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厂房租赁合同范文

时间: 春秀2 厂房租赁合同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就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厂房租赁给乙方使用的有关事宜,双方达成协议并签定租赁合同。这里给大家分享一些关于厂房租赁合同范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厂房租赁合同1

甲方(承租方):

乙方(出租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原则,甲、乙双方就甲方租赁乙方所有、管理的吊车用于甲方位于成都市的建设工程有关的事宜,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租赁费用:

卸装钢筋为¥8.00元/吨;

卸装钢筋翻围墙为¥8.00元/吨;

其它需要吊车费用按消失计费为¥160.00元/小时;

备注:除按以上单价计价外,每次出车费用最少为¥300.00元,暂定租赁总价为30万元(大写:叁拾万元整)。

1、日租金是甲乙双方已经考虑了经营风险等因素的综合租金,包括但不限于设备包装费、乙方管理费、利润、税费及设备入场前的检测费用、设备租赁试用期间消耗的燃料费用等所有费用,且合同约定租赁期内不做任何调整。

2、所租设备由乙方负责进场运输及上下车工作,并由乙方进行安装、顶升、拆卸,所涉费用均由乙方承担,汽车吊在使用过程中发生的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相应责任。

二、租赁设备的质量标准和技术要求

1、乙方提供的租赁设备应当符合以下标准:最新国家标准并经法定检测单位检测合格,满足甲方城建项目的施工需求,具体标准:吊车验收标准:GB3811-83,安全规程:GB6067-85。

2、乙方保证其租赁设备符合产品质量安全性能要求,具有行业要求的生产备案、准用证明等各项证明资料,在设备进场前双方必须签订安全协议。

3、乙方应提供租赁设备的《产品合格证明》、《质量检验报告》、《产品质量保证书》、《生产许可证》、检测报告、使用年限证明、生产备案及其它相关资料,乙方没有依约提供租赁设备有关的前述资料的,甲方有权拒付或暂缓支付租金。

4、其它约定:乙方必须按时将所需租赁设备运送至使用地点,并安排人员持合法有效的上岗证上岗操作。

三、租赁设备的签收

甲方指定周孝夫(联系方式:15040513452)清点租赁设备数量、规格型号,开具甲方租赁设备签收凭证,确认乙方安排的操作人员的入场情况,核对人员的身份及证件,甲方对前述授权权限仅限于对本合同范围内租赁设备数量、规格型号、乙方操作人员入场情况的确认。

四、款项的结算与支付

1、甲方指定方的其他任何人结算对甲方没有约束力,甲方对租金结算人的授权权限于本合同第三条甲方指定人员坚守的租赁设备按本合同第一条约定进行款项结算。

2、甲乙双方进行结算时,根据本合同及补充合同的约定,以乙方签章,甲方指定人员签收且项目经理签字盖章确认的租赁凭证和以乙方名义开具的合法发票作为结算依据。

3、款项支付时间:。

4、款项支付方式:甲方以转账或支票方式将租金付至乙方在合同中所提供的账户(乙方账户名称:,开户银行:账号:),乙方对所提供的账户已确认无误,从甲方付款至此账户之日起视为已到账。乙方因账户原因产生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若乙方要求甲方将款项支付至以上账户以外的其它账户的,甲方有权拒绝。如乙方提供的账户错误,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负责处理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5、乙方应凭以乙方名义开具的合法发票向甲方结算款项,乙方未提供的,甲方有权拒付租金并不承担违约责任。

五、租赁设备的使用地点

甲方龙光君悦华庭二期项目施工地点为本合同租赁物使用地点。

六、租赁设备的维护保养

1、在租赁期限内,乙方负责租赁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修理工作,保证甲方正常使用,期间所发生的维护修理费用,由乙方自行负担。

2、乙方安排名操作工人入场操作,所有随机操作人员必须是与乙方签订了劳动合同的公认,操作工人的工资、社会保险、食宿等所有费用由乙方支付和缴纳,过程中发生的安全事故等由乙方负责处理并承担所有费用。

七、租赁设备的权属

1、租赁期限内,租赁设备所有权属于乙方,甲方拥有对设备的租赁使用权。

2、租赁期限内,乙方转让租赁设备或将租赁设备抵押第三人的,应提前3天书面通知甲方,甲方不因此丧失租赁权。

3、赁期限内,乙方不得再行将租赁设备出租给第三人,若乙方违反约定,将租赁设备再行出租的,应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及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责任。

八、双方权利义务

1、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应做好租赁设备进场前的准备工作;

(2)在租赁期限内,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不得将租赁设备转让、转租给第三方,不得变卖或抵押租赁设备;

(3)甲方应按合同约定支付租金。

2、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营业执照上的地址为可送达地址;

(2)乙方保证提供的租赁设备为合法生产企业生产,质量不存在瑕疵,且在使用年限内,能达到本合同约定的租赁使用功能和目的;

(3)乙方的随机操作人员必须受过专业培训教育并取得国家机构颁发的资格证书及执业证书,严格按照国家规范及甲方指令操作;

(4)乙方的随机操作人员必须遵守甲方工地的各项规章制度,因乙方人员或设备造成甲方及任何第三人财产损失、人身伤害的,由乙方承担赔偿等责任;

(5)任何因素导致乙方出租设备及其附属设施毁损、遗失、灭失、人员伤亡的,均由乙方自行处理并承担一切损失与费用,甲方存在过错的除外;

(6)乙方保证在合同约定或甲方告知的设备进场时间,将租赁设备晕死、装卸并安装在甲方指定的使用地点。

厂房租赁合同2

出租方:___________

授权代表: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__

授权代表: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条款,以供遵守。

第一条租赁物位置、面积、功能及用途

甲方将位于__________________的厂房或仓库(以下简称租赁物)租赁于乙方使用。租赁物面积经甲乙双方认可确定为_________平方米。

本租赁物的功能为_____________,包租给乙方使用。如乙方需转变使用功能,经甲方书面同意后,因转变功能所需办理的全部手续由乙方按政府的有关规定申报,因改变使用功能所应交纳的全部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本租赁物采取包租的方式,由乙方自行管理。

第二条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为___年,即从_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_年___月___日止。

租赁期限届满前__个月提出,经甲方同意后,甲乙双方将对有关租赁事项重新签订租赁合同。在同等承租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权。

第三条免租期及租赁物的交付

3。1租赁物的免租期为五个月,即从_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_年___月___日止。免租期届满次日为起租日,由起租日开始计收租金。

3。2在本出租合同生效之日起___日内,甲方将租赁物按现状交付乙方使用,且乙方同意按租赁物及设施的现状承租。

第四条租赁费用

4。1租赁保证金

本出租合同的租赁保证金为首月租金的两倍,即人民币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

4。2租金

租金第1年至第2年为每月每平方米人民币,第3年至第5年每年租金将在上年的基础上递增%;第6年起的仓库租金,将以届时所处位置的房屋租赁的租金水平为依据,由甲乙双方另行共同商定。每年的___日作为每年租金调整日。

4。3物业管理费

物业管理费为每月每平方米人民币________计付。

4。4供电增容费

供电增容的手续由甲方负责申办,因办理供电增容所需缴纳的全部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租赁费用的支付

5。1乙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前,向甲方支付部份租赁保证金人民币______元,租赁保证金的余额将于___日前向甲方一次性支付完毕。

租赁期限届满,在乙方已向甲方交清了全部应付的租金、物业管理费及因本租赁行为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并按本合同规定向甲方交还承租的租赁物等本合同所约定的责任后___内,甲方将向乙方无偿退还租赁保证金。

5。2乙方应于每月五号或该日以前向甲方支付当月租金。并由乙方汇至甲方指定的下列帐号,或按双方书面同意的其它支付方式支付。

甲方开户行: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

乙方逾期支付租金,应向甲方支付滞纳金,滞纳金金额为:拖欠日数乘以欠缴租金总额的__________。

5。3乙方应于每月五号或该日以前按第4。3条的约定向甲方支付物业管理费。逾期支付物业管理费,应向甲方支付滞纳金,滞纳金金额为:拖欠日数乘以欠缴物业管理费总额的_________。

5。4本合同生效后,甲方就申办供电增容的有关手续,因供电增容所因交纳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增容,由乙方承担。乙方应于甲方申办有关手续期间向甲方支付有关费用。

第六条租赁物的转让

在租赁期限内,若遇甲方转让出租物的部分或全部产权,甲方应确保受让人继续履行本合同。在同等受让条件下,乙方对本出租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第七条专用设施、场地的维修、保养

7。1乙方在租赁期限享有租赁物所属设施的专用权。乙方应负责租赁物内专用设施的维护、保养、年审,并保证在本合同终止时专用设施以可靠运行状态随同租赁物归还甲方。甲方对此有检查监督权。

7。2乙方对租赁物附属设计负有妥善使用及维护之现,对各种可能出现的故

障和危险应及时消除,以避免一切可能发生的隐患。

7。3乙方在租赁期限内应爱护租赁物,因乙方使用不当造成租赁物损坏,乙方应负责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八条防火安全

8。1乙方在租赁期间须严格遵守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以及______有关制度,积极配合甲方主管部门做好消防工作,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及损失由乙方承担。

8。2乙方应在租赁物内按有关规定配置灭火器,严禁将楼宇内消防设施用作其它用途。

8。3出租物内确因维修等事务需进行一级临时动火作业时(含电焊、风焊等明火作业),须甲方主管部门批准。

8。4乙方应按消防部门有关规定全面负责租赁物内的防火安全,甲方有权于双方同意的合理时间内检查租赁物的防火安全,但应事先给乙方书面通知。乙方不得无理拒绝或延迟给予同意。

第九条保险责任

在租赁期限内,甲方负责购买租赁物的保险,乙方负责购买租赁物内乙方的财产及其它必要的保险(包括责任险)。若甲乙各方未购买上述保险,由此而产生的所有赔偿及责任分别由甲乙各方自行承担。

第十条物业管理

10。1乙方在租赁期满或合同提前终止时,应于租赁期满之日或提前终止之日将租赁物清扫干净,搬迁完毕,并将租赁物交还给甲方。如乙方归还租赁物时不清理杂物,则甲方对清理该杂物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责。

10。2乙方在使用租赁物时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深圳市法规以及甲方有关租赁物物业管理的有关规定,如有违反,自行承担。倘由于乙方违反上述规定影响建筑物周围其他用户的正常运作,所造成损失由乙方赔偿。

第十一条装修条款

其产生的责任由乙方11。1在租赁期限内如乙方须对租赁物进行装修、改建,须事先向甲方提交装修、改建设计方案,并经甲方同意,同意须向政府有关部门申报同意。

如装修、改建方案可能对公用部分及其它相邻用户影响的,甲方可对该部分方案提出异议,乙方应予以修改。改建、装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11。2如乙方的装修、改建方案可能对租赁物主结构造成影响的,则应经甲方及原设计单位书面同意后方能进行。

第十二条租赁物的转租

经甲方书面同意后,乙方方可将租赁物的部分面积转租,但转租部分的管理工作由乙方负责,包括向转租户收取租金等。本合同规定的甲乙双方的责任和权利不因乙方转租顼改变。

如发生转租行为,乙方必须遵守下列条款:

1、转租期限不得超过乙方对甲方的承租期限;

2、转租租赁物的用途不得超出本合同第一条规定的用途;

3、乙方应在转租约中列明,倘乙方提前终止本合同,乙方与转租户的转租租约应同时终止。

4、乙方须要求转租户签署保证书,保证其同意履行乙方与甲方合同中有关转租行为的规定,并承诺与乙方就本合同的履行对甲方承担连带责任。在乙方终止本合同时,转租租约同时终止,转租户无条件迁离租赁物。乙方应将转租户签署的保证书,在转租协议签订后的五日内交甲方存档。

5、无论乙方是否提前终止本合同,乙方因转租行为产生的一切纠纷概由乙方负责处理。

6、乙方因作为转租行为的转租人应付的税、费,由乙方负责。

第十三条提前终止合同

13。1在租赁期限内,若遇乙方欠交租金或物业管理费超过一个月,甲方在书面通知乙方交纳欠款之日起五日内,乙方未支付有关款项,甲方有权停止乙方使用租赁物内的有关设施,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及受转租户的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

若遇乙方欠交租金或物业管理费超过二个月,甲方有权提前解除本合同,并按本条第2款的规定执行。在甲方以传真或信函等书面方式通知乙方(包括受转租人)之日起,本合同自动终止。甲方有权留置乙方租赁物内的财产(包括受转租人的财产)并在解除合同的书面通知发出之日起五日后,方将申请拍卖留置的财产用于抵偿乙方应支付的因租赁行为所产生的全部费用。

13。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提前终止本合同。如乙方确需提前解约,须提前六个月书面通知甲方,且履行完毕以下手续,方可提前解约:a。向甲方交回租赁物;b。交清实租期的租金及其它因本合同所产生的费用;c。应于本合同提前终止前一日或之前向甲方支付相等于当月租金两倍的款项作为赔偿。甲方在乙方履行完毕上述义务后五日内将乙方的租赁保证金无息退还乙方。

第十四条免责条款

14。1若因政府有关租赁行为的法律法规的修改或政府行为导致甲方无法继续履行本合同时,将按本条第2款执行。

14。2凡因发生严重地震等自然灾害、战争或其他不能预见的、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致使任何一方不能履行本合同时,遇有上述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用邮递或传真通知对方,并应在三十日内,提供不可抗力的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部分履行,或需延期履行理由的证明文件。该项证明文件应由不可抗力发生地区的公证机关出具,如无法获得公证出具的证明文件,则提供其他有力证明。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由此而免责。

第十五条合同的终止

本合同提前终止或有效期届满,甲、乙双方未达成续租协议的,乙方应于提前终止之日或租赁期限届满之日迁离租赁物,并将其返还甲方。乙方逾期不迁离或不返还租赁物的,应向甲方加倍支付租金,但甲方有权书面通知乙方其不接受双倍租金,并有权收回租赁物,强行将租赁场地内的物品搬离租赁物,且不负保管的责任。

第十六条广告

若乙方需在租赁物建筑物的本体设立广告牌,须按政府的有关规定完成相关的报批手续并报甲方备案。

若乙方需在租赁物建筑物的周围设立广告牌,需经甲方书面同意并按政府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有关税费

按国家及深圳市有关规定须就本合同缴纳的印花税、登记费、公证费及其他有关的税项及费用,按该等有关规定应由甲方作为出租人,乙方作为承担人分别承担。有关登记手续由甲方负责办理。

第十八条通知

根据本合同需要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甲方与乙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应以书面形式进行;甲方给予乙方或乙方给予甲方的电传或传真一经发出,挂号邮件以对方地本合同同第一页所述的地址并以对方为收件人付邮七日后或以专人送至前述地址,均视为已婚送达。

第十九条适用法律

19。1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应由双方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则通过仲裁程序解决,双方一致同意以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深圳分会作为争议的仲裁机构。

19。2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管辖,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解释。

第二十条其它条款

20。1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20。2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

第二十一条合同效力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并收到乙方支付的首期租赁保证金款项后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

授代表表/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

授代表表/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年__月__日

厂房租赁合同3

甲方(发包人):

乙方(承包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相关的法律、法规。为保障租赁双方的合法权益,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就乙方向甲方租赁厂房订立本合同如下;

一、甲方自愿将坐落在:,厂房使用面积平方米出租给乙方使用,厂房包括机器设备及部分附属房间。乙方已对甲方所要承租的厂房做了充分了解,愿意承包该厂房。

二、租赁用途为石材加工与销售,不得用于其他用途。租赁期间内乙方不得以甲方的名义对外经营。

三、租赁期限为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四、前五年租金每年为人民币万,此后五年每年人民币万,付款方式:一年一付、为每年的正月一次性付清。(实价不含水、电、暖、煤气、设备等费用、不含税,其一切税费由承租方承担)。

五、乙方在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应支付甲方人民币15万元作为租赁押金。合同期满后,如乙方无违约行为,甲方应无息退还给乙方。如乙方有违约行为,甲方不返还乙方已经支付的租赁押金,以15万元作为违约金赔偿给甲方。

六、乙方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1、乙方应当自行承担租赁期间产生的水电费、税收、员工招聘、工资、设备维修、厂房维修,变压器维修等一切因生产经营过程中产生的所有费用。乙方自负营亏,独立核算,因此产生的责任与甲方无关。

2、甲方提供变压器给乙方使用,乙方应当按照甲方每月提供的电表度数(电费单)将产生的电费按月及时支付给甲方。税收(含国税、地税)与石粉处置粉、污染治理费等一切政府收费均由甲方代缴,乙方应当将款项在产生后七天内及时支付给甲方。

3、乙方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劳动争议、工伤责任事故应当由乙方自行承担,如因乙方的工伤事故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有权向乙方全部追偿。并且要求乙方承担给甲方造成的其他损失,包括:律师费、公证费、取证费、诉讼费等等。

4、不得对所承包的厂房进行影响使用安全的履行,如确有需要改造,必须得甲方面同意,费用自理,权属归甲方所有,租赁期满后或者解除合同时,就无偿移交给甲方。

5、不得在租赁的厂房周围堆入石料及杂物,以免影响车辆及人员通行。

6、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将所承租的厂房分租、转借、转租给他人使用或与他人互换使用,不得抵押承租厂房。也不得以合伙、合资入股的方式将厂房转由他人承租。不得用承租的厂房用作工商登记使用。

7、不得擅自改变租赁用途,不得利用所承租的厂房从事黄、堵、毒以及走私、贩私、制毒、售假等违法活动,不得生产加工和存放易燃爆物品,不得在所承租的厂房和场地上存放、生产、销售对周边环境和房地产及附属设施设备有腐蚀、污染、和破坏的有害物品,生产经营必须符合城镇管理和环保要求。

8、自觉遵守国家的有关规定,服从甲方管理,接受当地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

9、厂房内应当公告设备安全操作指示,如乙方违反操作规定,所造成的安全事故或隐患,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甲方对乙方承租期间内的消防、用电、生产加工、工人及其家属和相关人员等甲方不承担责任及连带责任。

10、租赁期间,如遇到天灾、战争、政府征地需要及其他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的,由此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成的各项损失,甲、乙双方各自承担。在合同未到期间内甲方不可用任何形式收回厂房场地使用。在合同期间内购置增加的机械设备,乙在租期满后有权拆走,甲方只是提供空厂房。甲方需为乙方提供变压器和水电到厂内,及工厂经常所需的有关证件。

11、乙方租赁后,应当以自行注册的公司或个体名义对外经营,不得以甲方的名义对外经营,“辉祺”商标属于甲方所有,乙方无权使用。

12、租赁期满后,乙方应当将厂房及设备完整移交给甲方,厂房内新增加或者安装的机器设备全部归属甲方所有。乙方不得破坏任何厂房机器设备。

七、违约责任:

1、乙方违反本合同任一条款的,应当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人民币壹拾伍万元整。甲方有权直接扣押乙方支付的租赁押金,作为部分违约金。

2、乙方违约的,甲方有权用乙方支付的押金作为损害赔偿使用。

七、本合同若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另拟定补充协议。协商不成时可向人民法庭提起诉讼。

八、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为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签订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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