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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报关代理委托合同7篇

时间: 思恩 报关代理合同

2023报关代理委托合同(篇1)

甲方: ______有限公司

乙方: ____X货代有限公司

开户行:

帐号:

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就甲方由蒙古国进口的铁矿石货物委托乙方作为在口岸代理清关、发运等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委托事项

甲方的进口货物委托乙方代理的'行为,由乙方登记建档,随时接受海关稽查,双方必须遵守《海关法》和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

第二条: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1. 甲方在货物运抵口岸前向乙方提供报关合同、报关发票、委托书及货物流向等报关所需文件和相关资料。蒙古铁路运单收货人及到站需准确无误。如因甲方提供运单、文件及收货人等单证不齐、有误造成不能及时通关,产生的滞留费、变更费及口岸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

2.货物进入二连口岸前,甲方需准备好货物报关所需资金。并配合乙方交纳铁矿石通关等各项费用。

3.如因甲方资金原因所产生的口岸滞留、仓储、海关滞报等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三条: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1. 乙方负责审核甲方提供的合同及文件等单证是否齐全、有效。

2.由于乙方对合同条款执行不力,或因不能及时办理清关手续给甲方造成损失,甲方有权向乙方追索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3. 乙方在办理甲方所委托业务时,按进口吨数收取劳务费,全部代理业务货量按照代理费人民币X元/吨结算。

4. 乙方负责代理甲方进口货物在二连浩特口岸的报关、换装、发运等工作,如因乙方原因未能及时报关、发运所产生的口岸滞留、仓储、报关滞报费用由乙方承担。

5. 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提供到货及换装情况,包括:数量、蒙车号、对应中车号、换装时间、发运时间等。并应及时向甲方提供口岸的商务动态。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报送铁路舱单、缴费凭证、报关单等各项文本凭据。

6. 乙方在口岸工作中,应该尽全力维护甲方的利益,蒙古铁路出具运单的收货人、商品名称、原产地国别、到站等外文正确的情况下,乙方确保国内铁路翻译准确无误,因翻译原因产生的费用需由乙方承担。在核放货物流向时,严格执行甲方的流向指令,严格保护甲方的商业秘密。

第四条:在执行本协议过程中,甲乙双方发生纠纷应共同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时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第五条;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

第六条:本协议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壹年。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2023报关代理委托合同(篇2)

甲方:

乙方:

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代理进出口运输报关等海关手续一事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1.甲方将公司内自理进出口运输报关等海关事务全权委托乙方办理,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后开始生效,有效期为一年,如双方无任何异议则本协议自动延续一年,以此类推。

2.乙方负责为甲方办理报关、报检、查验及国际国内(市内)运输等各种进出口手续,由于货物本身问题发生的.滞报,滞纳以及产生的相应杂费由甲方负担。

3.由于乙方仅受甲方委托承办代理进出口报关手续,所以对所进出商品的质量等本身问题不承担责任。

4. 甲方提供报关文件时须将外文品名翻译清楚,纳税货物须将归类税号提供给乙方。(或交乙方详细的清单以便乙方查找)乙方必须在遇到报关文件有问题、海关查验有问题、及耽误正常送货的其它问题时,立即通知甲方报明情况以便及时处理。

5.甲方需负担货物进出口所产生的费用,包括关税、检疫费港杂费、运输费用等

6.甲方应遵守海关法,并对所进出口的货物的品名,数量,价值的真实性负全部责任。

7. 乙方有责任协助甲方办理海关所需要的文件,在通关过程中如发现问题要及时告之甲方,并真实的反映给甲方海关检疫等部门对所进出货物的意见和问题,一起协商解决,尽快完成通关工作。

8. 乙方须在接到甲方货物正本提单或到货通知及相关报关文件后,空运货物三个工作日内,海运货物五个工作日内将货物运至甲方指定地点或仓库,如超过时间,未送到卸货地点,乙方承担由此引起的相关费用及责任。(海关对货物申报有异议,甲方未及时缴纳税款及对货物查验有问题的情况除外。)

9. 甲方可按合同情况选择货物国际运输及国内(市内)长短途保险,乙方所委托的承运人因交通意外而产生的损失只负责赔偿车辆和人员的经济损失。如因甲方未上保险而导致的货损由甲方承担。

10.通关工作完成后,乙方应及时按甲方要求开出收费明晰单,在甲方确认费用无误后开出正式发票,甲方及时将费用支付乙方。

本协议一式两份,以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如有未尽事宜,双方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甲 方: 乙 方:

2023报关代理委托合同(篇3)

甲方: 博罗康佳精密科技有限公司

乙方: 深圳宇泰报关有限公司

甲方全权委托乙方代理其在深圳出口加工区进出口报关业务,根据《经济合同法》及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在互惠互利的基础上订立本协议。

一、代理范围

乙方负责为甲方办理深圳进出口加工区的货物报关、报检、查验及国际国内等相关进出口手续。

二、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甲 方

1、甲方提供报关文件时须将外文品名翻译清楚,纳税货物须将归类税号提供给乙方,或交乙方详细的清单以便乙方查找。

2、甲方需负担货物进出口所产生的费用,包括关税、检疫费港杂费、仓租费、海关打印工本费、乙方代理费。

3、甲方自行组织货物出口及运输,保证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保证货物与所提供给乙方的报关所需单证相符,保证所提供报关资料的及时性、真实性、完整性。如因在实际出口中存在任何诸如夹带,有意高报或低报货物总值,伪报假报与实际货物不相符合等走私违法行为而引起的一切经济法律责任皆由甲方自行承担。若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则甲

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二)、乙 方

1、乙方有责任协助甲方办理海关所需要的文件,乙方必须在遇到报关文件有问题、海关查验有问题、及耽误正常送货的其它问题时,立即通知甲方报明情况以便及时处理。

2、乙方在通关过程中如发现问题要及时告之甲方,并真实的反映给甲方海关检疫等部门对所进出口货物的意见和问题,一起协商解决,尽快完成通关工作。

2、每月30号之前,将当月进出口全部报关单证及时提供到甲方,若因故无法按时提供,造成甲方损失的由乙方全部承担。

3、乙方应及时将海关最新法规及规定告知甲方,若因乙方在报关操作过程中失误造成甲方损失的,经核实后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

4、乙方不准办理未经甲方许可或确认的报关业务,否则由此产生的不良后果由乙方承担。

四、结算与付款方式

1、乙方在代理甲方报关业务过程中,向海关递单通关所产生的进出口税费及海关查验费皆由甲方支付,相关费用标准详见《价格表》。

2、甲方向乙方支付的报关费用采用月结方式,乙方在每月10日前将甲方上月发生的业务单据、费用明细及对帐单交由甲方,经甲方确认后方为有效。

3、甲方在每月30日前付清乙方上个月的帐款,支付方式采用银行对公转帐,但付款前乙方需向甲方提供对应金额的正式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拒付。

4、若海关收费标准发生变化的项目,乙方应及时以电文方式通知甲方,

并附有相关收费批文,经甲方确认后方可生效。

五、协议期限

本协议有效期为壹年( 年 月 日 —— 年 月 日)

六、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七、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甲 方:博罗康佳精密科技有限公司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深圳宇泰报关有限公司

报关服务费用表

2023报关代理委托合同(篇4)

我单位现委托贵公司代理货物(出口)报关合同号:CGC001,货名:茶叶,件数:20箱,净重:850KG,价值:10000美元。我单位保证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及国家有关法规保证所提供的单位与所报的货物相符。

如申报货物有任何问题,责任由我单位承担。本委托书有效期至本委托书项下货物报关、缴税及退税完毕止。

委托方:

日期:

2023报关代理委托合同(篇5)

本使用协议是报关单位与中国报关协会及其授权的地方报关协会签订的关于使用《代理报关委托书/委托报关协议》(以下简称电子《委托书/协议》)电子系统的协议。请您仔细阅读本使用协议,藉以明确您的权利和义务。

一、 接受管理。报关单位应接受中国报关协会及其授权的地方报关协会对报关单位使用电子《委托书/协议》系统的管理。

二、 规范使用。报关单位使用电子《委托书/协议》系统应按照《〈委托书/协议〉电子系统管理暂行办法》及本使用协议的所有条款,规范使用。

三、 如实登记。报关单位(此处单指被委托方)在本系统应如实登记企业及报关员相关信息,保证在使用《委托书/协议》电子系统时身份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如有变化,应及时变更本系统登记的信息并经报关协会审核。

四、 承诺负责。报关单位使用本系统应遵守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对使用《委托书/协议》电子系统的一切行为负完全法律责任并承诺本企业所签订的电子《委托书/协议》具有法律效力。

五、 ic卡管理。报关单位应妥善保管电子ic卡,如因操作不当导致密码锁定或电子ic卡遗失,报关单位可向办卡部门申请解除锁定或补办新的'电子ic卡。因上述原因造成的后果由报关单位自行承担。

六、 交纳费用。《委托书/协议》电子系统存在网络平台运行、数据传输、数据存储、系统维护及日常管理、查询、打印、提供委托证据、人员工资、税费等相关费用。报关单位须交纳电子委托费。

七、 其他责任。报关单位若违反本协议条款或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须自行承担完全的法律责任,并承担因此给中国报关协会造成损失的法律责任。

八、 服务要求。中国报关协会及其授权的地方报关协会应依法管理《委托书/协议》电子系统,接受报关单位监督,热情服务,努力维护并实现报关单位的合法权益。

委托方:

日期:

2023报关代理委托合同(篇6)

甲方(受托方):

地址:

电话:

传真:

乙方(委托方):

地址:

电话:

传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合法、公正、互惠互利的原则,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友好协议,就乙方委托甲方代理进口货物事宜.签定以下协议:

甲方同意接受乙方的委托,以甲方的名义与国外出口商签定进口货物合同.乙方承诺承担该进口合同下卖方的权利义务及其法律责任.

以T/T方式付款, 乙方应于提货前5个工作日将货款、银行费用、关税、报关费用、代理费用及其它相关费用支付给甲方,甲方在确认款项到帐后,开始办理清关手续。

以L/C方式付款,乙方应于开证前一星期内将货款的30%作为保证金支付给甲方。余款以及代理费应于提货前2个工作日或信用证到期前一周支付到甲方帐户,甲方确认款项到帐后开始办理清关手续,否则由此时间上产生的滞港费等费用均由乙方承担。如果信用证到期前5个工作日,乙方余款没有支付给甲方,甲方有权扣留货物,并且可以做出拍卖货物的决定以填补贸易上余款的空缺。

乙方以甲方名义对外成交, 由甲方对外付汇, 结汇方式是信用证或T/T,甲方收取进口发票金额的1.0%作为代理费,如是远期信用证, 30天远期甲方收取乙方发票金额的1.2%; 60天远期以发票金额的1.4%; 90天远期以发票金额的1.6%计算作为代理费.

甲、乙双方约定,货物到港后,甲方负责准备进口报关所需单证,办理货物的进口手续,其间所产生的清关费用、包括相应的关税、增值税、报关杂费、运输费、仓储费等由乙方承担。如乙方需甲方代办托运,其运输费用也均由乙方承担。甲方不承担运输途中的损失责任。

代理货物进口过程中,甲方只负责办理进口相关手续,货物的金额、品质、数量、交货期限等方面的责任由乙方承担。如果因货值、货物的品名、数量等原因造成报关的延滞,其造成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清关结束后,甲方及时将提单或提货单据转交乙方,由乙方自行提货。

甲乙双方就本合同所发生的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无法解决,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法院,通过诉讼程序解决纠纷。

甲方有义务在每笔合同履行结束后,将费用支出情况以书面形式告之乙方,并根据乙方需要传真相关付款凭证。双方对支出款项无异议后,甲方将于提货后一个月后向乙方支付佣金。

本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从签定时生效,协议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

本协议有效期自二OO五年 月 日至二OO 年 月 日

甲方: 乙方:

日期

2023报关代理委托合同(篇7)

甲 方: (委托人) 法定代表人:

法定地址: 邮编: 经 办 人: 联系电话: 传真: 银行帐户 :

乙 方: 中国外运 公司 (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

法定地址 : 邮编: 经 办 人: 联系电话: 传真: 银行帐户 :

鉴于:

1、乙方具有进出口货物报关报验方面的资质及丰富操作经验;及

2、甲方希望委托乙方为其安排本合同项下进口货物的报关报验事宜;据此,双方按照公平互利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就以下条款达成一致:

第一条 服务范围

1.1乙方根据甲方的委托,作为甲方的代理人代为办理海运进口货物报关报验事宜。

1.2乙方的代理权限为:

1.2.1代理甲方办理约定货物的报关、报验

1.2.2协助甲方办理退税手续

1.2.3甲方其他的特别授权

具体的服务范围和代理权限详见报关报验委托单(附件一)。

第二条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2.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2.1.1甲方有权对乙方的报关行为进行监督,有权要求乙方对于报关进展情况及时报告。

2.1.2甲方必须保证报关货物不属于国家禁止或者限制进出境的物品。否则,甲方应对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承担责任。

2.1.3甲方保证申报的内容均真实、准确、无欺诈,且与报关单内容一致。如委托内容与报关单有出入,以报关单为准。如不一致,对委托内容与报关 单不一致产生的损失,甲方将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

2.1.4甲方应在船抵港 天前,将报关报验必须的单证文件送达乙方,并保证所提供的报关报验单证无讹,且单单一致与单货一致。报关报验单证包括但不限于:提单或其他运输单证、合同、发票、商检证书、许可证、核销文件、报关单、手册、装箱单、有关批文及海关、商检认为需要的其他文件等。

2.1.5需要变更的事项,甲方应在报关前提出,并应出具书面的变更通知书;报关后有正当理由更改的,甲方应书面委托乙方协助办理。由于变更引起的一切费用和后果由甲方承担。征增值税的义务缴纳人。乙方没有义务为甲方代垫有关税费,除非双方另有书面约定。

2.1.7甲方如对海关开征的税额款有异议,应按《海关法》的规定办理,先缴纳后申请减免,手续费自负。

2.1.8由于海关卫检、动植检审核、查验等原因造成提货延误,所产生的疏港费、集装箱超期使用费及其他额外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2.1.9甲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支付乙方代理费及有关税费和其他费用。

2.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2.2.1乙方作为甲方的报关代理人,应在甲方的授权范围内进行活动,认真履行职责,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乙方在代理权限内的任何责任和费用都应由甲方承担。

2.2.2在海关开始接受报告后,乙方一俟接到甲方提供的完整的报关资料后,即应在 个工作日内向海关申报。

2.2.3乙方应积极协助甲方办理退税手续,手续费由甲方承担。

2.2.4乙方应当根据甲方的要求及时向甲方反馈货物报关报验的情况。

第三条 费用及支付方式

3.1乙方收取的代理报关费和代理报验费分别为:

代报关费:

代报验费:

征增值税的义务缴纳人。甲方应当根据乙方预估的上述税费金额连同乙方收取的代理报关费、代理报验费在乙方报关前汇至乙方帐户,多退少补。

3.3甲方应当承担的其他费用,如报关滞报金、违约金、船公司及货代调单费、疏港费、集装箱超期使用费等,按实际发生额收取,由乙方向甲方另行结算。

第四条 保密条款

4.1为本合同之目的,秘密信息一词指的是任何涉及或与本合同各方有关的未公开的秘密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信息中的全部或任何部分:任何合同一方的业务经营、营销渠道、程序、标准、价格及其他财务记录等资料;任何一方为本合同目的而签署的任何合同、协议、备忘录、附件、草案或记录(包括本合同);以及本合同一方为本合同之目的而向对方提供的未公开的信息。

4.2除4.3情形外,本合同一方不得将秘密信息以任何方式泄露给任何第三方,也不得以任何方式向公众、媒体宣布本协议的签订和履行等情况。

4.3发生以下情况,任何一方均不被视为披露或泄露秘密信息:

4.3.1所泄露的秘密信息在泄露之前已为公众所知(但以违反本条款方式泄露的除外)。

4.3.2经合同各方事先书面同意。

4.3.3为本次交易之目的将秘密信息披露给各自的专业顾问,并要求其承担保密责任。

4.3.4应政府部门或法律法令的强制性要求而披露,但政府部门的要求必须是以正式书面文件发出的,否则协议一方应当加以拒绝,并不得披露或泄露任何秘密信息。

4.4本合同各方均应采取必要措施,将其知悉或了解的秘密信息限制在其有关职员、代理人或顾问的范围内,并要求他们严格遵守本条款,不将有关秘密信息泄露予任何第三方。各方均承诺不将从对方取得的秘密信息披露或泄露给其无关的职员。

4.5任何合同一方如果依据第4.3.4款之规定对外披露秘密信息,其应当通知合同对方。

4.6合同一方违反本条款的规定,应当赔偿合同对方的损失。

4.7保密条款不因本合同的终止而终止。合同各方对秘密信息承担的保密义务自获得秘密信息之日起算,为期 年。

第五条 不可抗力

5.1不可抗力事件是指不可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地震、台风、水灾、火灾及其他自然灾害,战争、暴乱、骚乱、戒严,及其它受影响一方不能控制的客观情况。

5.2一方因不可抗力情况而不能履行本合同义务时,应及时通知另一方不可抗力的情况,并出具不可抗力的有效依据,并应当采取合理措施尽量减少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尽可能在最短时间内恢复履行本合同。

5.3若发生不可抗力事件,任何一方无需对另一方因本合同未能履行或延迟履行而遭受的任何损失承担责任,并且此种未能履行或延迟履行不应视为违反本合同。

5.4在发生不可抗力的情况下,本合同的义务履行期限可随情况的发展相应推迟。如不能履行义务超过 天,履约双方中任何一方因利益得不到保证,有权解除本合同。

第六条 违约责任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6.1甲方的违约责任:

6.1.1违反本合同第三条的规定延迟支付乙方代理费及有关税费和其他费用的,每延期一天,支付乙方延迟付款额的万分之五作为逾期付款违约金,对于因此造成的报关报验延误而导致的货物或者乙方的任何损失和/或责任应当由甲方承担。

6.1.2违反本合同第2.1条的约定,造成货物不能及时报关报验、被扣押、被罚没,或者由此引起的乙方和/或任何第三方的任何损失和/或责任均由甲方承担。

6.1.3甲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发生时,承担由此给乙方造成的任何损失和/或责任。

6.2乙方的违约责任:

乙方在履行代理人职责时应当尽心尽责,乙方应当负责赔偿因乙方的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而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但是不包括乙方在签订本合同时所无法合理预见的损失。

第七条 一般性条款

7.1合同的生效:本合同经双方有授权的代表签署并互换之日起生效。

7.2法律适用: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修改、终止及争议的解决,均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7.3 争议解决: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任何纠纷或者争议,应提交 法院审理。

或者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任何纠纷或者争议,应提交 仲裁委员会,根据该会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都有约束力。(注:上述两条款,只能选择一项,请自行决定。)

7.4 合同的修改:

7.4.1 因市场的变化和合同双方协作要求,任何一方均可向对方提出修改、变更、补充本合同的请求。

7.4.2 合同的修改、变更、补充应以书面协议方式进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7.5合同完整性:本合同和本合同附件构成本合同各方之间就本协议主要事项达成的完整的合同和谅解,并取代之前一切与此有关的口头、书面或其它形式的建议、声明、保证、协议或承诺。

7.6合同分割性:如果任何时候本合同中的任何一个条款或该条款的一部分无效、失效、不合法,或在任何方面不可执行或无法履行,本合同其余部分的有效性、合法性、可执行性或履行在任何情况下不应由此受到影响或损害。

7.7弃权:本合同任何一方未行使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不视为对这些权利的放弃;任何单独或部分行使前述权利的行为,亦不应妨碍将来对这些权利的行使。

7.8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合同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解决。若不能协商解决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7.9本合同正本一式 份,合同双方各执 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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