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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二手房买卖合同

时间: 佳洁 二手房买卖合同

苏州市二手房买卖合同(篇1)

合同编号:

甲方(卖方):

社会信用统一代码/身份证号:

乙方(买方):

身份证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买卖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本合同所涉房地产转让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转让标的

1.1卖方所转让房地产(下称该房产)坐落于:。

1.2土地使用权证号:,房产权证号:,登记建筑面积为:平方米。套内建筑面积为:平方米。

1.3该房地产土地使用权年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1.4该房地产约定交付的附属设施设备、装饰装修、相关物品等在签订本协议前,已经双方现场确认,均无异议。

第二条房地产产权现状

该房地产没有设定抵押也未被查封,卖方对该房地产享有完全的处分权。

第三条房地产租约现状

该房地产所附租约现状为第项:

(1)该房地产没有租约;

(2)该房地产之上存有租约,卖方须于本合同签订时将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的书面文件及租赁合同交予买方。

第四条附着于该房地产之上的户口

如该房地产所附着有卖方户口,基于保证买方办理房产过户登记后,应享有完全的处分权,卖方保证于收到房地产转让总价款之日起30日内迁出,逾期则以该房地产转让总价款为基数按日万分之五向买方支付违约金。

第五条转让价款

该房地产转让总价款为人民币:人民币(大写)(¥元)

第六条税费承担

6.1双方约定,由买方承担办理相关过户手续双方按规定应缴纳的`一切可能产生的税、费。

6.2买方不按约定缴纳相关税费,导致交易不能继续进行的,买方不得因此解除合同,本合同应继续履行,但违约方应承担违约责任,赔偿给守约方造成的损失。

第七条付款方式

买方于年月日前一次性付清全部房款

第八条买方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买方逾期付款的,卖方有权要求买方要求买方以未付款项为基数,按日万分之五支付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第九条房地产交付

卖方应当于年月日将该房地产交付买方,并履行下列手续:

9.1买卖双方共同对该房地产及附属设施设备、装饰装修、相关物品等事项进行验收,记录水、电、气表的读数,并办理交接手续;

9.2交付该房地产钥匙;

9.3

第十条延迟交房的违约责任

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卖方未按合同约定的期限将该房地产交付买方,自约定的交付期限届满次日起至实际交付日止,卖方以该房地产转让总价款为基数按日万分之五向买方支付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第十一条附随债务的处理

卖方在交付该房地产时,应将附随的水费、电费、煤气费、电话费、有线电视费、物业管理服务费、垃圾清运费等费用结清,单据交买方确认,否则买方有权从交房保证金中抵扣上述欠费。

第十二条产权转移登记

12.1买卖双方须在签订本合同日内,共同向房地产权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转移登记手续,卖方应按照行政机关的登记手续要求积极协助。

12.2在收文回执载明的回复日期届满之日起日内,买方须按本约定办理交纳税费的手续。

第十三条其他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致合同目的不能实现,守约方有权选择定金罚则或要求对方支付该房地产总价款%的违约金。

第十四条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本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不可抗力不能按照约定履行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应当及时告知另一方当事人,并自不可抗力结束之日起日内向另一方提供证明。

第十五条本合同与其他文件的冲突解决

买卖双方在本合同签订之前的承诺及协议,如有与本合同不相符的,以本合同为准。

第十六条合同附件

本合同共有附件份。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七条法律适用与纠纷解决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合同各方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1)提交位于(地点)的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均有约束力;

(2)依法向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八条合同数量及持有

本合同一式份,卖方份,买方份,其他交有关部门,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九条合同生效

本协议经各方签署后生效。

签署时间:年月日

甲方(签字):

联系人:

联系方式:

地址:

乙方(签字):

联系人:

联系方式:

地址:

苏州市二手房买卖合同(篇2)

买方(购买方)

身份证号码:

联系地址:

卖方(出售方)

身份证号码:

联系地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合同法》等一切相关法律、法规,买卖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双方买卖房屋事宜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1、卖方房屋坐落在成都市(该房屋所属楼盘,幢号:,单元:,楼层:,房号:),房产证丘(地)号为权,建筑面积为平方米,该性质:,所有权人:,目前是否按揭:.

2、卖方保证该房屋的.权属证明及身份证明合法有效,在本的同时卖方须将该房屋的权属

证明原件及有关该房屋的一切文件封存,作为之用。

3、经买卖双方协商,该房屋成交价为¥(大写人民币元整)

4、付款方式:

在本合同签订当日买方向卖方交付定金¥(大写人民币元整)经纪方所托管定金¥(大写人民币元整),作为该房屋的物业交割保证金。

卖方(签章):_________买方(签章):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苏州市二手房买卖合同(篇3)

甲方: (卖方)

乙方: (买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甲方同意将自有房屋一处出售给乙方,乙方已对甲方所要出售的房屋做了充分的了解,愿意购买该房,特制订本合同如下:

一、此房坐落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产权所有人____________,产权证号_____________,房屋建筑面积____________㎡,使用性质:_______________。

二、该房价为______________万元,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先交付______________元定金,其余房款在房屋交易公证时结清,公证时应再付剩余房款________________万元,同时甲方交钥匙交房,现场交接,房款两清。

三、甲方保证在交接前对该房没有产权纠纷和债权债务,如签约或交接后,发生与甲方有关的产权纠纷或债权债务,概由甲方负责清理并承担民事诉讼责任,因此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均由甲方负责赔偿。

四、室内外设施以看房时为准,不得转移,更换或更改,交接验收时也应该按合同验收,签署房屋交接单,并需验看水表、电表、煤气表是否有损坏,如有损坏甲方负责维修。

五、甲方需结清交易之日前所欠的一切费用,如:房费、暖气费、煤气费、水费、电费、物业管理费、有线电视费等。

六、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办理房产过户事宜的相关手续,办理过户手续所需费用由______方承担,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七、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生效,不得违约,如违约造成的经济损失,由违约方负责,乙方违约定金不退,甲方违约双倍赔款

甲 方: 乙 方: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苏州市二手房买卖合同(篇4)

卖方: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______

买方: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购买私有住房,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甲方所售房屋权证号及座落位置、结构、层次、面积、附属设施:

1、甲方所售房屋所有权证号为"______号",房屋土地使用权证号为"______号";

2、甲方所售房屋位于______区______路(街)______号,为______结构;

3、甲方所售房屋建筑面积______平方米;

4、甲方所售房屋附属设施为______。

第二条房屋价格及其他费用:

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甲方所售房屋总金额为(人民币)___拾___万___仟___佰元整(含附属设施费用);

2、双方交易税费由乙方负担,但过户费用不能超过5万,超过部分由甲方负担。

第三条付款方式:

1、双在办理完产权过户手续、土地使用权过户手续并交清应缴纳税费的税费后,乙方一次性付给甲方肆拾肆万零仟零佰元整(含原来乙方支付给佳和桂宇房产信息部的叁万元整定金,由甲方向佳和桂宇房产信息部索要);

2、乙方拿到属于自己的房产证和土地证后第二天支付剩余伍万元给甲方;

第四条房屋交付:

甲、乙双方在房地局交易所办理完过户手续(缴纳税费)后___日内,甲方将房屋交付乙方,因不可抗力等因素造成甲方逾期交房的,则房屋交付时间可据实予以延长。

第五条办理过户:

1、签订本合同三日内,甲方协助乙方办理产权过户手续。

2、过户手续税费票据写乙方的名字,税费票据由乙方保管。

3、乙方只付办过户手续时的税费,如果办理过户前产生的税费用由甲方负责。

4、甲方应交清过户前两证(房产证、土地证)的税费,由于甲方过户前两证(房产证、土地证)的手续不合法或者欠交相关的税费由甲方负担。

第六条声明及保证:

甲方:

1、甲方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甲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3、水、电、煤气、物业、维修保证金、闭路电视费、网络安装费等各项费用的交接日期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甲方要交清交接前的水、电、煤气、物业、维修保证金、闭路电视费、网络安装费等相关费用。

4、甲方保证在交易时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有关按揭、抵押债务、税项及租金等,甲方均在交易前办妥。交易后如有上述未清事项,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乙方:

1、乙方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乙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第七条违约责任:

1、乙方未按本合同规定的付款方式付款,每逾期一日,按照逾期金额的2‰支付违约金,逾期达一个月以上的,即视为乙方不履行本合同,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届时将由乙方承担此次交易中双方的全部交易税费,并向甲方支付购房款10%违约金。

2、甲方未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将房屋及时交付使用,每逾期一日,按照购房总价的2‰支付违约金,逾期达一个月以上的,即视为甲方不履行本合同,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由甲方承担此次交易中双方的全部交易税费,并向乙方支付房价10%的违约金。

第八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条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甲、乙双方可依法向该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并经当地房地产交易管理所审查鉴定后生效,并对双方都具有约束力,应严格履行。如有违约,违约方愿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损失,支付违约费用。

第十一条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其他三份交有关部门存档。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丙方(签章)

住址(工作单位):住址(工作单位):住址(工作单位):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___年__月__日___年__月__日___年__月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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