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让合同电子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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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合同电子版篇1
出售方: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承受方: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兹为好安达瓷砖加工厂及机器连同附属物件转让,议定转让协议条件如下:
第一条甲方愿将其独资设置于_______工厂及厂内设备生产机器连同附属物件(详细见附后清单),全部出卖与乙方而乙方愿依约付价承买。
第二条本件转让价金经双方协议分别订定如下:
(一)厂房连同附属建筑物全部议价为人民币____元整(陆拾肆万元整)
(二)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日即付____万元整(_____元整)
2,工商及税务手续过户完成后付款___万元整
3,车辆过户、客户资料交接及双方议定的手续办理完毕后当天付清余款。
第三条甲方签订合同日由甲方会同乙方至工厂地址,将工厂建筑物(包括所著门窗户、内隔屏、添造物、电气、自来水设施等在内)及生产机器连同附属物件全部逐件验对移交乙方。
第四条甲方会同乙方并经乙方验明所接交的标的物以为完整确认。以后乙方不得主张标的物件的瑕疵为由,向甲方请求减少价金而退还部分价金等情况。
第五条本件转让成立后甲方对于转让标的工厂建筑物应备齐有关登记文件或承租文件,会同乙方办理工厂及附属建筑物的承租协议,倘若手续上应另出立字据,或需要甲方的签盖等时;甲方应无条件应付,不得刁难推诿或借故向乙方要求补贴加价等情况。
第六条本件转让标的物于甲方保证为自己所有,确与他人毫无交加不明事情。
倘日后如有第三人提出异议或发生故障时,甲方自应出来抵御并据理排除一切障碍,绝不得使乙方蒙受任何亏损。
第七条甲方保证本件转让标的物全部所有权并无与他人经过订立转让协议及抵押权典权、质权等他项权利的设定,抑或供为任何债权的担保等瑕疵在前无讹。
第八条如于甲方违反前二条协议条件之一时,乙方除依债务不履行的规定行使其权利外,并得依法追究甲方的刑事责任。
第九条本件转让标的物及工厂有关营业水电以及人事费或应缴税捐工会费,自_20__年_8_月_1_日以后则归乙方负责缴纳。但以前的部分由甲方负责完纳,否则甲方应赔偿因此致乙方受损害的责任。该工厂至20_-8-1以后的营业收入由乙方承接。
第十条甲方自本转让协议订立日起,不得借用____厂或以该厂关系任何名份对外交涉事宜。若甲方违背前项约定乙方受有损害时,乙方得请求损害赔偿甲方不得异议。
第十一条甲方出卖工厂以前有对内外未清的债权债务,乙方不为承担或受让,该项债权债务仍由甲方取得或偿还。但乙方不得代甲方收取该项债权,否则甲方得追究责任。
第十二条本件转让费用议定负担如下:
(一)本转让协议列明之瓷砖加工厂及其附属车辆过户所需费用均由甲方负担。
第十三条本件转让以后不论任何理由于一方不得解除协议或主张买回等情况。
第十四条本件转让标的物清单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为凭。
卖方(甲方):买方(乙方):
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
地址:地址:
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
转让合同电子版篇2
甲方:
地址:
电话:传真:邮政编码: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号码/□护照号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号码:地址:邮政编码:电话:(手机)(住宅)(办公室)传真:电子邮箱:
甲方是武汉地一大道(以下简称地一大道)的投资人,并在平时就地一大道拥有管理、使用和收益的权利;乙方在充分了解并认可地一大道性质和状况的情况下,拟受让地一大道商铺的经营使用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本着互利互益、平等自愿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地一大道商铺经营使用权转让事宜达成本协议,以昭信守。
第一章商铺的位置、面积、用途
第一条乙方拟受让本协议所约定之商铺的商铺经营使用权。
第二条本协议所约定之商铺(以下简称商铺)位于武汉市友谊南路/多福路/利济南路/中山大道地下武汉地一大道区号。
第三条商铺的建筑面积约为平方米(含公共分摊面积)。
第四条商铺的用途仅限于经营品项为的商品。乙方须自行办理营业执照及有关的经营许可证。为地一大道整体布局考虑,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改变经营的商品的品项或种类,亦不得改变商铺的用途。
第五条地一大道开业时间预计为年月。乙方享有商铺经营使用权的期限为40年,预计自2009年月日至2049年月日止。甲方将就地一大道的实际开业日期进行公告,若地一大道实际开业时间与本协议约定的预计开业时间不符,甲乙双方同意以地一大道的实际开业时间为准。
第二章商铺经营使用权转让金额
第六条转让商铺经营使用权总额按商铺建筑面积RMB元/M2(每平方米人民币万仟佰元整),合计金额为人民币元
(人民币佰拾万仟佰拾元整)。
上述金额不含管理费。管理费包括空调费、公摊电费、保安、消防、环卫、绿化、排污、公共卫生、公共水、设备维修保养、商场日常服务所支出的各项费用的分摊。商铺内电费、电话费乙方自行承担。本合同期内管理费第一年免收,第二年收费标准甲方按市政相关规定做相应调整。
转让合同电子版篇3
出卖人:
买受人:
_______有限公司,现将解放6440小客车转让于买受人。该车车牌号为码为_______,发动机号为_______,车架号为_______。现订立合同如下:
第一条:汽车质量
该车于20__年11月登记,检验合格期至年月。汽车的发动机,变速箱工况较差。车身车架有锈蚀。
第二条:汽车价格
该车委托太仓价格认证中心进行价格鉴定,受托方经鉴定后得出该车的现价为______元。经双方协商该车的转让价为人民币_______元。
第三条:权利义务
1。出卖人向买受人转让车辆时向买受人提供车辆证件;说明汽车的现状。
2。买受人在购车时应认真检查出卖人所提供的车辆证件、手续是否齐全。并且应对所购车辆的功能及外观进行认真检查、确认。买受人在购买该车后,负责车辆的`维修,及相关规费的缴纳。
第四条:车辆过户
双方共同到车管所办理车辆过户手续,费用各半承担。同时,双方共同到保险公司办理保险变更手续,如有费用,各半承担。
第五条:合同文本
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一份,另两份备用。
第六条:合同效力
本合同经买卖双方签章后生效。
买受人(签章):出卖人(签章):
转让合同电子版篇4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鉴于甲方在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合法拥有%股权,现甲方有意转让其在公司拥有的全部股权,并且甲方转让其股权的要求已获得公司股东会的批准。
鉴于乙方同意受让甲方在公司拥有%股权。
鉴于公司股东会也同意由乙方受让甲方在该公司拥有的%股权。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就股权转让事宜达成如下合同:
第一条股权转让
1、甲方同意将其在公司所持股权,即公司注册资本的%转让给乙方,乙方同意受让。
2、甲方同意出售而乙方同意购买的股权,包括该股权项下所有的附带权益及权利,且上述股权未设定任何(包括但不限于)留置权、抵押权及其他第三者权益或主张。
3、合同生效之后,甲方将对公司的经营管理及债权债务不承担任何责任、义务。
第二条股权转让价格及价款的支付方式
1、甲方同意根据本合同所规定的条件,以元将其在公司拥有的%股权转让给乙方,乙方同意以此价格受让该股权。
2、乙方同意按下列方式将合同价款支付给甲方:
乙方同意在本合同双方签之日向甲方支付元;在甲乙双方办理完工商变更登记后,乙方向甲方支付剩余的价款元。
第三条甲方声明
1、甲方为本合同第一条所转让股权的唯一所有权人。
2、甲方作为公司股东已完全履行了公司注册资本的出资义务。
3、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甲方完全退出公司的`经营,不再参与公司财产、利润的分配。
第四条乙方声明
1、乙方以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2、乙方承认并履行公司修改后的章程。
3、乙方保证按本合同第二条所规定的方式支付价款。
第五条股权转让有关费用的负担
双方同意办理与本合同约定的股权转让手续所产生的有关费用,由方承担。
第六条有关股东权利义务包括公司盈亏(含债权债务)的承受
1、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乙方实际行使作为公司股东的权利,并履行相应的股东义务。必要时,甲方应协助乙方行使股东权利、履行股东义务,包括以甲方名义签署相关文件。
2、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乙方按其所持股权比例依法分享利润和分担风险及亏损。
第七条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可变更或解除本合同,但甲乙双方需签订变更或解除合同书。
1、由于不可抗力或由于一方当事人虽无过失但无法防止的外因,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
2、一方当事人丧失实际履约能力;
3、由于一方违约,严重影响了另一方的经济利益,使合同履行成为不必要;
4、因情况发生变化,当事人双方经过协商同意;
5、合同中约定的其它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情况出现。
第八条违约责任
1、如合同一方不履行或严重违反本合同的任何条款,违约方须赔偿守约方的一切经济损失。除合同另有规定外,守约方亦有权要求解除本合同及向违约方索取赔偿守约方因此蒙受的一切经济损失。
2、如果乙方未能按本合同第二条的规定按时支付股权价款,每延迟一天,应按延迟部分价款的‰支付滞纳金。乙方向甲方支付滞纳金后,如果乙方的违约给甲方造成的损失超过滞纳金数额,或因乙方违约给甲方造成其它损害的,不影响甲方就超过部分或其它损害要求赔偿的权利。
第九条保密条款
1、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向其他第三人泄漏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知悉的商业秘密或相关信息,也不得将本合同内容及相关档案材料泄漏给任何第三方。但法律、法规规定必须披露的除外。
2、保密条款为独立条款,不论本合同是否签署、变更、解除或终止等,本条款均有效。
第十条争议解决条款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1、将争议提交武汉仲裁委员会仲裁,按照提交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甲乙双方均有约束力。
2、各自向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生效条款及其他
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盖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生效后,如一方需修改本合同的,须提前十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经双方书面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3、本合同执行过程中的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友好协商态度加以解决。双方协商一致的,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4、本合同之订立、效力、解释、终止及争议之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之相关规定。
5、甲、乙双方应配合公司尽快办理有关股东变更的审批手续,并办理相应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6、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公司存档一份,工商登记机关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转让方:
受让方:
年月日
转让合同电子版篇5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
见证方:
甲、乙双方在真实、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停车位使用权转让事项,达成如下合同:
一、产权约定
本合同所指停车位(停车设施),系具有独立使用功能的独立建筑空间,并不属于必要附属设施,也未随该建筑地上部分的房屋产权一并转移。上述独立建筑空间并未计入业主公摊面积。甲方保证对以上车位享有合法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甲方确保上述车位产权清晰,没有经济和民事纠纷。
二、标的
本合同所指停车位,位于,具体停车位置,以平面图确定为准。
三、使用期限
甲方同意将上述停车位使用权转让给乙方,转让期限自本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所属土地使用权期限届满时止。
四、转让价款
本合同所指车位使用权转让,总价款为人民币(大写)贰拾玖万元整,乙方付款方式为:一次性付清全款。乙方于本合同签订当日向甲方付清全部转让价款。
五、本协议生效
甲、乙双方分别向公司发出权益转让通知书。甲方须无条件配合乙方办理上述车位的落名、产权登记等相关手续(税费及规费由甲方按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承担)。
六、生效条件
甲、乙双方对本合同未尽事项应协商解决。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附件、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七、本协议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契约收存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乙、见证方三方执一份。
甲方:
乙方:
见证方:
电话:
电话:
年月日
转让合同电子版篇6
甲方:身份证号码::
乙方:身份证号码: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甲方将位于转让乙方,双方就转让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将位于的茶楼转让给乙
方,转让内容为茶楼套设备设施的所有权。
三.甲方将年月至年月的茶楼房屋租金
及原—租赁合同中房屋押金元转让给乙方,乙方应按照协议履行义务.
三.茶楼转让金额为元,转让金
以现金方式支付,支付时间为合同签订生效时.
四.转让后该茶楼与甲方无任何关系,甲方不得主张任
何权利.
五.乙方从签订转让合同之日起,应履行原甲方与房东或在原合同的'基础上与房东另签订合同.
六.如房东在与乙方鉴订合同时,提出超出原租房合同
的条件,甲方负责协商,协商不好则廉租房合同维持不变,由乙方将房屋租金交与甲方,由甲方代交.如交房租时乙方
未将房租交与甲方,甲方不承担由此引起的任何责任。
七.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房东执一份.签字之日生效.
甲方:乙方:
年
月日年月日
转让合同电子版篇7
甲方(出让方):
乙方(受让方):
经甲、乙双方自愿、平等、友好协商,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规定,就X店铺整体转让事宜签订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甲方自愿将座落在X地址的X店X名转租给乙方;该饭店内相关设施所有权一并转让给乙方,主要店铺整体装修包括餐桌餐椅、厨房设备等设施。
第二条:乙方在年月日前一次性向甲方支付转手费(转让费)共计人民币X万元,上述费用已包括甲方交给租赁方再转付乙方的押金、饭店现有装修、装饰、设备及其他相关费用。甲方不得再向乙方索取任何其他费用。甲方剩余的房屋使用权归乙方所有。
第三条:乙方支付款项由的负责人收取,乙方必须在合同签订当日向该负责人一次性支付合同项下之价款。
第四条:乙方在支付转让价款后,甲方即向乙方移交合同项下之权利。乙方在付清转让价款的当天,即正式取得承租权及相关设施的所有权和使用权。
1.整体转让后,乙方应继续履行原与出租方签订的合同期内的全部合同或协议,如乙方确需提前终止或变更原饭店与出租方签订的合同期内全部合同或协议,可与出租方另行签订协议。
2.整体转让后,甲、乙双方承担的所有交纳税费和相关证件的登记工本费由乙方承担,甲方应在整体转让完毕后日内将原的所有证照(消防、税务、工商、环保、卫生及物业签署合同)的'法人代表移户给乙方指定人员,则甲方在年月日起不再承担法人责任,所有后果由乙方全权负责。
第五条:整体转让前(截止年月日止)的债权债务由甲方享有和承担,乙方在获得整体转让权益之后所发生的债权债务概由乙方享有和承担。
第六条:乙方在获得整体转让权益后,乙方在原址不得进行违法经营,应照章纳税,自负盈亏,承担其民事责任。
第七条:违约责任
乙方不按照合同的约定将转让价款支付给甲方,应向甲方承担转让总价款每日万分之一的违约责任;甲方未能及时将合同项下之权利移交给乙方,应向乙方承担转让总价款每日万分之一的违约责任。
除上述违约责任明确规定外,出现本合同其它争议和违约责任,将按照《合同法》规定执行,或者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本合同双方共同签署正本一式贰份,每份文本的条款内容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壹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
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
年月日年月日
转让合同电子版篇8
甲方:身份证号码:
乙方:身份证号码:
经双方自愿、平等协商,就__团购房的认购权转让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甲方自愿将___系统团购房的认购权转让给乙方,乙方已充分了该团购房的具体状况,并自愿买受该房认购权。该团购房具体状况如下:
1、转让的团购房认购权(含地下车位一个)座落于___路街道办事处,名称为“___”,建筑面积为90至120平方米(此面积不含地下车位面积),认购房屋必须同时认购车位一个。
2、该团购房均价为3800元/㎡,建成后因楼层和____差异等因素,实际价格可能会高于和低于3800元/㎡.
第二条:乙方一次性付给甲方认购资格转让费元(大写:元),原认购协议交由乙方保管。
第三条:乙方今后交首付款和正式签订购房合同的'时间,以开发商通知时间为准,具体选房、抽房事宜由乙方负责,甲方有义务通知乙方相关事项并负责办理更名手续。乙方对所购房屋自行承担风险,甲方不负责任何风险和有关经济、法律责任。
第四条:如果___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___签订的房屋认购协议失效,甲方退还乙方全部转让费。
第五条:本协议为一次性转让协议,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双方不得违约。
第六条:本协议一式二份。其中甲方留执一份,乙方留执一份。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签约日期:20__年X月X日
转让合同电子版篇9
转让方(甲方):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顶让方(乙方):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店铺转让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同意将自己位于_______省________县_________街________________店铺转让给乙方使用,建筑面积为_____平方米;并保证乙方同等享有甲方在原有房屋租赁合同中所享有的权利与义务。
二、店铺转让给乙方后,乙方同意代替甲方履行原有店铺租赁合同中所规定的条款,并且定期交纳租金及该合同所约定的应由甲方交纳的水电费及其他各项费用。
三、转让后店铺现有的装修、装饰及其他所有设备和房屋装修等;营业设备等全部归乙方。
四、乙方在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向甲方支付转让费共计人民币__________元整,(大写:人民币_______________元整)
五、乙方接手前该店铺所有的.一切债权、债务均由甲方负责;接手后的一切经营行为及产生的债权、债务由乙方负责。
六、如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因素导致乙方经营受损的与甲方无关,但遇政府规划,国家征用拆迁店铺,其有关补偿归乙方。
八、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日期:
日期:
转让合同电子版篇10
出让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出让方经纪机构:__________________
受让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受让方经纪机构:__________________
审核机构:产权交易所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按照国家有关产权交易的政策、法规,甲乙双方通过友好协商,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就甲方向乙方转让企业产权的有关事宜达成一致,签署以下产权转让合同。内容如下:
一、被转让的企业产权、评估情况、转让价格及方式
转让产权所属企业: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与甲方关系:
资产总额:
债务总额:
净资产:
土地面积 m 2 ( 亩)
建筑面积 m 2
机械设备: 台/套
供电 kva
供水 吨/日
转让价格:
转让方式:
(单位:万元)
(资产明细详见本合同附件)
二、职工安置
产权转让企业的在职职工_______人由_______安置,离退休职工_______人由_______管理。具体办法详见本合同附件 。
三、产权转让企业的债权、债务处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付款方式及办法
1.乙方应在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前付清其全部应付款项,详见本合
同附件 。
2.其他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产权交割及有关手续的办理
1.本合同生效后,双方经纪机构组织甲乙双方按照转让产权资产清单进行交割。交割工作在本合同生效后________个月内办理完毕。在此期间,甲方应保证移交财产的安全完整。交割过程中,双方应互为对方工作提供便利条件。
2.交割工作完成后,双方经纪机构组织甲乙双方签署《资产交接清单》。
3.甲乙双方持签署后的《资产交接清单》和本合同,到审核机构办理《产权转让交割单》。
4.甲乙双方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相关的变更手续,所需费用由各方按国家有关规定负担。
5.其他约定事宜: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均应遵守本合同规定,履行各自的义务。任何一方非因法定原因中止合同,须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审核机构、经纪机构和对方,各方协商一致后签订合同中止协议,规定中止合同的期限和中止合同造成损失的赔偿。
2.乙方应严格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向甲方支付产权购买价款,每迟交一日应按本合同交易资产总额的_______%交付滞纳金。
3.若乙方超过规定时间________日仍未付清其应付款项,则被视为违约。乙方须将其所取得的财产退还甲方,并承担全部手续的办理费用。乙方已支付款项在扣除因违约而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以及本合同交易资产总额_______%的违约金等费用后,由甲方退还乙方,不足部分由乙方承担,甲方保留继续追索的权利。双方向审核机构和经纪机构支付的费用不再退还。
4.乙方在未交清本合同全部价款之前,不得将受让资产抵押、转让,否则应视为违约并按本合同交易资产总额的___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5.甲乙双方未能按规定期限完成产权交割工作,如属非不可抗力原因所致,由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并按本合同转让资产总额_____%向对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补偿对方损失的,由违约方继续偿付。
七、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甲方或乙方如要对合同的内容进行变更合同,应当在经纪机构的主持下协商一致;变更的合同报青岛产权交易所备案后生效。当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可以解除合同:
1.由于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本合同目的。
2.双方协商同意解除合同并不因此损害国家或社会公众利益。
八、合同纠纷的处理
凡甲乙双方及其经纪机构因本合同发生的履约纠纷,各方一致同意提请青岛市仲裁委员会仲裁或向法院起诉。
九、其他约定
1.本合同中所用的时间概念“日”,除指明为工作日外,均为日历日。
2.本合同使用的计量货币为“人民币”。
3.本合同中“交易资产总额”以资产评估总值的数额为准。
十、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在双方经纪机构主持下按规定协商达成附加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并报审核机构备案,附加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本合同正本一式叁份,各具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壹份,审核机构留存壹份。副本_______份,分送缔约各方留存。
十二、本合同在甲乙双方及其经纪机构签章并经青岛产权交易所审核后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正式生效。
出让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 受让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章):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章):___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让方经纪机构(盖章):________ 受让方经纪机构(盖章):________ 经纪机构出市代表(签章):______ 经纪机构出市代表(签章):______
审核机构(盖章):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 审 核 人(签字):______________ 审核负责人(签字):____________
转让合同电子版篇11
本合同双方当事人:卖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买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委托代理机构:____________________经办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诚实的基础上,同意就乙方向甲方购买房屋事项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1、甲方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座落于___________房屋结构为_______,房屋用途为________,经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测定的建筑面积为_____平方米。2、该房屋所有权证号________(共有权证号________),土地使用证号______,土地使用权限取得方式为_____。3、随该房屋一并转让的附属设备、设施:_________________4、该房屋租赁情况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5、乙方对该房屋的各项基本情况均作了充分了解。该房屋转让后,如发生破漏、开裂等问题由_______方承担维修责任。第二条房屋转让价格按建筑面积计算,该房屋转让价格为(人民币)(________币)每平方米_______元,总金额_____元,大写_____亿______仟______佰______拾_____万_______仟_______佰______拾______元整。第三条付款方式双方约定按以下第_________项以(现金、支票、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方式支付房款:1、一次性付款: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_____天内,乙方一次性将购房款支付给________________。2、分期付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3、其他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第四条违约责任违约方支付对方违约金________%,计币_______元。第五条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甲、乙双方同意采用向人民法院起诉方式解决。第六条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依法成立。第七条本合同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本公司执一份。各方所执合同均具有同等效力。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甲方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签章)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乙方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签章)甲方共有权人意见(签章):______(或承租人或上级主管部门)代理中介: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定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定地点
转让合同电子版篇12
在早期的罗马,债是严格禁止转让的,因为当时的债被定义为特定债权人和债务人之间的一种法锁,是一种法律关系,无论是变更债权人还是变更债务人都是债的关系丧失其同一性的现象。但是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禁止债权的转让越来越阻碍经济的发展,绝对禁止债权转让的观念开始动摇,在经过长时间的发展罗马法最终抛弃了旧的观念,在法律中明确承认债权转让的合法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91条规定了合同权利转让的基本原则,为了鼓励财产自由流转,保障转让的秩序,做出了一些限制性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对合同权利转让做出了比较系统、详细的规定,从而促进了合同权利转让交易的进行,增加了由权利转让带来的社会财富。
一、合同权利转让概述
(一)合同权利转让的概念
合同权利转让是在保持合同同一性的情况下,转让全部或部分合同权利给受让人,从而使得合同权利人发生变化的现象。所谓合同关系不失合同的同一性是合同的效力不发生改变,不仅合同的原有利益(如时效利益)、瑕疵(如各种抗辩)均不受合同权利转移的影响,而且原权利的从权利(如抵押权、保证等)原则上也继续存在。所以,合同权利转让仅仅是合同债权人发生变化。既不归属合同变更也不同于债的更改。债的更改是消灭旧债的关系,成立新债关系,所有旧债关系上的利益和瑕疵以及从权利均随之消失。
(二)合同权利转让的特征
在《合同法》中,合同债权转让的特征主要有四个方面:
1.合同权利转让发生的是债权人的变更。合同权利转让是权利人将享有的合同权利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享有的,第三人在相应的权利范围内介入原来的合同关系,成为合同的一方当事人。
2.合同权利转让会涉及两种不同的法律关系,一种是原合同债权人与债务人的关系;一种是转让人和让与人的关系。通过协议转让合同权利的,虽然《合同法》要求在债权转让时,债权人要及时通知债务人并且债务人在收到合同权利转让通知之后受到该协议的约束,但是,转让协议的当事人仍然是原债权人与第三人,债务人不可能成为转让协议的当事人。
3.合同权利转让的对象是债权。我国的合同权利转让制度是规定在合同法中的,而不是规定在债法总则中,那么合同权利究竟指的是什么?虽然我国学术界。但是,《合同法》明确把身份合同排除在外,而物权合同的成立和物权变更是一并进行的,所以,合同权利转让的标的只能是债权。
4.合同权利既可以全部转让也可以部分转让。当合同原债权人将合同权利全部转让给受让人时,原债权人退出合同关系,第三人完全取代债权人的地位而成为,与权利转让协议受让人一起成为合同关系债权人,此时多个债权人之间的.共有关系可能是按份共有还可能是连带共有,究竟属于哪种共有方式应当尊重原债权人和受让人约定的选择。
二、合同权利转让的范围
原则上合同权利可以依债权人和受让人的意志自由转让。但是,并非所有
的合同权利都可以转让,毕竟合同是权利人和义务人之间自由设定的一种特定的关系,所以改变义务人承担的债务和违背公共秩序、善良风俗的权利转让一般是不被允许的。对于存在的一些特殊的合同权利,是否允许转让《合同法》并没有确定的规定。
(一)可让与的合同权利的排除与限制
根据我国《合同法》第79条的规定,但是仍然非常原则,详细分析如下。
1.依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的权利
合同关系是相对关系的一种,某些合同权利,只能在特定主体之间生效,如果仍将其转让给第三人,合同的主体发生变更,必然会使合同相应的内容发生变更,从而使转让后合同的内容发生变化,丧失与原合同的同一性,并且违反了当事人订立合同的目的,所以该合同权利不能转让。通说认为,根据人身信任关系发生的合同债权具有一定的人身性质、为特定债权人的利益而设定的合同债权、合同内容包括了针对特定当事人不作为义务的合同债权、从权利四种合同债权不得转让。
对于一些特殊性质的合同权利的转让问题:第一,诉讼中的合同债权。基于合同纠纷提起诉讼,债权人请求人民法院保护的债权,这种债权在诉讼过程中一直是一种不确定的状态,这种债权的成立与否要经过人民法院的审判,因此为了减少讼累,应当禁止诉讼中的合同债权的转让。第二,赠与合同的债权能否转让。赠与合同的目的并不是促进商品流通,发展经济,而是使受赠人得到经济上的帮助或者满足当事人情感的需要,具有一定程度上的人身性质。因此赠与合同的债权不应当成为合同权利转让之标的。实际上经常出现的,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之后,又将标的物转让与或者赠与他人的与合同权利转让之间存在着根本的不同,前者的两个赠与合同都是同一标的物,后者是建立在赠与合同基础之上将债权请求权转让给第三人。第三,诉讼时效已经完成的债权的转让。对诉讼时效已过的合同债权而言,此种债权丧失的是请求债务人偿还的请求权和诉讼过程中的胜诉权,债权本身仍然是存在的,当债务人自愿偿还时,不会发生基于受害人行为发生的不当得利。因此,诉讼时效期间已满的债权可以作为合同权利转让的标的。在第三人已经知道债权的诉讼时效期间届满的情况下,当第三人和原债权人就合同权利转让意思达成一致,说明第三人愿意接受债务人不履行的风险。在自愿原则的依据之下,该合同权利转让协议就会发生法律效力,就会产生合同权利转让的法律后果。但是,若原权利人未告知受让人权利有瑕疵时,第三人可依据法律的相关规定选择行使撤销权或者要求原权利人承担相应的责任。
2.合同双方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的合同权利
对当事人之间能否约定合同权利不被允许转让的立法上,各个国家的选择是不同的,法国立法选择其为无效约定,德国、日本法律明确规定其有效。我国的合同法采用日本立法体例。当事人约定不能转让的合同权利是依据合同自由的基本原则,禁止合同权利转让的约定不管是禁止转让给特定第三人,还是禁止转让给一切不特定的人,只要当事人的约定没有违反法律的禁止性规定和公共秩序、善良风俗,此约定就会受到法律的保护,合同当事人要受此约定的约束。但是为了保护交易安全,禁止转让的特别约定条款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此时债权人与第三人签订的债权转让协议
并不能产生预期的效益,但是善意第三人与债权人订立的权利转让协议有效。善意第三人有效取得债权,有权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对于原债权人违反了原合同当事人之间的约定,债务人有权要求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
3.法律规定不得转让的合同债权
法律基于社会公共利益的考虑,会禁止或者限制某些权利的自由转让。《合同法》中没有具体合同权利转让的禁止性规定,所以依据法律规定不得转让的合同权利,依据的是应当是我国《合同法》之外的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合同效力不确定之合同权利的转让
有效的合同权利存在,是合同权利转让的根本前提。有效的合同权利是指原合同完全符合有效合同的要件,没有要件缺陷,并且是现在仍然存在的合同债权。针对效力未定的合同、可撤销合同、附条件合同、附期限合同等效力不确定合同的权利是否允许自由流转,多数学者认为对有效的合同权利,应进行从宽解释,不要求必须是充分有效的、完整的债权。
1.效力待定合同的权利
效力待定合同在被追认之前合同权利的效力还是处于不确定的状态,当在法定期限内不被追认,那么此时的合同即为确定、当然无效,并且无效的效力可以追溯到合同成立时。如果,合同追认权人是原债权人,那么债权人将合同债权转让给受让人,债权人的行为应视为合同已经得到了追认,此时的合同为确定当然有效的合同,债务人要向合同受让人履行相应的债务,否则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如果,债务人享有合同追认权并且在没有行使之前,合同权利处于不确定的状态,此时为了防止不必要纠纷的发生、减少诉讼发生率,应当限制合同权利的转让。因此,对于效力待定合同的权利转让应当区分追认权人为债权人还是债务人而分别规定。
2.可撤销合同的权利
在当事人行使撤销权之前,可撤销合同的权利是确定有效存在的。如果可撤销合同撤销权归属于原债权人,原权利人与第三人签订合同权利转让协议,那么撤销权人的行为应当视为撤销权人放弃行使撤销权,此时的合同为完全有效的合同。如果撤销权的享有人是债务人,在原债权人与第三人达成转让协议之后,若债务人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没有行使撤销权,那么债权转让协议生效,债务人应当向受让人履行相应的义务;若债权人有效行使了撤销权,那么合同归于消灭,原合同权利灭失,此时受让人的合同权利转让协议导致履行不能的法律后果。所以,无论撤销权属于哪一方当事人,可撤销合同的权利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都可以进行自由转让。
3.附条件、附期限合同的权利
在条件成就和期限到来之前,附解除条件合同和附解除期限合同是确定有效的合同,此时合同权利为有效存在的。虽然这种权利这以后某个时间点可能或者肯定会灭失,但是在合同失去效力之前,合同债务人仍然要向原债权人履行债务。
条件未成就的附停止条件合同和时期还未到来的附始期合同的权利都是未来可能或肯定享有的权利,只是现在并不现实享有,是一种未来存在的债权。关于将来的债权能否进行转让,在德国和日本法学界都有两种不同的观点。一种是肯定说,债权处分行为应与处分债权的合同相区别,即使债权没有现实存在,但是不影响合同权利转让合同的效力,债权移转以
债权转让合同的效力而成立,等到将来债权发生时,可以直接发生债权移转的效果。这一学说的理论基础是,法律行为的成立要件与生效要件应予以区别,法律行为的生效要件并不以法律行为成立时已存在为前提,只要效力发生时其存在即可。另一种是否定说,债权转让行为为处分行为,那么处分时必须以债权业已存在为前提,鉴于未存在的债权不得处分的原则,从而否认“将来的债权”的让与性,特别是在德国,由于权利变动采用的是形式主义,动产的处分以交付为要件,不动产处分以登记为要件,债权转让是一种处分行为,未现实存在的未来债权在形式主义的立法例下,被认可是非常困难的。
如果将来的债权已经存在合同关系,但需等待一定的条件成就或一定时间的经过,或者当事人实施某种行为,才可以转化为现实的债权,则因为这种将来的权利体现了一定的利益,具有转化为现实债权的可能性,就激励贸易这一方面来说,可以准许这两种合同权利的转让。可以准许这两种合同权利的转让。
三、合同权利转让的通知
协议不具有公开性,如果协议的效力当然约束债务人,那么在达成协议并且债务人不知情的状况下,债务人仍然向原债权人履行债务,此时还要对新债权人承担债务不履行的违约责任,这种自由主义对债务人来说是不公平的。如果采取的是严格限制主义,即合同权利的转让必须取得债务人的同意,否则转让不发生效力。虽然这种做法很好的保护了债务人的利益,但是这种保护是建立在损害债权人利益基础之上的,同时这种做法也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市场财产的流通、不利于经济的发展进步。《合同法》选择的是折衷主义,即让与通知原则,债权人转让其债权虽不需征得债务人的同意,但必须将合同债权让与的事实及时通知债务人,债务人在接到债权让与通知后,债权转让合同才对其发生效力。这样既维护了债务人的利益,又保障了债权的自由流通,合理地平衡了当事人之间的利益关系。
(一)通知的主体
虽然我国《合同法》抛弃《民法通则》规定的严格限制主义而采用让与通知原则,但是《合同法》第80条第1款明确规定通知的义务人只能是原债权人,确实存在局限性。转让人和受让人签订的合同权利转让合同的目的是将合同债权转让给第三人,将债权的让与通知债务人的目的是使债务人知晓债权业已转让给新的债权人,债务人对新的债权人负有相应义务。受让人将让与人所立让与字据提示给债务人,和债权人的通知有同一的效力。如果履行通知义务人是受让人,在让与人履行辅助义务的前提下,受让人应当提供足够的材料来证明其就是该合同权利新的债权人。
(二)通知的撤销
合同权利转让通知的性质为观念通知,可以准用民法有关意思表示的有关规定,通知存在无效或者可撤销原因时,依据民法上关于无效或者可撤销的规定处理。当告知债务人时就会对其产生法律效力,债务人就要对新债权人负担义务。对于告知的撤销问题,《合同法》第80条第2款对债权人转让权利的通知做出了禁止性规范,对受让人所取得的债权的处分作了任意性规范。债权转让的通知只是对债务人和受让人具有约束力,在转让通知送达债务人时受让人取得债权人的地位,原债权人不再享有相应的债权利益,更没有处置已经转让债权的权利。否则,会侵犯受让人的债权,要向受让人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三)表见让与的通知问题
我国《合同法》虽未对表见让与未作任何规定,但是现实生活中确实现实存在。《德国民法典》第109条之1规定,“债权人已将债权让与通知债务人时,即使未为让与或者让与无效,债权人仍应当对债务人承受其已经通知让与的效力。”借鉴德国法律和基于我国《民法通则》中已经承认表见代理的效力的立法精神,应在我国《合同法》中确认表见让与的合法效力,从而保护债务人的合法权益。
参考文献
[1]李开国:《合同法》,北京:法律出版社,20__年。
[2]魏振瀛:《民法》,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__年。
[3]郑玉波:《民法债编总论》,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__年。
[4]王利明:《合同法研究(第二卷)》,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__年。
[5]谢怀栻:《正确阐述民法通则建立我国的民法学》,北京:法律出版社,1987年。
[6]谢怀栻:《合同法原理》,北京:法律出版社,20__年。
[7]李永军:《合同法》,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__年。
[8]韩世远:《合同法学》,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__年。
[9]崔建远:《新合同法原理与案例评释》,长春:吉林大学出版社,1999年。
[10]崔建远:《合同法[M]》,北京:法律出版社,20__年。
[11]王家福:《民法债权》,北京:法律出版社,1997年。
[12]黄名述、李振华:《合同法》,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__年。
[13]苏号朋:《合同法教程》,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__年。
转让合同电子版篇13
甲方(转让方):____省____市____区干榄镇上沙头1号陈
乙方(受让方):黄骅公司
兹有甲方与成海运有限公司根据双方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的《科江2轮买卖合同》的规定,现在已经具备了合同中约定的交船条件,甲乙双方定
于月日在舟山锚泊地进行科江2轮交接并确认
如下:
一、按照合同约定的条款,乙方已向甲方支付叁拾贰万元人民币的
购船款及科江2轮船舶剩余燃油费及滑油费零元。
二、按照合同约定的.条款甲方已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将科江2轮实船交付给乙方,乙方认可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条款接收。
三、自交付之日起,科江2所有权及经营权由此从甲方转移至乙方。与此同时,甲方不再承担该轮的费用、风险、法律责任等全部一切责
任,乙方从此将承担该轮的全部一切责任、费用、风险。
四、本交接协议是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甲乙签订的《科江2轮买卖合同》的有机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并加盖公章后
生效。
甲方:乙方:
代表:代表: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
____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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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面转让协议书
转让方(甲方):身份证号码:
住址:
受让方(乙方):身份证号码:
住址:
出租方(丙方):身份证号码:
住址:
根据我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甲、乙、丙三方友好协商,就下述门面转让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转让门面
1、转让门面位于,建筑面积平方米;
2、丙方为上述转让门面的所有权人和出租方。现对甲、乙双方根据本合同约定转让上述门面承租权的行为,丙方表现同意。
3、原甲、丙双方所签门面租赁合同的权利与义务转由乙方享有和履行,乙方与丙方不再另行签订租赁合同。本合同生效和门面交接完毕后,甲、丙双方之间原门面租赁合同终止履行,权利义务自行解除。
二、租金的结算与支付
1、丙方与甲方原租赁合同,约定的租赁期间为年,即自年月日起年月日止,月租金为元人民币,现甲方剩余租期为月。门面转让前尚欠租金、水电费、物业管理费等共计人民币元,由乙方在本合同签订之前全部交清。
2、门面转让乙方后,甲、丙双方原门面租赁合同中所约定的租金转由乙方根据该合同约定(指有关金额、时间、付款方式和违约责任等条款)向丙方支付,甲方不再负有支付义务。
三、门面设施、设备的归属
1、转让门面现有装修设施在转让后归乙方所有。
2、转让门面租赁期(含门面租赁合同续签期限)届满后,该门面装修设施的不动产归丙方所有,营业设备等动产归乙方(动产与不动产的划分按原有租赁合同执行)所有。
3、乙方在接收该门面后,有权根据经营需要,在保证房屋安全使用的情况下进行再次装修。
四、门面转让费的支付
1、乙方于本合同签订之日内,向甲方支付转让费共计人民币拾万元整(¥元),上述费用已包括第三条所述的装修、装饰、设备(详见《转让财物交接清单》)及其他相关费用,此外甲方不得再向乙方索取任何其他费用。
五、债权债务的处理
乙方接手前该店铺所有的一切债权、债务均由甲方负责;接手后的一切经营行为及产生的债权、债务由乙方负责。
六、交接条件及方式
甲方在本合同签订之日内进行门面交接,向乙方腾让门面并交付钥匙。门面交接时,甲方应腾空非《转让财物交接清单》范围内的一切设施、物品和货物,保持门面已有装修、装饰、设施、设备、门窗、墙面、地面和天花板面的完好和完整,以便于使用。
2、办理门面交接手续时,由甲、乙、丙三方共同进行现场验收,按照《转让财物交接清单》点验、接收有关财物,交接完毕后,甲、乙、丙三方应共同签署《转让财物交接清单》,在丙方的现场监督下,甲方向乙方交付门面钥匙。门面钥匙一经交付,转让门面即告验收、交付完毕。
3、转让门面不符合约定的交接条件时,乙方有权拒绝交接,甲方应及时整改、修复,直至符合交接条件为止。并将视为甲方逾期交付门面,由甲方承担逾期交付的违约责任。
七、违约责任
1、甲方保证该门面有合法承租权并有权依法转让,应该按时交付门面。甲方逾期交付门面时,按下列方式计算违约金:逾期交付天数元/天;超过30
天甲方仍不能交付转让门面时,乙方有权通知甲方解除合同,返还已支付的门面转让费,和按上述约定追偿违约金。
2、乙方应按时接收门面和支付门面转让费。乙方逾期接收门面超过7天时,甲方有权通知乙方解除合同,不予返还已支付的`门面转让费。乙方逾期支付门面转让费时,按下列方式计算违约金:逾期付款天数元/天。
3、丙方保证该转让门面为其合法所有,享有门面的出租权,并不得“一房多租”。如因丙方原因造成门面所有权、租赁权纠纷,应由丙方承担违约责任,赔偿甲、乙双方违约金。该违约金按下述方式计算:甲方获得的违约赔偿=本合同约定转让费×1;乙方获得的违约赔偿=本合同约定转让费×2。
七、合同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如发生争议,可先由合同三方协商处理;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将争议提交环江县劳动部门仲裁,通过仲裁程序解决。
八、其他规定
原《门面租赁合同》和《财物交接清单》为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具有法律效力。本合同由三方签署后生效。一式三份,三方各执一份。
甲方:乙方:丙方:
签约时间:
签订地点:
附件:一、原《门面租赁合同》;
二、《财物交接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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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出让方)乙方(承接方)
姓名:姓名:
身份证号:身份证号:
电话:电话:
经甲乙双方自愿、平等友好协商,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规定,签定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执行。本合同一式两份。
合同协议如下:
甲方自愿将现于长风街体育路口西北角营业中的火锅店转让给乙方,饭店名字,经双方协商转让总价为人民币不包含(三个月房租)房租为。至转让即日起,甲方协助乙方办理过户手续,办理费用由乙方承担。
乙方从年月日开始接手,从接手即日起饭店所生发任何问题与甲方无关,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从转让即日起甲方负责付清在乙方接手前的的`所有费用(包括水、电、房费),今年房租到期乙方和房东协商费用,甲方不参与。
以上几条,甲乙双方如有违约,违约由责任方承担,违约金为拾万元整。
甲方:乙方: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