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文吧 > 代理合同 > 案件代理合同 >

刑事案件风险代理合同范文精选

时间: 佳洁 案件代理合同

代理律师在代理权限内所为的诉讼行为和法律行为,与委托人自己的诉讼行为和法律行为有同等效力。这里是小编为大家精心整理收集的刑事案件风险代理合同范文精选,以下范文仅供参考,欢迎您的阅读与收藏。

刑事案件风险代理合同范文精选

刑事案件风险代理合同范文精选(篇1)

甲方:

乙方:

一、甲方委托乙方律师代理甲方,办理相关的法律事务。

二、甲方委托乙方代理的权限以及办理的具体事项为:全权代理、特别代理:代为取证,代为与对方谈判、和解、代为起诉、应诉、撤诉,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代为上诉,代为签署和解协议,代为签署法律文书,代为申请执行,代为接受对方给付的款物,代为接受法院的执行款物以及退回的诉讼费,执行费;以及代为办理其他与该代理事务相关的.事宜。

三、甲方应当真实的向乙方陈述案情,提供相关的材料和必要的协助。

四、乙方律师必须认真全面的履行职责,勤勉诚信,依法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五、办理案件过程中所需要的诉讼费、鉴定费、保全费、执行费、工商查档费等实际发生过的与案件有关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六、本案甲方按风险代理的方式向乙方支付代理费用:共计收取甲方诉争数额法院支持部分15%的代理费。

具体支付方式如下:

一、一审审判完毕收到判决书3日内支付5%;

二、二审审判完毕收到判决书3日内支付2.5%;

三、执行完毕收到执行款当日支付7.5%。

1、乙方代理本案一审、二审及执行,未经乙方许可甲方不得撤销委托,甲方单方面撤销委托,代理费条款继续生效。诉讼费、保全费甲方预交,多退少补,此外,甲方不向乙方支付任何费用。

2、乙方在代理过程中,如能得到对方给付的赔偿款或其他财产(甲方同意通过调解),代理行为终结,乙方收取调解数额15%代理费。

七、本合同双方盖章或签名后生效。甲、乙各方不得无故终止合同。

八、本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合同约定的代理事务完结为止。

甲方:乙方:

20__年x月x日20__年x月x日

刑事案件风险代理合同范文精选(篇2)

甲方(委托人):

乙方(受托人):

甲方因与纠纷一案,甲方为了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决定委托事务所的律师(以下简称乙方)风险代理,经双方协议,订立下列各条,共同遵照履行: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作为为甲方的`代理人,乙方可根据工作安排需要更换代理律师。

二、甲方必须向乙方律师提供全部与该案件有关的资料并保证其真实性。如甲方捏造事实,提供虚假证据和资料,乙方有权中止代理,并要求甲方赔偿经济损失。

三、乙方律师应当充分应用法律专业知识,按照法律规定,认真完成本案代理活动中的各项工作,依法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四、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即成立并生效,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解除或终止本合同,除非乙方有重大过错。

五、鉴定费、诉讼费等费用依法由甲方先行垫付。本合同实行风险代理,即乙方在办案之前及办案过程中不收取任何费用,在甲方实际收到赔偿款后,再收取代理费。依据《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规定,案件代理费用按如下标准收取:

(一)若甲方通过诉讼程序,则律师代理费、差旅费、取证费等一切案件相关费用按实际到位的案件款或物折款的20%收取;甲方于收款当日向乙方一次性支付。

(二)若甲方在起诉前经乙方律师指导达成和解或者在交警部门达成调解的,则甲方须向乙方一次性支付代理费20__。00(大写:贰仟元整)。

六、甲方应在获得赔偿款之时应立即向乙方支付全部代理费,否则,甲方除须向乙方支付代理费、收取代理费的支出外,还须按应付代理费金额的百分之二十承担违约金,并可能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及刑事责任。

七、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结案之日止,包含和解、调解、第一审、第二审、执行等阶段。

八、本合同经双方共同确认,因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九、其他。

十、本合同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签名:_______________乙方代表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刑事案件风险代理合同范文精选(篇3)

委托人 (以下简称甲方)委托__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乙方)的律师担任委托人 一案第 审(诉讼/仲裁)的代理人。经双方协议,订立下列各条,共同遵照履行: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律师 到 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参加诉讼(仲裁)。

二、乙方律师必须认真负责地保护甲方的合法利益,对甲方的生活隐私必须保守秘密。并按照法院通知的时间出庭参与诉讼。

三、甲方必须真实地向律师叙述案情,如实提供本案的证据。乙方如发现甲方有捏造事实,弄虚作假时或坚持显然违法的要求时,有权终止代理,依约所收费用不予退还。

四、如乙方无故停止履行合同,所收费用全部退还甲方;如甲方无故要求撤销委托,所收费用不予退还。

五、代理权限:陈述案情、进行辩论、撤回起诉、放弃部分请求、作出和解承诺、代收法律文书以及 (不委托代理的项目应予划除)。

六、按照《律师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并经双方协商,甲方向乙方缴纳律师服务费人民币 元。

七、如一方要求变更合同条款,须再行协议。

八、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各执一份。

九、本合同有效期限至本案本审终结(判决、调解、案外和解或撤销诉讼)时止。

甲方(签字或盖章): 乙方:__律师事务所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刑事案件风险代理合同范文精选(篇4)

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因纠纷一案,委托____________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乙方)的律师出庭代理。

经双方协议,订立下列各条,共同遵照履行: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律师为甲方与纠纷案的第审代理人。

二、乙方律师必须认真负责保护甲方合法权益,并按时出庭。

三、甲方必须真实地向律师叙述案情,提供有关本案证据。乙方接受委托后,发现甲方捏造事实,弄虚作假,有权终止代理,依约所收费用不予退还。

四、如乙方无故终止履行合同,代理费全部退还甲方;如甲方无故终止,代理费不退还。

五、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权限:

六、根据司法部制定的《律师事务所处收费暂行办法》第条第款的`规定,甲方应在签订委托合同时向乙方缴纳手续费人民币元,结案后按诉讼标的(实得数额)%交付代理费。

七、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至本案本审终结为止(判决、调解、案外和解及撤销诉讼)。

八、如一方要求变更合同条款,需再行协议。

甲方:__X

乙方:律师事务所

年 月 日

刑事案件风险代理合同范文精选(篇5)

委托人姓名:

签订时间:

承办律师:

《刑事辩护委托合同》

( )粤 律刑字第 号 甲方: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电邮:

乙方:广东同益律师事务所

地址:广州市黄埔大道西76号富力盈隆广场十楼1002室 邮编:510623

电话:020-220_666 传真:020-220_688 电邮:

甲方因 涉嫌 一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刑事诉讼法》、和《律师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聘请乙方的律师作为的辩护人。为此,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此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 委托事项

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委派本所律师在上述案件中担任 的辩护人,进行下述程序的辩护工作(根据约定在“[]”内打“√”或“X”;“√”为委托事项,“X”为非委托事项):

[ ] 侦查阶段的法律帮助/咨询;

[ ] 审查起诉阶段的法律帮助/咨询;

[ ] 第一审诉讼的辩护;

[ ] 第二审诉讼的辩护;

[ ] 死刑复核程序的辩护;

[ ] 再审诉讼的辩护;

[ ]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第二条 授权与指派

1、甲方对乙方的授权如下(根据约定在“[ ]”内打“√”或“X”;“√”

为授权事项,“X”为非授权事项):

[ ] 调查取证/申请调查取证;

[ ] 申请鉴定/重新鉴定、勘验/重新勘验

[ ] 会见与咨询;

[ ] 申请变更强制措施;

[ ] 申请解除查封、扣押、冻结;

[ ] 出庭辩护;

[ ] 申请回避;

[ ] 代为进行和解;

[ ] 代为提起上诉/撤回上诉;

[ ] 代为控告、申诉;

[ ] 代为签署、送达、接受法律文书。

2、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委派 律师作为 的辩护人。甲方同意上述律师指派其他律师助理配合完成辅助工作,但乙方更换辩护律师应取得甲方书面认可。

第三条 双方的义务

1、甲方的义务

(1)如实、客观、全面地向乙方律师介绍案情,为乙方律师办理案件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

(2)按期、足额向乙方支付律师费或调查取证费用。

(3)不得利用乙方提供的法律服务从事非法活动。

2、乙方的义务

(1) 乙方律师接受委托后,在侦查阶段及审查起诉阶段完成以下工作: ① 查阅、了解本案的诉讼文书、技术性鉴定材料;

② 根据法律规定会见犯罪嫌疑人,依法为其提供法律咨询或其他法律帮助; ③ 如果认为犯罪嫌疑人有《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向

人民检察院反映意见;

④ 根据犯罪嫌疑人提供的线索,尽可能调查或申请人民检察院调查可能证明其无罪、罪轻等各方面的证据。

(2)乙方律师接受委托后,在法院第一审阶段应当完成以下工作:

① 查阅、了解检察机关向人民法院移送的主要证据复印件和相关材料; ② 会见被告人,了解其本人对指控的意见及对案情的叙述;

③ 按时出庭,依法为被告人进行辩护,维护被告人的合法权益;

④ 根据被告人提供的线索,尽可能调查或申请法院调查可能证明其无罪、罪轻等方面的证据。

(3)乙方律师接受委托后,在法院第二审阶段应当完成以下工作:

① 查阅、了解本案的相关卷宗材料;

② 会见被告人,了解其本人对一审判决的意见及对案情的叙述;

③ 按时出庭,依法为被告人进行辩护并提交书面辩护词,或按照二审法庭书面审理的安排,向二审法院提交书面辩护意见。

(4)乙方辩护律师应按时出庭,无正当理由的,不得拒绝辩护;

(5)依法尽职尽责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进行辩护,依据事实和法律,提出证明其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维护其合法权益;

(6) 乙方应对因履行本合同所知悉的甲方及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商业秘密或个人隐私承担保密义务;

(7)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后,非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接受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其他当事人的委托并为其辩护。

(8)乙方律师应及时向甲方口头或书面报告委托法律事务的办理情况(公、检、法机关确定密级的案件材料除外)。

(9)非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更换已指派的律师。

第四条 律师费、办案差旅费/交通费、工作费用

1、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律师费共计人民币 万 仟 佰 拾 角 分(¥ )整,并应当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日内一次性支付。

2、甲方按照如下约定向乙方支付办案差旅费/交通费(根据约定在“[ ]”内打“√”或“X”;“√”为选择方式,“X”为非选择方式):

[ ]实报实销:选择该方式的,甲方应当在乙方提出报销申请之日起 日内据实报销;

[ ]包干:选择该方式的,甲方应当向乙方支付办案差旅费/交通费共计人民币 万 仟 佰 拾 角 分(¥ )整,并应当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支付。

3、乙方律师办理委托事项所发生的下列工作费用应当由甲方承担:

(1)相关行政、司法、鉴定、公证及其他专业顾问等部门收取的'费用;

(2)征得甲方同意后支付的其它费用。

4、支付方式:甲方可采用现金、转帐或者支票方式支付律师费、办案差旅费/交通费及其他工作费用。采用现金支付方式的,甲方应当在乙方办公地点将款项直接交付给乙方财会人员;采用支票支付方式的,收款人为“广东同益律师事务所”;采用转帐支付方式的,甲方应当将款项付至乙方指定的如下帐号:

乙方户名:广东同益律师事务所

乙方开户行:广州市工行黄埔大道支行

乙方账号:36020512

律师费、办案差旅费/交通费及其他工作费用应当直接支付给乙方。任何私人间的支付,乙方不予承认。

5、甲方逾期支付律师费、办案差旅费/交通费或工作费用,乙方有权解除合同或暂停工作直致甲方自行纠正时止,因此产生的后果由甲方承担。

甲方逾期支付律师费、办案差旅费/交通费或工作费用的,除仍须按约定金额支付外,每逾期一日,还应当按迟延支付金额的万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五条 违约责任

1、如果乙方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本合同,甲方有权视违约情况要求乙方退还部分或者全部已付的律师费。但甲方不得以如下任何理由之一拒绝支付或者要求乙方退回律师费:

(1)本合同生效后,甲方单方面另行委托其他辩护人进行辩护的;

(2)本合同生效后,甲方以乙方收费过高为由要求退费的;

(3)本合同生效后,乙方律师已经开始工作而司法机关撤消案件的;

(4)本合同生效后,其他非因乙方或者乙方律师的原因,甲方擅自单方解除合同的。

2、甲方无正当理由不支付律师费、办案差旅费/交通费或者工作费用,或者违反约定单方解除合同,乙方有权依照本合同第四条第5款的规定要求甲方支付未付的律师费、未支付/未报销的办案差旅费/交通费、其他工作费用以及违约金。

第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乙方已全部完成委托代理事项:

1、本合同生效后,公安机关撤销案件的;

2、本合同生效后,人民检察院不予起诉的;

3、本合同生效后,被告人撤回上诉、申诉导致案件终结的;

4、本合同生效后,其他非因乙方的原因导致案件终结的。

第七条 合同的解除

乙方接受委托后,如发现委托事项违法,甲方利用乙方律师提供的服务从事违法活动,甲方隐瞒事实,或者甲方提出其他不合理要求,致使乙方律师无法正常履行职务的,乙方律师有权拒绝辩护,提前解除合同,已收律师费、办案差旅费/交通费、工作费用一律不予退还。

第八条 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律师法》、《刑事诉讼法》等法律。甲、乙双方如果发生争议,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诉请乙方住所地人民法院依法审理。

第九条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正本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壹份存卷。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至双方解除本合同时或终结之日(以本案判决书/裁定书为准)止。

第十条 通知和送达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相互发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资料,均以本合同列明的地址、电话、传真或电子邮件送达。一方变更送达方式的,应当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否则,因此造成的后果由变更送达方式的一方承担。

当面交付文件的,在交付之时视为送达;通过传真方式的,在发出传真时视为送达;以邮寄方式的,投邮当日视为送达。

第十一条 未尽事宜的处理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应当以书面补充协议的形式另行约定。双方没有达成书面补充协议的,双方仍应当严格按本合同执行。

第十二条 其他特别约定:

甲方: 乙方:广东同益律师事务所

签约代理人: 承办律师:

日期: 日期:

383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