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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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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民法典》和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条款。

一、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基本情况

第一条甲方部门负责人或课题组主持人单位地址

第二条乙方性别居民身份证号码或其他有效证件名称证件号码在甲方工作起始时间年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家庭住址邮政编码户口所在地省区街道

二、劳动合同期限

第三条本合同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本合同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生效,其试用期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本合同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终止。

三、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四条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担任岗位工作。

第五条根据甲方的岗位作业特点,乙方的工作区域或工作地点为。

第六条乙方工作应达到标准。

四、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七条甲方安排一方执行工时制度,乙方每天工作时间不超过小时,每周工作不超过小时。每周休息日为。

第八条甲方对乙方实行的休假制度有。

五、劳动报酬

第九条甲方每月日前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月工资为元。

乙方在试用期期间工资为元。

甲乙双方对工资的其他约定。

第十条甲方生产工作不足使乙方待工的,甲方支付乙方的月生活费为元或按执行。

六、社会保险及其他社会福利待遇

第十一条甲乙双方按辽宁省兴城市的有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甲方为乙方办理有关社会保险手续,并承担相应的社会保险义务。

第十二条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医疗待遇按果树所有关规定执行。甲方按支付乙方病假工资。

第十三条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待遇国家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甲方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七、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第十五条甲方根据生产岗位的需要,按照国家有关劳动安全、卫生的规定为乙方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发放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第十六条甲方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安全生产制度,严禁违章作业,防治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第十七条甲方应当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度,加强对职业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职业病防治水平。

八、劳动合同的解除、终止和经济补偿

第十八条甲乙双方接触、终止、续订劳动合同应当依照《民法典》和国家、地方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甲方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本合同时,为乙方出具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乙方办理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第二十条乙方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应当支付经济赔偿的,在办理工作交接时支付。

第二十一条甲乙双方约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内容。

九、劳动争议处理及其它

第二十二条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当事人可以向兴城市劳动争议仲裁部门申请仲裁。

第二十三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今后国家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四条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____研究所人事处备案一份。无部门公章和___研究所人事处公章无效。

甲方:部门负责人或课题组主持人乙方:

签订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签订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篇2

《劳动合同法》第13条规定: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合同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具体是指:

(1)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在劳动合同中明确规定了合同效力的起始和终止的时间。

(2)劳动合同期限届满,劳动关系即告终止。

(3)如果双方协商一致,还可以续订劳动合同,延长期限。

(4)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可以是较短时间的,如一年、二年,也可以是较长时间的,如五年、十年,甚至更长时间。

实践中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运用较多,许多劳动合同都是一年一签,造成这种情况的原因,主要是有些劳动者还把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当成“铁饭碗”,用人单位解除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比较难,不愿意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订立哪一种期限的劳动合同,应当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双方共同协商确定。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篇3

乙方:

签订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市劳动局制

甲方

乙方姓名性别

法定代表人文化程度

出生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居民身份证号码

单位地址家庭住址

__编码

所属街道办事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____区劳动合同范本。

第一条本合同期限类型为______期限合同。本合同生效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其中试用期______个月,本合同______终止。

第二条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从事出租汽车驾驶员岗位工作,合同范本《____区劳动合同范本》。乙方应按照营运任务承包合同以及岗位责任制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营运任务。

第三条甲方为乙方提供符合____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和出租洫管理局规定的营运车辆,建立健全驾驶员服务规程、劳动安全等有关规章制度。

第四条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政治思想、职业道德、遵章守纪、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及有关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按国家和____市的有关规定组织安排乙方进行健康检查。

第五条乙方应遵守劳动纪律和甲方的规章制度,乙方违反劳动纪律或规章制度,甲可依据本单位的规章制度处理,直到解除本合同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篇4

无固定期限合同一经签订,双方就建立了一种相对稳固和长远的劳动关系,只要不出现法律规定的条件或者双方约定的条件,劳动合同就不能解除。

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条件、程序,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的;

(2)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3)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4)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5)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6)劳动者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用人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7)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8)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9)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10)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11)用人单位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12)用人单位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13)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14)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这些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情形与解除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情形是一样的。因此,无固定期限合同是一种常态化的劳动合同,不是无终止时间的合同,不是“终身制”、“铁饭碗”,不会导致用工制度僵化。

关于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上述规定,主要是针对劳动用工中劳动合同短期化问题突出、劳动合同1年一签、甚至1年几签的情况较为普遍而作出的,目的是鼓励和引导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较长期限的劳动合同,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增强劳动者对用人单位的认同感,提高劳动积极性,促进企业的长远发展。现在,在许多国家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已成为普遍的合同形式。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篇5

合同编号:

劳动合同书

甲方(单位名称):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乙方(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码:

在京居住地址:

户口所在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 劳动合同期限

第一条 本合同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合同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二条 双方约定试用期为   个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三条 

若乙方在甲方的实际工作时间与合同约定时间不一致,以实际工作时间为本合同的实际起始时间。

第四条 试用期期限按照国家《劳动合同法》和我公司规章制度规定执行。

在试用期内,甲方认为乙方不符合录用条件,向乙方说明理由后解除劳动合同。乙方在试用期内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即为不符合录用条件;

1. 乙方在技术及能力不符合甲方招聘时对岗位职责的要求;

2. 乙方的手续不完备或虚假等,给甲方的录用办理带来影响的;包括但不限于未履行完毕与上家单位的竞业限制约定的;未在指定的时间内提交甲方需要的必备资料;

3. 乙方未能达到甲方对所担任岗位的要求的;

4. 乙方在试用期内因身体状况发生变化,无法满足工作岗位的基本要求;

5. 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及劳动纪律的行为。

二、 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五条 根据甲方的岗位特点,乙方工作地点为                          。

第六条 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担任                         岗位工作。甲方有权根据需要对乙方的工作职责进行合理的调整,乙方应当服从。

第七条 乙方工作应达到遵守公司各项管理制度,完成岗位职责规定的工作任务及上级领导布置的工作任务标准。

三、 劳动报酬

第八条 甲方根据乙方出勤率计算乙方应得工资后,每月 20日前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税前月工资为      元。

第九条 乙方在试用期期间的工资不低于乙方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同时不低于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

第十条 乙方工作能力和工作表现得到认可,甲方可对其工资进行相应的调整。

四、 社会保险及其他保险福利待遇

第十一条 (在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按国家和北京市的规定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甲方为乙方办理有关社会保险手续,并承担相应社会保险义务。

第十二条 符合条件的乙方保证及时向甲方递交办理社会保险等相关手续所需的有效证件,如因乙方迟延递交而造成的任何后果,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十三条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医疗待遇按国家、北京市有关规定执行。甲方按不低于本市最低工资的80%支付乙方病假工资。

五、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十四条 甲方按照国家规定安排乙方执行         工时制度。

第十五条 甲方需要安排乙方延长工作时间的,乙方应服从甲方的统一安排,乙方加班应当有甲方的书面认可,否则不视为加班。

第十六条 乙方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以及本单位的内部制度规定,享有休假。

六、 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第十七条 甲方根据生产岗位的需要,按照国家有关劳动安全、卫生的规定为乙方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发放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第十八条 甲方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安全生产制度;乙方应当严格遵守甲方的劳动安全制度,严禁违章作业,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七、 劳动合同的解除、终止和经济补偿

第十九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随时解除本合同,并不支付任何经济补偿:

1. 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 严重违反甲方规章制度的;

3. 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造成1000元人民币以上损失的或其他重大损失的;

4. 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致使该劳动合同无效的;

5.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在任职期间,从事第二职业的,包括但不限于合伙人、董(监)事、经理、职员、顾问等;

6. 乙方未能在30天内提供办理录用的相关资料,致使甲方无法办理录用及社会保险缴纳手续的;

7. 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二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 在试用期内的;

2. 甲方以暴力、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3. 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的;

第二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1. 乙方患病后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或者不符合国家和本市从事有关行业、工种岗位规定,甲方无法另行安排工作的;

2. 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 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第二十二条 乙方提出解除本劳动合同应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若乙方未能履行提前30日告知甲方义务,应承担下列经济赔偿:

1. 因乙方未能履行告知义务给甲方造成的一切直接经济损失;

2. 甲方为乙方提供的专项培训支付的所有费用;

3. 甲乙双方约定的其它损失费用;

4.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5. 涉及到工作的按照《保密协议》履行。

第二十三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涉及甲乙双方解除、终止、续订劳动合同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国家及北京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四条 甲方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本合同时,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

第二十五条 乙方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补偿金支付标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执行。

八、 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内容

第二十六条 乙方保证其与原用人单位已合法解除劳动关系。

第二十七条 乙方保证其向甲方提供的所有信息,如本人证件、证明等文件、资料均属真是有效。并承担相应责任。

乙方违反保证的,甲方可随时与其解除本合同且不支付任何补偿。

九、 劳动争议处理及其它

第二十八条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当事人可以向甲方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二十九条 在签订劳动合同前,甲方已告知了乙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劳动纪律以及乙方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

第三十条 甲方的规章制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具有与本合同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三十一条 本合同的附件如下:

附件1: 员工手册 。

第三十二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合同经双方在本合同文本上签字或盖章后生效,如果双方签字或盖章时间不一致的,以最后一方签字盖章的时间为准。如果有一方没有写签字时间,那么另一方写明的签字时间是合同的生效时间。

第三十三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今后国家、北京市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甲方:                             乙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篇6

劳动合同法对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新规定,其立法本义就是为了稳定劳动关系,将“不定期劳动合同确定为劳动合同的主要形式,限制定期劳动合同的使用,并降低定期劳动合同转为不定期劳动合同的条件”。

在劳动合同法(草案)起草和修改过程中,全国人大常委会劳动法执法检查组对各地用工市场的调查表明:有60%以上的用人单位与员工签订的劳动合同是短期合同,合同期限大都在1年之内。针对我国目前呈现劳动合同短期化的现状,劳动合同法对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规定有利于引导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长期的劳动合同,改变我国劳动合同短期化的局面。另外劳动合同法对不签订劳动合同,及不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规定了较高的违法成本,这将使用人单位自觉守法。

劳动合同法构筑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为劳动合同的主要形式,向劳动者倾斜的立法意图显而易见,但是对于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理解,有许多用人单位认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意味着固定工,意味着重拾铁饭碗,它将使用人单位的负担加重,并影响用人单位的用人自主权。

一、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情形概述

根据《劳动合同法》和《劳动合同实施条例》规定,员工在满足法律规定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应该与之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1)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2)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3)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4)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上述第(1)项,劳动者在一家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这里的十年期限包含劳动合同法实施之前的工作年限,而且非因劳动者本人原因发生调动的,期限合并计算。

第(2)项是与国企改制对接而定,保护一部分国企老职工的同时为国企减负。

第(3)项,20__年1月1日起,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连续两次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如果在第二次劳动合同到期之前,劳动者没有出现过失性辞退、患病或非因工负伤规定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和另安排工作或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等情形,再次签订劳动合同时,如果劳动者没有要求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就要与之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而根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中的规定,员工达到连续工作满十年或者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条件后,还需要表示出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意思,在这一点上,劳动合同法和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有所区别。

从立法的层次上来说,劳动合同法的效力显然要高于其实施条例,应以劳动合同法为准,只要劳动者满足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条件,除非劳动者明确表示要求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否则就要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但实践中,有解决此问题的办法。因为劳动合同法还规定,遇到这些情形时“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也就是说用人单位可在劳动合同中增加一条:员工要求与公司订立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第(4)项用人单位如果20__年1月1日起用工时间超过一年且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法律直接规定双方已经存在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二、如何避免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不是洪水猛兽,在某些情形下也是可以予以解除的。但是,一旦员工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他/她可能自己也理解为终身合同,员工的这种心态可能对企业经营管理和员工的工作积极性有着很大的负面影响。一旦签订或被视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因其没有到期时间,不能到期自动终止,用人单位如果没有合法的理由而解除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往往会被认定为违法辞退。所以,用人单位如果可以不签,应当在现有法律框架下尽量避免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1、签订较长或合适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企业可以根据员工的情况区别对待:如果从公司长远发展角度考虑,员工属于公司业务需要,而且不会造成成本太高,公司可以考虑与之签订较长时间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对于一些未来不确定是否需要的员工,公司可以考虑与之签订合适期限的劳动合同,到期后与之及时终止。

有的公司在08年与员工签订了一年期劳动合同,现在面临是否续签的问题,对于这种情况,企业要谨慎的作出风险分析后再决定。

2、非全日制用工

企业也可采取非全日制用工的方式避免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对于这种用工形式,公司需要完善考勤制度,注意用工时间和工资支付期限等方面的风险。

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因此,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篇7

甲方:地址:电话: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表人:职务:乙方:性别:________年龄:居民身份证号码: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煤矿制为加强劳动领域的民主和法制建设,建立正常合法的劳动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下简称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下简称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以下简称社会保险法)的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自愿签订如下合同。

一、劳动合同期限

第一条本合同为期合同。本合同生效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其中试用期为个月。

二、工作内容

第二条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在岗位从事工作。

第三条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量。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时间

第四条执行定时工作制的,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6个小时,平均每周不超过35个小时。甲方保证乙方每周至少休息____日,甲方由于工作需要,经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1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乙方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

第五条甲方延长乙方工作时间,应安排乙方同等时间倒休或依法支付加班加点工资。

四、劳动报酬

第六条甲方的工资分配应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

第七条执行定时工作制或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乙方完成规定的工作任务,月工资元,甲方每月____日以货币形式足额支付乙方工资,最低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工资标准。

第八条执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工资元。

五、保险福利待遇

第九条甲方应按《社会保险法》的有关规定为职工办理工伤保险,同意乙方根据户口性质选择医疗保险和社会养老保险,并为乙方缴纳相关保险费用。

第十条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其病假工资、疾病救济费和医疗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工资和医疗保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六、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第十二条甲方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和劳动工具,建立健全的生产工艺流程,制定操作规程、工作规范和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及其标准。

第十三条甲方应按照国家或市有关部门的规定组织安排乙方进行健康检查,按照劳动保护规定发给防护品。

第十四条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卫生及有关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

第十五条乙方应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劳动安全卫生、生产工艺、操作规程和工作规范;爱护甲方的财产,遵守职业道德;积极参加甲方组织的培训,提高思想觉悟和职业技能。

七、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续订

第十六条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

第十七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但甲方应根据乙方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支付________年一个月最多不超过12个月的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费。

第十八条乙方提前____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乙方试用期内提前____日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十九条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通知甲方解除劳动合同:

1、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3、未依法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4、甲方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乙方权益;

5、甲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乙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本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甲方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乙方权利,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7、甲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乙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条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乙方劳动的,或者甲方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乙方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甲方。

第二十一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甲方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造成重大损害的;

4、乙方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乙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本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二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提前____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或额外支付乙方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第二十三条甲方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经向工会或者全体职为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并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解除本合同,但应给乙方按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支付一个月的经济补偿费。

第二十四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1、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2、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第二十五条本合同期限届满,劳动合同终止,但甲方应按乙方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支付________年一个月最多不超过12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费。双方当事人在本合同期满前天向对方表示续订意向。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续订劳动合同。

第二十六条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乙方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或甲乙双方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本合同终止。

八、劳动争议处理

第二十七条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____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其他约定

第二十八条

第二十九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国家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代表人:

代表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篇8

编号:        

甲   方:                              

乙   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监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基本情况

第一条 甲方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                    

注册地址                                             

经营地址                                             

第二条 乙方           性别     

户籍类型(非农业、农业)                

居民身份证号码                                    

或者其他有效证件名称          证件号码                

在甲方工作起始时间         年        月     日

家庭住址                               邮政编码                

在京居住地址                            邮政编码         

户口所在地      省(市)       区(县)      街道(乡镇)

二、劳动合同期限

第三条 本合同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本合同于    年    月   日生效,其中试用期至     年    月    日止。本合同于      年    月    日终止。

三、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四条 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担任                  

岗位(工种)工作。

第五条  根据甲方的岗位(工种)作业特点,乙方的工作区域或工作地点为                                          

第六条 乙方工作应达到                                  

标准。 

四、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七条 甲方安排乙方执行                工时制度。

执行标准工时制度的,乙方每天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不超过40小时。每周休息日为        

甲方安排乙方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度或者不定时工作制度的,应当事先取得劳动行政部门特殊工时制度的行政许可决定。

第八条 甲方对乙方实行的休假制度有                     

见《员工手册》                                 

五、劳动报酬

第九条 甲方每月 15 日前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月工资为       

元或按         基本工资+绩效工资                                           

执行。

乙方在试用期期间的工资为         元。

甲乙双方对工资的其他约定                                             

第十条 甲方生产工作任务不足使乙方待工的,甲方支付乙方的月生活费为     元或按                                  

执行。

六、社会保险及其他保险福利待遇

第十一条 甲乙双方按国家和北京市的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甲方为乙方办理有关社会保险手续,并承担相应社会保险义务。

第十二条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医疗待遇按国家、北京市有关规定执行。甲方按     《员工手册》                                   

支付乙方病假工资。

第十三条 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待遇按国家和北京市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 甲方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1、北京市户口人员上五险(五险:工伤、养老、生育、失业、医疗)                                        

2、外市户口人员上4险(四险:工伤、养老、失业、医疗)有居住证增加生育险                                               

3、城镇户口人员上缴住房公积金                                                   

七、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第十五条 甲方根据生产岗位的需要,按照国家有关劳动安全、卫生的规定为乙方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发放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第十六条 甲方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安全生产制度;乙方应当严格遵守甲方的劳动安全制度,严禁违章作业,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第十七条 甲方应当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度,加强对职业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职业病防治水平。

八、劳动合同的解除、终止和经济补偿

第十八条 甲乙双方解除、终止、续订劳动合同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国家及北京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 甲方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本合同时,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乙方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第二十条 乙方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九、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内容

第二十一条 甲乙双方约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内容:

1、应聘人员登记表填写信息必须真实、可靠、准确;                                                   

2、特殊工种必须按照劳动部门规定持证上岗;相关证件存行政部备案。                                                   

3、严格遵守公司各项制度(包括:员工手册、公司保密制度、工厂安全制度等);                                                     

4、当事人需服从工作安排(如两次调动不服从领导安排自动离职);                                                                                                          

5、玩忽职守或督导不力而发生损失追究经济责任。严重脱岗警告一次,经班组三人以上确认自动离职。                                                                                      

十、劳动争议处理及其它

第二十二条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当事人可以向甲方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二十三条 本合同的附件如下                            

《员工手册》公司行政人事部保留员工手册的最终解释权和修改权                                              

第二十四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今后国家、北京市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五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   章)                      乙方(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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