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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口代理报关合同完整版模板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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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口代理报关合同完整版模板范本(篇1)

甲方(受托方):

地址:

电话:

传真:

乙方(委托方):

地址:

电话:

传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合法、公正、互惠互利的原则,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友好协议,就乙方委托甲方代理进口货物事宜.签定以下协议:

甲方同意接受乙方的委托,以甲方的名义与国外出口商签定进口货物合同.乙方承诺承担该进口合同下卖方的权利义务及其法律责任.

以T/T方式付款, 乙方应于提货前5个工作日将货款、银行费用、关税、报关费用、代理费用及其它相关费用支付给甲方,甲方在确认款项到帐后,开始办理清关手续。

以L/C方式付款,乙方应于开证前一星期内将货款的30%作为保证金支付给甲方。余款以及代理费应于提货前2个工作日或信用证到期前一周支付到甲方帐户,甲方确认款项到帐后开始办理清关手续,否则由此时间上产生的滞港费等费用均由乙方承担。如果信用证到期前5个工作日,乙方余款没有支付给甲方,甲方有权扣留货物,并且可以做出拍卖货物的决定以填补贸易上余款的空缺。

乙方以甲方名义对外成交, 由甲方对外付汇, 结汇方式是信用证或T/T,甲方收取进口发票金额的1.0%作为代理费,如是远期信用证, 30天远期甲方收取乙方发票金额的1.2%; 60天远期以发票金额的1.4%; 90天远期以发票金额的1.6%计算作为代理费.

甲、乙双方约定,货物到港后,甲方负责准备进口报关所需单证,办理货物的`进口手续,其间所产生的清关费用、包括相应的关税、增值税、报关杂费、运输费、仓储费等由乙方承担。如乙方需甲方代办托运,其运输费用也均由乙方承担。甲方不承担运输途中的损失责任。

代理货物进口过程中,甲方只负责办理进口相关手续,货物的金额、品质、数量、交货期限等方面的责任由乙方承担。如果因货值、货物的品名、数量等原因造成报关的延滞,其造成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清关结束后,甲方及时将提单或提货单据转交乙方,由乙方自行提货。

甲乙双方就本合同所发生的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无法解决,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法院,通过诉讼程序解决纠纷。

甲方有义务在每笔合同履行结束后,将费用支出情况以书面形式告之乙方,并根据乙方需要传真相关付款凭证。双方对支出款项无异议后,甲方将于提货后一个月后向乙方支付佣金。

本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从签定时生效,协议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

本协议有效期自二OO五年 月 日至二OO 年 月 日

甲方: 乙方:

日期

进口代理报关合同完整版模板范本(篇2)

协议编号:

日期:

委托方:

代理方:

地 址:

地 址:

电 话:

电 话: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关于对外贸易代理制的暂行规定》及其他法律、法规,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委托方与代理方本着平等互利原则,经协商一致,就委托代理进口商品订立如下协议:

一. 委托进口货物内容

二.委托方对代理方的授权范围:

1. 授权代理方根据双方确定的进口合同主要条款与外商签约;

2. 授权代理方在委托方违约时有权处分本合同项下货物(详细内容见本合同

本协议规定所做的一切代理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3. 外商由委托方指定(或提供),委托方应自行对该外商资信和产品质量负责,无条件接受代理方根据代理协议进口的货物,并保证货单相符、单单相符、单证齐备;

4. 自行承担进口关税、产品增值税和进口过程中发生的一切费用;

5. 委托方或其指定的外商不履行义务导致进口合同和/或本协议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迟延履行或履行不符合条件的,委托方无权要求代理方退还已经支付的开证保证金。与此同时,委托方还应偿付代理方为其垫付的所有费用(含以月息 %的标准计算的利息等),支付违约金等,并承担代理方因此对外承担的`一切责任;

6. 委托方除按银行要求支付 %开证保证金外,还应为代理方开证信用额度的 %部份提供担保。

7. 因不可抗力事件不能履行全部或部分代理协议的,可以免除相互间的全部或部分责任,但双方应在得知不可抗力事件发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并提供有关机构出具的证明,委托方应该和代理方一起与外商共同交涉,免除代理方对外商的责任。如因此造成代理方损失,委托方应承担代理方的相关费用以及其它损失。

8. 当外商违约时,如委托方提出索赔的,应在索赔期内向代理方提供必要的索赔证件,

预支付相应的仲裁、诉讼及其他费用并提供必要的协助。委托方不承担索赔费用或不提供必要协助的,均视为委托方放弃索赔。

(二)代理方责任

1. 依据本协议的规定与外商洽谈、签订、履行合同;

2. 在收到委托方 %保证金后开出即期信用证(或者其它方式的付款);

3. 若因外商或承运人原因导致进口合同不能履行或无法全面履行的,代理方应在10个工作日内通知委托方采取补救措施,或按本协议规定代表委托方对外索赔,并实时向委托方通报相关情况。

四.结算方式及期限

1. 委托方须在信用证付款日到期日前五日内将其余 %货款以付汇当日银行外汇牌价计算将货款转入代理方指定账户,在此之前物权属于代理方;

2. 在货物进口报关过程中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报关费、批文费、报检费、仓储费、银行费用等均由委托方自行承担并即时支付。如实际由代理方代垫的,委托方须在报关完毕后立即付还代理方;

3. 代理费按海关认可总金额的 %计算,委托方应在报关完毕立即支付。

五.违约责任

若委托方无法及时付款或不付款(含关税、增值税)而发生纠纷,或货物滞留码头(仓库)产生的一切费用损失,委托方必须承担一切责任(支付一切费用及赔偿一切损失)。

六.本协议经双方盖章后生效。

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其它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商定。

七.因执行本协议所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双方均可以向代理方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进口代理报关合同完整版模板范本(篇3)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乙方委托甲方代理进口以下商品达成协议如下:

一、商品名称、品质、规格、数量:

二、乙方保证于订货前将全部货款的____%(约元)作为履约保证金汇到甲方帐户。其余的货款,乙方在收到装船通知后,在三日内,将货款汇到甲方帐户上。若在付款日前,乙方货款未及时付给甲方,影响甲方对外支付货款,乙方保证承担甲方对内对外由此而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货物所有权和乙方____%的履约保证金即归甲方所有,同时甲方保留进一步的索赔权利。

三、甲方收取进口货物代理手续费为1%,银行费按实收。

四、甲方代理乙方对外签订进口合同、办理对外付汇、报关、报验。

五、乙方在货船抵达目的港后三日内,将保险费、关税和增值税、报关报验费、卸货费、港杂费等的大约款付到甲方帐面,结算时多退少补。由于滞报产生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六、甲方代乙方对外支付货款时,按当日中国银行外汇牌价折算。

七、如乙方发现货物质量不合格、数量短缺(除合同规定溢短装的百分比外),自货物抵港之日起30天内,向甲方提出并提供国际公认有关当局的检验证明书,以便甲方办理对外索赔事宜,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八、本协议对外代理合同号:。乙方应对贸易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九、本协议未尽事宜,届时双方协商解决。双方另行协商达成的协议或办法视为本协议的一个组成部分。

十、本协议在执行过程中,如双方发生争议,应先友好解决。如协商不妥,请求法律解决。

十一、本协议正本一式两份,一经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即生效。甲乙双方各执本协议正本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进口代理报关合同完整版模板范本(篇4)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本着互惠互利 ,高效优质服务宗旨,就有关代理进出口报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责任:

1、负责办理进出口报关的一切手续,如报关、动植检、商检、卫检、缴纳关税增值税等,费用由乙方支付。

2、甲方只作为乙方的国内委托进出口代理商。货物归乙方所有。甲方每票收乙方代理费元

3、甲方如果有帮乙方垫付海运费,报检费,码头费,换单费等,报关完毕时候由乙方直接支付到甲方指定的帐号或者是付现金给甲方。

(二)乙方责任:

1、及时向甲方提供进出口报关的发票、提单、装箱单等报关资料,协助甲方做好报关前准备工作。

2、货物到达目的地应及时通知甲方,并提供正本提单(后面背书),装箱单,商业发票,合同,报关报检委托书,进口报关单,空白盖章A4纸2张以及产地证、卫生证等有关单证。

3、乙方保证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及国家有关法规,货物进出口实际品名、数量、重量、规格等,应与提货单和随船舱单相符。如海关、检验检疫等部门查实货票不相符,由此产生的全部后果由乙方负责。

4、乙方应在货物放行前、将进出口所产生的费用如:代理费,商检费、植检费、代理定仓海运费、码头费、代理进出口报关手续费等一次性支付给甲方。关税、增值税乙方自己缴纳并负责补齐税差。海关税票乙方抵扣使用。

(三)本协议如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进口代理报关合同完整版模板范本(篇5)

甲方:

乙方:

经双方友好协商,根据原外经贸部《关于对外贸易代理制的暂行规定》,就乙方委托甲方代理进口的有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一致:

一、 乙方委托甲方代理进口,具体内容如下:

(1)品名:___

(2)数量:___

(3)金额:___

(4)包装:___

(5)总金额:___

(6)装运地:___

(7)装船期限:___

(8)以上条款如有变动,以进口合同及经双方认可的修改文件为准。

二、甲方接受乙方委托,同意以自己名义代理以下工作:

(1)对外签约;

(2)对外开证、议付;

(3)进口报关;

(4)代办机电证;

(5)代理对外索赔理、赔诉(含对外仲裁、诉讼)。

三、 交货方式: 通关后,乙方自提货物或送货到乙方指定地点,运费由乙方承担。

四、进口来源国及客户由乙方自行指定。

五、费用及结算:

甲方以代理进口商品的CIF价格实际付汇总金额(按实际付汇日外汇牌价折成人民币计算),向乙方收取1%的代理手续费,银行手续费实报实销。

甲方在本协议书签订后开证前一个月内,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与原外经贸部的有关规定,按照以下办法向乙方收取代理进口保证金。

(A)协议书签定后,乙方先支付甲方30%货款保证金;

(B)货物抵上海港前7天,乙方应将关税、增值税汇入甲方帐户。如乙方逾期汇付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C)另70%货款,由乙方在提单签发日后5个工作日内付清,甲方收到此款项后,向银行赎单报关。

(D)对外付款方式为T/T,在甲方对外付汇之前,乙方需将全额货款划入甲方帐户。

外汇结算标准: 按甲方实际对外付款日外汇卖出价结算。

在进口合同执行中发生的关税,增值税以及报关、商检、银行、保险、港务、港监、卫生检疫、动植物检疫、快递等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按实承担。

六、双方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权利和义务: 甲方应将进口合同副本送交乙方,经乙方签字认可。乙方如有异议应于收到进口合同副本后次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书面向甲方提出,逾期视为无异议。

凡经乙方认可的进口合同条款,乙方不得由于条款本身的缺陷引起的损失向甲方要求补偿。 甲方负责开证、购汇、付汇、收单、审单、并将信用证副本或者对外付款期限、到货情况等及时通知乙方。

如乙方未能按照本协议书规定如期付清货款及代理手续费,甲方可视情况暂时不交付货物,所有责任由乙方承担,必要时甲方可依法申请处分货物,以所得款项及代理进口保证金抵扣进口货款、税金及有关费用、利息等,尚不足抵扣上列费用,乙方仍应偿付。

由于非甲方的原因或过错而未能签订进口合同的,本协议书自行终止,甲方免除责任。

因不可抗力、外商违约或诈骗以及运输、邮电等非甲方的原因或过错造成的风险使进口合同或本协议书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甲方免除责任。但外商违约时,甲方应根据乙方的书面委托及有效证据对外索赔,将进程及时通报乙方,并向乙方转付委托索赔所得款项。索赔所发生的有关费用(包括出国费用、律师费、仲裁或诉讼费等)由乙方承担。如乙方不愿就外商违约造成的损失对外索赔或在进口合同规定的索赔期限内不提供费用及必要协助,甲方可自行承担费用和风险,对外索赔,由此产生的损益由甲方自行承担或享受。

(二)乙方权力和义务:

乙方对签字认可的进口合同承担履约责任。

乙方应按合同规定期限付清货款、代理手续费并及时付清进口合同履行中应由乙方承担的税费。 乙方自行提货的,应签收提单等货物单证,货物因任何原因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发生索赔与理赔时,乙方应在索赔期内及时书面委托甲方处理,并提供有效证据及预支有关费用(包括出国费用、律师费、仲裁或诉讼费等,并承担索赔理赔结果以及因不作为(包括不委托、不预付费用、不提供证据等)造成的一切后果。

乙方不按本协议书及进口合同履行义务,造成对外违约时应偿付甲方垫付的一切费用及利息,支付代理手续费及进口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并承担甲方因此对外承担的责任。

如进口合同的卖方由乙方自行确定,一旦该外商违约或有任何欺诈行为,应由乙方自行承担全部责任和损失。

七、本协议书系双方根据我国外贸代理的有关法律、法规签订,在任何情况下双方之间不产生外贸代理进口之外的任何国内购销合同关系、国内加工承揽合同关系或其它合同关系。

八、双方在执行本协议书过程中如遇争议,应协商解决。如协商无效,任何一方都可将争议提交甲方注册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依法处理。

九、双方需约定的其他事项:进口合同及补充协议,为本协议书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本协议未尽事宜按照原外经贸部<<关于对外贸易代理制的暂行规定>>办理。

十一、本协议书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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