标,负责安排评标活动的有关事宜;

14、根据评标委员会的评标结论,向甲方提交评标报告;

15、根据甲方的定标意见,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向落标人发出《落标通知书》;并办理投标保证金退还事宜;

16、根据甲方的要求,协助处理合同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17、代理招标工作应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法律程序和方式组织招投标活动,圆满完成招标工作;

18、及时向甲方报告招标工作进展情况,积极采纳甲方的正当要求和合理意见,注意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

19、乙方应按国家、地方有关造价编制管理规定和当地造价管理部门规定的工程造价定额,并按当期公布的建设工程价格指数及当期建材市场信息综合价编制工程量清单和编制工程标底。

20、认真编制工程量清单并对其准确性负责,负责向造价管理部门送审所编制的工程量清单及工程预算标底事宜;

21、负责做好标底以及招标过程的有关工作;

22、负责向招投标管理机构及有关职能部门报备招投标文件和资料;

23、对招投标文件进行归档管理;

24、如果由于非招标人的原因造成第一轮招标未能确定合格的承包人,招标代理机构应负责再次招标,直至确定合格的承包人为止,由此引起的费用已包含在代理费价款内。

25、其它义务:

第八条违约

(一)任何一方违约均应赔偿对方因此而遭受的经济损失,赔偿额不超过代理费总额的%;

(二)甲方中途解除委托的,应按代理工作的已完工作量付费,并按照代理费总额的%向乙方支付违约金(或,约定定金的,不得收回定金)。乙方中途辞去委托的,应按照代理费总额的%向甲方支付违约金(或,约定定金的,应双倍退还定金)。

第九条争议

双方之间由本合同产生的或与本合同(包括但不限于有关本合同的生效、解释、履行、修改和终止)有关的一切争议、纠纷或索偿均应当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选择以下第种方式解决:

1、向地人民法院起诉。

注:管辖法院地可约定为被告所在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房地产项目所在地等,上述地点的选定最好能指向我方所在地。

2、向仲裁委员会申请按照该仲裁委员会的仲裁规则裁决,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具有拘束力。

注:所选的仲裁委员会应以靠近我方所在地并节省费用为原则。

第十条其他

(一)任何一方未取得另一方事先同意前,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部分或全部权利或义务转让给第三方。

(二)双方同意就本合同之磋商、制订及签订所引起之费用及开支各自承担。

(三)合同未经双方书面同意,不得修改;若双方对本合同有关条款一致同意进行补充、修改或变更的,双方应当进行书面确认或签订补充协议或其它类似文件,补充协议与本合同有不同规定的,按照补充协议执行,补充协议未规定的仍按本合同执行。

(四)合同的某些条款违法、无效或在法律上不能执行,或被法院、仲裁庭宣布违法或不能执行,并不影响其它条款的有效性、合法性或强制性。

(五)如任何一方并无要求另一方履行本合同内任何条款时,并不影响该方要求该条款仍被履行的权利;如本合同内任何条款确有被一方违反,而对方放弃对其追究时,不应被视作同时放弃追究任何对该条款之继续或以后之违反,或放弃在本合同下之任何权利。

(六)附件应为本合同不可分割之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附件包括:

(七)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八)本合同一式份,双方各执份,均具等法律效力。

甲方(委托方):(盖章)乙方(代理方):(盖章)

合同签订日期:年月日合同签订地点:

委托招标代理公司合同通用版范文(精选篇4)

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章)

(甲方)

代理单位:________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公章)

(乙方)

合同签订日期: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日

本合同双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单位(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单位(乙方):_______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委托方将_______项目的招标事宜委托乙方代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合同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代理业务的内容、形式

1、甲方委托乙方组织建设工程招标活动。

2、工程概况: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本次招标范围:

(1)招标代理的内容:填写申请表格,编制招标文件(包括编制资格预审文件);审查投标人资格;组织投标人踏勘现场和答疑;组织开标、评标、定标;提供招标前期咨询等业务。

(2)招标代理的形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工作条件和协作事项

1、建设工程规划临时许可证、建设项目资金来源证明等(详见《办理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需提交的资料》清单)。

2、委托方提供能够满足施工,标价计算要求的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或者经符合资质条件的工程造价咨询机构编制的建设项目投资预概算。

3、乙方代理过程中,遵守国家、地方有关工程建设招标、投标法规,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按照有关程序规定进行,接受招标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

4、委托代理人在签订本合同时,应出具委托证书。

三、委托期限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执行,中标通知书签发后自行废止。

四、费用支付方式及日期

1、本工程造价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大写),收取代理费用合计人民币_____________(大写)。付款方式为现金或转账,代理费用应在开标前全部付清。代理费用不包含编制标底的费用、资格预审及评标专家费用。(收费标准:按国家计委计价格【__】1980号)

2、投标单位购买标书每份工本费计人民币_____________元(大写),所得归乙方。

五、违约责任

1、双方都必须严格遵守签订的代理合同条款、不得违约;

2、委托方应提供真实可靠的相关资料,及按第四款第一条约定支付代理费用,否则一切责任由委托方自负。

3、双方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出现争议,可协商解决,也可由相关部门进行调解。

4、双方对代理合同条款变更时必须另签补充合同条款,补充合同条款作为本代理合同的组成部分与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报招标管理机构一份。

六、双方协议的其他条款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银行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方(乙方):_____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银行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定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委托招标代理公司合同通用版范文(精选篇5)

甲方:

乙方: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选聘乙方对德盛广场提供前期物业管理服务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章物业基本情况

第一条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名称:德盛广场

物业类型:商业综合体

座落位置:花津南路与纬六路交叉口

建筑面积:约26万平米

第二章服务内容与标准

第二条物业早期介入阶段(即从20__年10月1日起至项目整体交付完毕业主委员会成立止)

1、从物业管理和使用者的角度,为项目的规划设计提供合理化建议;

2、应甲方要求,参与本物业销售合同的评审,从物业管理的角度,提出相关修改意见,方便日后管理及控制投资成本的优化建议;

3、从开发商和物业管理的角度,参与水电设备、暖通设备等共用设施设备方案的评审,分析其选料、选型的合理性,并提出合理化建议;

4、向甲方提供项目所需的各类标识系统,以符合项目交付的需要;

5、应甲方要求参与其他相关物业配套设施的评审,并提供相关合理化建议。

第三条物业施工阶段

1、根据甲方提供的工程施工进度计划,定期对施工现场进行巡查,及时提供工程整改意见;

2、每月不定期巡视施工现场,并对施工现场的管理和工程质量及整改情况提出合理化建议,形成每月巡查报告;

3、根据工程施工进度及现状,跟进各施工项目过程(如土建、机电安装、智能化系统、景观等),进一步提供相关改进建议;

4、根据工程施工进度情况,向甲方及时提供楼宇材质保护建议,减少因施工对材质造成的损伤;

5、应甲方要求,参与隐蔽工程验收、机电设备安装调试,从方便日后使用管理及降低维保成本较低出发,提供相关改良意见

第四条物业验收阶段

1、组建物业管理处;

2、招聘员工;进行物业管理业务知识和实务操作技能培训;

3、确定物业管理和服务所达到的标准,制定前期物业管理各类方案;

4、协助甲方编制业主手册;

5、协助甲方做好工程扫尾阶段的成品保护措施;

6、参与甲方工程管理人员以及销售人员组成的联合质量检查小组,对物业单体工程、综合工程及共用设施设备逐项进行初、复验,并监督施工单位的整改情况;

7、做好物业的接管验收工作;

第五条物业交付后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乙方提供的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包括以下内容:

1、物业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2、物业共用设施设备的运行、维修、养护和管理;

3、物业共用部位和相关场地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及雨、污水管道的疏通;

4、公共绿化的养护和管理;

5、道路交通、泊位管理;

6、公共秩序维护事项的协助管理;装饰装修管理服务;物业档案资料管理;

第三章服务费用

第六条前期物业管理开办费用壹拾万元,由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签订起十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前期服务开办费。

第七条甲方向乙方全额支付物业交付后的空置房费用、第一届业主大会费用(按实际发生额结算)、物业管理服务收缴率差额部分费用(按每期应收物管费总额第一年为20%,第二年为15%向乙方补齐)差额部分费用补齐时间:在乙方预收年度物管费前一个月,由乙方向甲方预收、

第八条甲方承担前期物业管理期间发生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问题的维护费用,并承担保修内由于设施设备质量问题产生的损失费用。(可向施工单位质保金中收取)

第九条物业服务费用(不包括私家财产和报关费)具体标准如下:

1、非住宅(包括商铺)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3.5元(不包括政府规定的人行道门前三包的费用);

2、小区公共能耗费按实按月按户向小区全体业主和使用户平均分摊交纳,控制放分摊能耗由开发建筑单位承担。

第十条业主应于开发公司发出入住通知书之日起交纳物业服务费用(因业主的原因不能按时入住或入住后长期未使用的空置物业,业主应向物业管理企业书面备案,并按规定或约定综合服务费标准第一年按70%交纳空置物业管理费,第二年全额交纳空置物业管理费)。纳入物业管理范围的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因甲方原因未能按时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其物业服务费由甲方全额交纳;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业主与物业使用人之间的交费约定,业主应及时书面告知乙方。

第十一条物业管理服务费由乙方按12个月向业主预收,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应在每期的前15日履行交纳义务。业主逾期交纳物业管理费的,乙方可从逾期之日起按应缴费用的每月千分之三加收滞纳金。

第十二条若开发商与业主在销售合同中未确定由谁承担物业管理费用的,则乙方有权直接向甲方按本条约定收取物管费。

第十三条业主拒不缴纳物业管理费的,乙方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并可申请禁止该业主转让、出租或抵押物业。

第十四条停车场收费及经营收入分配采取以下方式:

1、停车场收费标准:按物价审核部门核准的价格收取费用,如前期甲方因招商采取的一系列优惠免费行为,由甲方补贴乙方。

2、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属于全体业主的所有的物业公共部分,共用设备设施(外立面的广告)统一由乙方经营。

第十五条业主或物业使用人的家庭财产与人身安全的保险由业主或物业使用人自行办理。

第十六条乙方对业主或物业使用人的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备维修养护及其他特约服务,由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按实际发生的费用计付。

第十七条乙方向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提供的其他服务项目的收费如下:

1、装修垃圾清运费按国家规定执行;

2、其他有偿服务项目的收取标准另行约定。

乙方按照上述标准收取物业服务费用,并按本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和质量标准提供服务,盈余或亏损由乙方享有或承担。

第四章物业的经营与管理

第十八条甲方应做好以下工作:

1、销售前制定《德盛广场业主临时管理条约》,并作为销售合同附件与买受人签订合约。物业销售同事,协助乙方与业主签订《德盛广场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在业主委员会成立之前,要求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共同遵守《德盛广场业主临时管理条约》和《德盛广场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

2、审定乙方提出的物业管理服务年度工作计划,审定乙方制定的物业管理制度;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

3、应贯彻执行并督促业主、物业使用人遵守物业管理及其他有关法律、政策,协助乙方落实各项管理工作;

4、负责收集、整理物业管理所需全部图纸、档案、资料,并与小区交付前及时向乙方移交;

5、按政府规定提供物业管理用房,并进行装修及配备乙方日常办公所需的相关设备(如办公电脑、打印机、传真复印机、办公桌椅、空调、办公文件柜等)。

6、按合同约定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各项费用;

7、公共能耗部分因目前无法估算,暂不约定,今后在补充协议上约定。

8、小区生活垃圾处置费用由甲方一次性向环卫部门支付;

9、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不按规定缴纳物业管理费用时,甲方应协助乙方开展催缴工作,如因为产品瑕疵、不符合交付条件等因素而导致业主不缴的费用的由甲方承担;

10、按照国家优秀住宅示范小区标准,制作、安装各类识别系统(内容由乙方提供);第十九条乙方应做好以下工作

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的约定,制定本住宅区物业管理方案;

2、受甲方委托对小区交付后的物业进行日常管理;

3、劝阻、制止损害本住宅区公共设施或妨碍物业管理的行为,并对造成的损失要求赔偿;

4、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书面告知物业使用的有关规定,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装修物业时,书面告知有关限制条件,并负责监督;

5、每12个月在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向全体业主提供专项维修资金收支使用情况;

6、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必须向业主委员会移交全部管理用房及物业管理的全部档案资料。第二十条

乙方应于停车场车位使用人签订书面的停车管理服务协议,明确双方在车位使用及停车管理服务等方面的权利义务

第二十一条

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会所属甲方所有。会所委托乙方经营管理的,乙方将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制定会所活动场所收费标准,并上墙公布(另定合同)。

第五章物业的承接验收

第二十二条乙方承接物业时,甲方应配合乙方对以下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查验:

1、物业单体的共用部位(屋顶、墙体、楼道)

2、道路市政设施;

3、环境绿化设施;

4、其他公共配套设施;

第二十三条甲乙双方确认查验过的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存在以下问题:

1、因甲方原因造成施工遗留问题的;

2、因材料质量问题未达到材料使用年限的;

3、共用设施设备未能达到正常使用寿命的;

4、保修期内进行更新和关键部件维修更新的。

甲方应承担解决以上问题的责任,解决办法如下;

1、承担维修责任和费用;

2、委托乙方维修,承担费用;

3、及时更新设施设备或相关部件,重新承担维保期。

第二十四条对于本合同签订后承接的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甲乙双方应按照前条规定进行查验并签订由甲乙双方和施工单位、材料供应单位、设备安装单位的三方协议。

第二十五条乙方承接物业时,甲方应向乙方移交下列资料;

1、竣工总平面图,单体建筑、结构、设备竣工图,配套设施、地下管网工程竣工图等竣工验收资料;

2、设施设备的安装、使用和维护保养等技术资料;

3、物业质量保修文件和物业使用说明文件;

4、有关物业销售方面的资料。

第二十六条甲方保证交付使用的物业符合国家规定的验收标准,按照国家规定的保修期限和保修范围承担物业的保修责任。

第六章物业的使用与维护

第二十七条业主大会成立前,乙方应配合甲方制定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乙方根据规章制度提供管理服务时,甲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应给予必要配合。

第二十八条乙方可采取规劝、制止、举报等必要措施,制止业主、物业使用人违反临时管理规约和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管理规章制度的行为。

第二十九条乙方应及时向全体业主通告本物业管理区域内有关物业管理的重大事项,及时处理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投诉,接受甲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监督。

第三十条因维修物业或者公共利益,甲方确需临时占用、挖掘本物业管理区域内道路、场地的,应征得相关业主和乙方的同意;乙方确需临时占用、挖掘本物业管理区域内道路、场地的,应征得相关业主和甲方的同意。临时占用、挖掘本物业管理区域内道路、场地的,应在约定期限内恢复原状。

第三十一条乙方与装饰装修房屋的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应签订书面的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就允许施工的时间、废弃物的清运与处置、装修管理服务费用等事项进行约定,并事先告知业主或物业使用人装饰装修中的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

第三十二条在小区交付前三个月甲方按规定依法无偿提供物业管理办公用房(包括装修及必须的办公设备)、业主委员会办公用房(基本办公用具及装修,产权归全体业主),并提供安保人员及管理值班人员宿舍、食堂用房及相应的设施设备(设备清单由乙方另行提供,由甲乙双方确定后,作为本合同附件);

第三十三条协助乙方与施工单位或安装、供应单位共同订立三方维保合同。

第三十四条乙方提供标识系统清单由甲方负责制作及安装;同时提供承诺的配套活动场所,并按正常使用状态配置设备。

第三十五条物业管理用房属全体业主所有,乙方在本合同期限内无偿使用,但不得改变其用途。

第七章专项维修资金

第三十六条根据“芜湖市住宅区物业维修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本物业建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大中修、更新、改造的维修资金。物业买受人在购房时,按规定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向物业买受人代收代缴专项维修资金。

第三十七条专项维修资金由芜湖市物业维修资金管理中心管理。

第三十八条维修资金的使用在公共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由物业管理企业提出年度使用计划,经业主委员会批准,经当地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划拨。业主委员会未成立之前,不得使用专项维修资金,因公共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需要维修的费用,仍由甲方承担。

第三十九条维修资金不敷使用时,需经当地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审核批准,按业主占有的房屋建筑面积比例续筹。

第八章违约责任

第四十条甲方违反本合同第二十七条、第二十八条、第二十九条的约定,致使乙方的管理服务无法达到本合同第二条至第七条约定的服务内容和质量标准的,由甲方赔偿由此给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造成的损失。

第四十一条除前条规定情况外,乙方的管理服务达不到本合同第二条至第七条约定的服务内容和质量标准,甲方应书面要求乙方整改。业主或物业使用人违反本合同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的约定,未能按时足额交纳物业服务费,乙方有权利按服务费3‰月的标准要求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支付违约金。

第四十二条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十三条的约定,擅自提高物业服务费用标准的,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就超额部分有权拒绝交纳;乙方已经收取的,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有权要求乙方双倍返还。

第四十三条甲方违反本合同第三十条的约定,拒绝或拖延履行保修义务的,业主、物业使用人可以自行或委托乙方修复,修复费用及造成的其他损失由甲方承担。

第四十四条以下情况乙方不承担责任:

1、因不可抗力导致物业管理服务中断的;

2、乙方已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但因物业本身固有瑕疵造成损失的;

3、因维修养护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需要且事先已告知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暂时停水、停电、停止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等造成损失的;

4、因非乙方责任出现供水、供电、供气、通讯、有线电视及其他共用设施设备运行障碍造成损失的;

5、乙方已履行物业管理前期服务协议的约定义务,造成业主生命及财产损失的。

第九章其他事项

第四十五条本合同期限自20__年10月1日起至首届业主委员会成立时止;但在本合同期限内,业主委员会代表全体业主与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生效时,本合同自动终止。

第四十六条本合同期满前2个月,业主大会尚未成立的,甲、乙双方应就延长本合同期限达成协议。

第四十七条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应将物业管理用房、物业管理相关资料等属于全体业主所有的财物及时完整地移交给业主委员会;业主委员会尚未成立的,移交给甲方或新聘的物业管理企业代管。

第四十八条甲方与物业买受人签订的物业买卖合同,应当包含本合同约定的内容;物业买受人签订物业买卖合同,即为对接受本合同内容的承诺。

第四十九条业主可与物业使用人就本合同的权利义务进行约定,但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五十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五十一条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可选择以下第1、2中方式处理:

1、向芜湖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五十二条本合同一式四份,经甲、乙双方盖章、代表人签字后生效,

甲方:

乙方:

日期:

355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