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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转让怎么写合同协议

时间: 新华 协议书

协议中已经约定了具体的权利和义务,可以减少重复协商的时间和成本,提高合作效率。好的股权转让怎么写合同协议应该怎么写?快来看看,小编给大家分享股权转让怎么写合同协议的写作技巧和示例,供大家参考!

股权转让怎么写合同协议篇1

转让方(甲方):

受让方(乙方):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就甲方持有的___________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给乙方持有的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资遵守:

1、转让方(甲方)转让给受让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的%的股权,受让方同意接受。

2、由甲方在本协议签署前办理或提供本次股权转让所需的原公司股东同意本次股权转让的决议等文件;

3、转让价格及支付方式、支付期限;

4、本公司股权转让协议书范本生效且乙方按照本协议约定支付股权转让对价后即可获得股东身份;

5、乙方按照本协议约定支付股权转让对价后立即依法办理公司股东、股权、章程修改等相关变更登记手续,甲方应给与积极协助或配合,变更登记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6、受让方受让上述股权后,由新股东会对原公司成立时订立的公司章如果协议等有关文件进行相应修改和完善,并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7、股权转让前及转让后公司的债权债务由公司依法承担,如果依法需要追及股东承担赔偿责任谨连带责任的,新股东按持股比例承担相应责任。转让方的个人债权债务仍由其享有或承担;

8、股权转让后,受让方按其在公司股权比例享受股东权益并承担股东义务;转让方的股东身份及股东权益丧失;

9、违约责任:如因乙方不按期、依约支付股权对价,导致股权转让不能实现或迟延变更的,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如因甲方不配合办理变更登记手续,导致无法使新股东享受股东权益,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0、本协议变更或解除: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1、争议的解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2、本公司股权转让协议书范本正本一式四份,股权转让双方各执一份,公司存档一份,报工商局备案登记一份。

13、本公司股权转让协议书范本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14、其他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转让方:

受让方:

20__年__月__日

股权转让怎么写合同协议篇2

本《关于【目标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由以下各方于 年 月 日在 签署:

转让方:

身份证号码:

住址:

受让方:

法定代表人:

注册地址:

目标公司:

法定代表人:

注册地址:

转让方、受让方及目标公司,以下各称“一方”,合称“各方”。

鉴于:

1.【目标公司】是一家依中国法律有效成立并合法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主营业务为。截至本协议签署之日,目标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万元,实缴注册资本人民币万元。

2.受让方系一家根据中国法律注册成立并合法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受让方拟通过股权转让的方式投资目标公司,拓展其务板块。

3.受让方同意,在本协议第三条所述之前提条件均已满足或已经有权一方豁免后,依据本协议的条款和条件受让转让方持有的目标公司%的股权(即目标公司万的出资额)及该等股权所代表的一切权益。

4.转让方同意,在本协议第三条所述之前提条件均已满足或已经有权一方豁免后,向受让方交割标的股权。

各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经平等协商一致,就前述标的股权转让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定义和解释

一.1 定义

在本协议中,除非文内另行定义,下列词语应具有如下含义:

“权益”标的股权以及其他所有与之有关的权利和利益。

“财务报表”指由转让方及目标公司提供给受让方的关于目标公司的财务报表,包括合并资产负债表、合并利润表、合并现金流量表及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担保权益”指抵押权、质押权、留置权等第三方权益。

“工商主管部门”指有权主管公司登记、注册事宜的中国工商行政主管部门。

“关联方”就任何主体而言,指(i)若其为自然人,指该等人士的配偶、父母、子女及其配偶、兄弟姊妹及其配偶、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姊妹及其配偶以及为该等人士或其前述关联人士而设立并存续的信托,或该等人士及其前述关联人士所控制的主体;(ii)若其为法人、非法人组织、机构或其他形式的实体,指直接或通过一个或多个中间人间接控制该主体的任何一方,或该主体直接或通过一个或多个中间人间接控制的任何一方,或者与该主体共同被一方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任何一方。“控制”指:(i)某一主体直接或间接拥有另一主体50%以上的有表决权的股票、注册资本或其他股本权益,无论通过拥有证券,通过合同或其他方式行使;或(ii)拥有任命管理层、董事会或类似决策机构大多数成员的权力,或(iii)通过合约安排或其他方式,能够控制该另一主体的管理或决策。

“交易”指根据本协议的约定进行的交易。

“交割”

指本协议第3.2条先决条件均满足或未满足的条件已相应地被受让方或转让方豁免,标的股权全部无瑕疵地由转让方转让给受让方。

“营业日”指除星期六、星期日或中国法定节假日之外的任何一个公历日。

“元”指中国的法定货币人民币元。

“中国”指中华人民共和国;仅为本协议之目的,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中国台湾地区。

“中国法律”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或其常务委员会颁布的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颁布的法律解释、司法解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颁布的行政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中央政府各主管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的授权发布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任何地方人民代表大会或人民政府发布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单行条例、地方政府规章或其他规范性文件,经该等地方人民代表大会或人民政府授权的地方各级政府主管部门发布的规范性文件。

“重大不利影响”指单独或者累积对目标公司的资产、业务、运营、财务或其他状况作为一整体已经造成或合理预期将会造成价值超过人民币100万元的损失或价值超过人民币100万元的其它负面影响的任何事件、情形或变化。但若此等损失或负面影响是由于以下原因所导致的,则不应被视为本协议项下所述的重大不利影响,包括:(i)整体经济的变化、行业或市场事件的发生、发展和变化,无论此等变化是普适性的,还是仅针对公司运营所处的区域而言;(ii)中国法律或管制政策的变化;(iii)政治环境的变化(包括但不限于战争行为、武装敌对行动和恐怖主义行动)。

“主体”指自然人人、合伙企业、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信托、非公司企业、合资企业、政府机关或其他机构或组织。

“主营业务”指目标公司根据营业执照和行政许可所授予的合法资质所开展的主要经营业务。

“交易文件”指本协议、因本交易而修订的目标公司章程及与本交易有关的其他协议和文件。

“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自然灾害、战争、社会异常事件(罢工、骚乱等)、政府颁布法律及政策等导致本协议目的不能实现的情形。

一.2 解释

本协议中提及某一条或某一款时,除非另有明确规定,该提及应为本协议的一条或一款。

第二条 交易

二.1 股权转让

根据协议条款约定之条件,转让方应当向受让方转让,且受让方应当从转让方受让目标公司%的股权(认缴注册资本人民币万元,实缴注册资本人民币万元,未实缴注册资本人民币万元,以下简称“标的股权”)以及其他所有与之相关的权益。

该等权益和权属应当免于任何和所有权利负担,亦不受任何第三方权益的制约或限制。

二.2 股权转让对价及其支付

转让方和受让方同意,在本协议签署之日,目标公司100%股权总估值为人民币万元(大写:人民币万元)。

各方同意,转让方将其持有的目标公司%的股权(即,目标公司万元的出资额,实缴注册资本人民币万元,未实缴注册资本人民币万元)作价人民币万元(大写:人民币万元)转让给受让方,转让后,受让方持有目标公司%的股权(即,目标公司万元的出资额,实缴注册资本人民币万元,未实缴注册资本人民币)万元)。

各方同意,转让方向受让方转让的股权中尚未实际缴纳出资的部分,在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由受让方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该等股权的出资义务。

在本协议约定的条款和本协议第3.1条所述先决条件已得到满足或被有权豁免有关条件的一方书面豁免的情况下,受让方分三期向转让方支付标的股权转让对价(以下简称“转让对价”):

(a) 在本协议签署并生效后,在本协议约定的条款和本协议第3.1条所述先决条件均已得到满足或被受让方书面豁免之日起五个营业日内,受让方向转让方支付转让对价的20%作为首期支付款,即人民币万元(大写:人民币万元整);

(b) 自本次股权转让涉及的工商变更登记资料提交至工商主管部门之日起五个营业日内,受让方向转让方支付转让对价的20%作为第二期价款,即人民币万元(大写:人民币万元整);

(c) 自本次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完成之日起五个营业日内,受让方向转让方支付剩余的转让对价,即人民币万元(大写:人民币万元整)。

二.3 股权转让交割

(a) 转让方应当在本协议签署之日起,积极准备及敦促目标公司准备本次股权转让涉及的工商变更登记事项所需资料,并在受让方按照本协议第2.2条的约定支付首期支付款后五个营业日内向工商主管部门提交相关资料。转让方应当积极配合本次股权转让涉及的工商变更登记事项。

(b) 本次交易所涉及的标的股权转让工商变更登记办理完成之日为交割日,且本协议第3.2条规定的所有股权交割先决条件应得到满足是股权转让交割的前提(根据第3.2条经有权豁免有关条件的一方书面豁免的除外),交割应以转让方、受让方约定的方式进行。

(c) 受让方应于交割日向转让方提交下述文件:

受让方已经向转让方适当按本协议第2.2条的约定支付了截至交割日应当支付的转让对价的证明文件。

(d) 转让方应于交割日向受让方提交下述文件:

(i)目标公司的股东会决议和/或董事会决议复印件,并提供原件以便核对复印件,决议批准事项为完成本协议项下所述交易而修订目标公司章程、办理工商变更、授权签署、交付和履行有关交易文件;

(ii)目标公司于股东会作出同意本次股权转让、股东变更、章程修订决议之日起五个营业日内向受让方签发的出资证明书原件、股东名册复印件(含有转让方已实缴注册资本的信息);

(iii) 能够证明交易相关的目标公司股东变更、章程修正案备案、董事及监事变更等事宜均已完成的工商主管部门登记备案的相关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及变更后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并提供原件以便核对复印件。

第三条 先决条件

三.1 受让方付款的先决条件

除非经受让方书面豁免,受让方支付首期股权转让对价前,转让方应承诺以下第3.1(a)项至3.1(g)项所述条件已经达成或得到满足:

(a) 受让方已经完成对目标公司的财务、法律及业务尽职调查,并对尽职调查表示满意。转让方及目标公司应当尽力配合受让方进行上述尽职调查,包括但不限于安排客户会面、提供相关合同、以及目标公司的法律文件和财务资料等,转让方及目标公司已经以书面形式向受让方充分、真实、完整披露了目标公司的资产、负债、权益、对外担保以及与本次股权转让有关的全部信息。

(b) 在本协议签署之日起十五个营业日内,转让方及目标公司应当收回其与关联方之间的如附录一所列的应收、其他应收款项,并清偿其与关联方之间的如附录一所列的应付、其他应付款项,并向受让方出具令受让方满意的证明文件及书面承诺,承诺非经目标公司审议通过,转让方及目标公司不会促使目标公司发生关联交易而损害目标公司及其股东的利益。

(c) 在本协议签署之日起五个营业日内,目标公司应当制定并审议通过令受让方满意的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并依照该等制度审议公司各项关联交易。

(d) 目标公司股东会和/或董事会对本交易及交易协议的签订和履行的同意均已取得。

(e) 除转让方外,目标公司其他股东同意就本次交易放弃优先购买权,并出具相关书面文件。

(f) 转让方及目标公司与受让方签署《关于【目标公司】之股东协议》。

(g) 目标公司未发生可能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事件。

三.2 股权交割的先决条件

转让方将标的股权转让给受让方的前提是,在交割日或交割日之前,除非经转让方书面豁免,以下第(a)项至(d)项所列条件已经达成:

(a) 受让方(内部有效审议程序)对本次股权转让及相关交易协议的签订和履行的同意均已取得。

(b) 受让方已按照本协议第2.2条约定支付当期应当支付的股权转让对价。

(c) 中国的任何政府部门或管理机构未发布、制定或执行禁止进行交易的法律、法规、规则、命令或通知;受让方不存在任何未决的诉讼、仲裁、争议、调查或者其他法律程序或未决事项禁止进行本协议项下的交易、导致本协议无效或不能履行。

(d) 本协议第五条中受让方作出的全部陈述和保证在所有重大方面在本协议签署日是真实的、正确的,并在交割日同样是在所有重大方面是真实的、正确的,如同在交割日作出的一样。

除非经受让方书面豁免,在交割日或交割日之前,转让方应承诺以下第(a)项至(e)项所述条件已经达成或得到满足:

(a) 转让方在本协议第四条作出的陈述及保证在本协议签署之日在所有重大方面是真实的、准确的,并在交割日同样在所有重大方面是真实的、准确的,如同在交割日作出的一样(但若此等陈述及保证已指明其针对的是某一特定日期,则其应被视为仅就该日期之情形而作出且于该日期在所有重大方面是真实、准确的,而非于本协议签署日和交割日而作出)。

(b) 目标公司已向受让方签发出资证明书并将受让方记载于目标公司股东名册。

(c) 本次交易所涉及的目标公司的股东变更及章程修订的工商变更登记已办理完成。

(d) 中国的任何政府部门或管理机构未发布或执行禁止进行交易的法律、法规、规章、命令或通知;转让方和目标公司不存在任何未决的诉讼、仲裁、争议、调查或者其他法律程序或未决事项禁止进行本协议项下的交易、导致本协议无效或无法履行。

(e) 目标公司未发生可能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事件。

第四条 转让方及目标公司的陈述与保证

除另有指定时间外,转让方及目标公司共同、连带地在本协议签署日及交割日向受让方作出如下各项陈述并保证:

四.1 转让方的资格、合法权益

(a) 转让方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和权利能力的自然人,具有完全的权力签署和提交有关交易文件并根据有关交易文件承担法律责任。

(b) 于交割日,转让方对其持有的目标公司股权拥有完整的、排他的、合法有效的、可依法处置的所有权,不受任何担保权益的约束。

四.2 不违反

(a) 签署、提交或履行有关交易文件,完成有关交易文件项下责任或义务或遵守有关交易文件的规定不会: (i)导致或构成对以转让方为一方当事人的重大协议的条款、条件或规定的违约;或(ii)违反适用于转让方或其任何资产的批准文件。

(b) 就转让方合理所知,转让方签署和履行有关交易文件与其适用的所有法律、以其为一方的或对其资产有约束力的任何协议、任何法院判决、任何仲裁机关的裁决、任何行政机关的决定并无违反或抵触。

四.3 同意

(a) 不存在任何如不取得,本协议项下交易就无法进行的需第三方向转让方作出的同意,或该等同意已由转让方取得,包括但不限于目标公司除转让方以外其他股东放弃优先购买权的书面文件、目标公司股东会已作出同意本次股权转让的有效决议。

(b) 转让方应当根据本协议第2.3条的约定及时办理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且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时,应配合提供工商主管部门要求提供相关文件,该等文件包括但不限于目标公司股东会决议、董事会决议以及转让方及目标公司有义务及时予以获得并提供的其他文件。

四.4 资格、公司股权

(a) 目标公司是一家依据中国法律合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

(b) 截至本协议签署之日,目标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万元,实缴注册资本人民币万元。

(c) 目标公司不存在已出资的注册资本非法撤资、出资不实、抽逃出资或返还的情况。

(d) 转让方及其关联方持有目标公司的100%股权。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转让方及其关联方对目标公司应当缴纳的出资均已缴足,其已缴纳的注册资本完全符合法律和公司章程的要求。

四.5 授权、协议有效性

转让方、目标公司拥有完全的权利和能力,以签署和履行本协议,并完成有关交易文件项下责任或义务。有关交易文件经转让方、目标公司正式签署后,按照其条款对转让方、目标公司构成有效的、具有约束力的义务,并可根据其条款对转让方、目标公司强制执行。

四.6 监管机构的批准及执照

目标公司就其设立、有效存续以及经营其目前所经营的业务所需的所有证照、同意及其它许可及批准已经取得,程序合法合规,并具有完全的效力及作用,而且该等证照、同意及其它许可及批准即使有效期即将届满,目标公司已在法定期限内办理有关续期或重新换证的手续。

四.7 财务资料

目标公司的财务报表根据适用的中国会计准则编制,公允地反映了目标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在所有重大方面真实、准确、完整。

四.8 中止营业

目标公司未有发生中止营业或进入清算或破产程序,其业务或资产未被相关机构接管或托管。

四.9 税费

目标公司所执行的税种、税率及享受的税收优惠在所有重大方面均符合中国法律的规定,无未缴、欠缴及其他违反法律规定可能受到税务机关处罚且将对于目标公司造成重大不利影响的情况。

四.10 雇员

(a) 目标公司已和全体雇员依法签订,并依法缴纳各项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各项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缴费基数、比例均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b) 目标公司不存在任何重大违反劳动、雇用、社会保险和/或住房公积金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或情形。

(c) 就转让方和/或目标公司所知,没有任何雇员或其他人员或者以前被聘用的雇员或其他人员威胁要对目标公司提出,也没有其他人威胁要就任何雇员或其他人员或者以前被聘用的雇员或其他人员对目标公司提出,涉及因该雇员或其他人员或者以前被聘用的雇员或其他人员被目标公司雇用或聘用而造成或产生的任何意外、伤害、未支付的薪金、加班费、遣散费、社保及住房公积金款项、假期或任何其它事项的索赔,而且没有尚未解决的此类索赔。

四.11 业务合同

目标公司正在执行的所有金额在人民币100万元以上的主营业务合同在所有重大方面均为合法有效,且均处于正常履行状态,有关合同的履行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不存在合理预期将对于目标公司造成重大不利影响的违约事件或潜在纠纷。

四.12 负债

除已于财务报表记载的以外,目标公司没有任何其他借款或债务。

四.13 诉讼

除本协议附录二已披露的情形外,目标公司不涉及其他的未决的或据转让方合理所知威胁要提起的,合理预计将会对目标公司造成重大不利影响的任何民事、刑事、仲裁或行政程序。

四.14 知识产权

对于目标公司经营其主营业务所需的知识产权,均由目标公司合法拥有或经合法授权,不存在任何第三方提起的可能给目标公司造成重大不利影响的争议、权利请求,不存在任何抵押、质押或其他担保权利或限制。

四.15 其他

目标公司不存在任何影响本次交易或导致受让方无法实现本合同目的的其他重大不利因素。

第五条 受让方的陈述和保证

受让方向转让方作出如下陈述和保证:

五.1 资格与性质

受让方拥有合法的权利和能力签订有关交易文件并根据有关交易文件承担法律义务。

五.2 授权、协议有效性

受让方具有合法的权利和能力签署和提交有关交易文件,并完成本协议项下交易。有关交易文件经转让方和受让方适当签署,构成对受让方的合法、有效且有约束力的义务。

五.3 不违反

就受让方合理所知,受让方签署和履行有关交易文件与其适用的所有法律、以其为一方的或对其资产有约束力的任何协议、任何法院判决、任何仲裁机关的裁决、任何行政机关的决定并无违反或抵触。

五.4 资金和能力保证

受让方有足够的资金和能力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向转让方支付股权转让对价。受让方用于支付本次支付股权转让款的资金来源合法。

五.5 同意

不存在任何如不取得,本协议项下交易就无法进行的需第三方向受让方作出的同意,或该等同意已由受让方取得。

第六条 过渡期安排

各方同意,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至本次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完成日,除非征得受让方的事先书面同意,目标公司不得实施以下行为:

(a) 引入其他投资者或被收购、兼并,或主动申请破产或解散公司;

(b) 转让金额超过人民币100万元资产;

(c) 为任何个人、企业或其他实体提供担保;

(d) 签署、变更、解除任何金额超过50万元的与公司经营性活动无关的合同;

(e) 进行任何利润分配;

(f) 就上述任何一项签订合同或作出承诺。

第七条 税务、成本及费用

七.1 税收责任

根据中国法律,因进行本协议所述交易产生的应由转让方缴纳的任何税费(包括但不限于印花税等),由转让方自行承担。

根据中国法律,因进行本协议所述交易产生的应由受让方缴纳的任何税费(包括但不限于印花税等),应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七.2 成本和费用

转让方、受让方应各自承担其已支出或即将支出的与本协议所述交易有关的尽职调查及准备、谈判和制作所有文件的费用,包括聘请外部律师、会计师和其他专业顾问的费用,以及谈判、准备本协议和完成本协议所述交易而产生的费用。

第八条 保密

八.1 保密义务

各方应当尽所有合理之努力,并采取所有必要之措施,对下列信息予以保密,并且确保其各自的管理人员、雇员、代理人、专业顾问及其他人士对下列信息予以保密,未经其他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此等信息(以下合称“保密信息”):

(a) 本协议的条款以及条件,包括本协议的存在本身;

(b) 与本协议相关的谈判;

(c) 在本协议签署之日以前或以后已经取得或可取得的,关于目标公司的客户、经营、资产或主营业务等方面信息。

八.2 保密义务的例外

第8.1条项下的保密义务不适用于以下情形:

(a) 为了评估或执行本协议的合理相关目的,而向需要知晓保密信息的一方当事人的关联方披露;

(b) 为了评估或执行本协议的合理相关目的,而向需要知晓保密信息的一方当事人的管理人员、雇员、代理人、专业顾问披露;

(c) 根据适用法律、任何证券交易所或证券监管机构的规定、或任何政府机关作出的任何有约束力的判决、命令、判令或规定要求披露,但披露程度仅限于强制披露的范围且应事先通知其他方;

(d) 已成为公众所知的信息(但非因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第八条的规定而成为公众所知)。

第九条 违约赔偿

九.1 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若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协议项下的任何义务,或其在本协议项下作出的陈述与保证存在不真实、不准确或误导之情形,则应赔偿其他各方因此而遭受或招致的任何费用、损失、责任、损害赔偿和开支(以下统称“损失”)。

九.2 受让方迟延支付本协议约定的股权转让对价的,受让方应向转让方支付违约金,每逾期一日的违约金为迟延支付金额的万分之三。若受让方逾期支付各期股权转让款超过四十五个营业日的,转让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协议,且受让方应按下述方式承担违约责任:

(a) 股权交割前受让方逾期支付的,受让方应向转让方支付股权转让款总金额的百分之五作为违约金,转让方可在已收取的股权转让款中扣除该等违约金;

(b) 股权交割后受让方逾期支付的,受让方除应当配合转让方办理股权变更手续(恢复原状)外,应向转让方支付股权转让款总金额的百分之十作为违约金,转让方可在已收取的股权转让款中扣除该等违约金。

本协议因上述情形终止的,在本协议终止之日起十个营业日内,转让方应将其已收取的股权转让款扣除受让方应承担的违约金后剩余部分返还给受让方。

九.3 因转让方未如期履行本协议约定的义务,转让方应当向受让方支付违约金。

因转让方违反本协议第3.1条约定的付款先决条件中的(b)、(c)项,每逾期一日的违约金为受让方应当支付的首期股权转让款金额的万分之三。因转让方未如期履行本协议约定的其他义务,每逾期一日的违约金为受让方已支付的股权转让款金额的万分之三。转让方逾期四十五个营业日仍未履行的,受让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协议。

九.4 因转让方违反本协议约定的交割先决条件或有其他违约行为导致不能进行交割的,受让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或终止本协议。

九.5 本协议因第9.3条、第9.4条约定情形或转让方其他违约行为而致使本协议被解除或终止的,协议解除或终止后十个营业日内,转让方还应向受让方返还其已支付的股权转让款及按照同期中国人民银行贷款利率计算的利息,并应按照股权转让款总金额的百分之十向受让方承担违约责任。

九.6 违约的一方按照本协议第9.2条、第9.3条、第9.5条支付违约金后,仍应按照本协议第9.1条的约定赔偿对方的损失。

第十条 协议的解除

十.1 解除协议的情形

本协议生效后但尚未履行或尚未履行完毕之前,出现以下情形的,由转让方、受让方协议解除、依据本协议约定解除或依据法律规定解除:

(a) 转让方、受让方协商一致解除本协议。

(b) 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协议目的不能实现的,转让方、受让方均有权通知另一方解除本协议。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本协议的,应及时通知对方。除非因不可抗力导致通信困难,否则主张不可抗力的一方应于不可抗力发生之日起二日内通知对方,并于不可抗力发生之日起十日内向对方提供不可抗力相关证明。

(c) 因一方违反本协议项下的任何义务,或其在本协议项下作出的陈述与保证存在不真实、不准确或误导之情形,导致本协议目的落空、无法履行的;或,经另一方催告、通知后,仍不予纠正的,另一方有权通知解除本协议。

(d) 本协议约定的其他解除情形。

十.2 解除协议的效力

(a) 一旦本协议被解除,转让方、受让方应被解除其在本协议下各自的义务。第八条(保密)、第九条(违约赔偿)、第十条(协议解除)、第十二条(适用法律和争议解决)、第13.2条(通知)、第13.5条(无其他受益人)、第13.6条(可分割性)、第13.7条(并非放弃权利)、第13.9条(效力优先)除外,每一上述条款在本协议解除后应继续有效。

(b) 因一方违约导致本协议被解除的,不影响守约方向违约方要求损害赔偿或进行其他主张的权利。

(c) 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解除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全部解除各方责任。但一方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该方责任不得免除。

第十一条 不可抗力

十一.1 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暴动、罢工、法律法规变更、政府行为等。

十一.2 一方由于遭受不可抗力的直接影响而无法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义务,只要其满足以下条件,就不构成违约:(1)该方无法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义务,是由于不可抗力直接造成的;(2)该方已尽商业上的合理努力履行其在本协议中的义务,并已采取必要的措施减少不可抗力给其他方或目标公司造成的损失;(3)不可抗力发生后,该方已立即书面通知其他方和目标公司,并在不可抗力发生之日起十五个营业日日内提供相关书面资料和证明文件,包括陈述延迟履行或部分履行本协议的理由说明。

十一.3 如果发生不可抗力,各方应根据不可抗力对履行本协议的影响决定是否修订或终止本协议,以及是否部分或全部免除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在本协议项下的责任和义务。

第十二条 适用法律和争议解决

十二.1 适用法律

本协议的效力、解释和履行应受中国法律管辖。

十二.2 协商

转让方、受让方若就本协议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应首先努力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十二.3 仲裁

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如果争议在首次协商后三十日内不能以转让方、受让方均接受的方式解决,则争议的任何一方可将争议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会按照该仲裁委员会当时的仲裁规则通过仲裁最终解决。仲裁具有终局性。

第十三条 其他

十三.1 修改和修订

依照适用法律,本协议或其附件的修改、修订或补充须通过协议各方授权代表签署的书面协议进行(以下简称“补充协议”)。如补充协议的约定与本协议的约定冲突的,以补充协议的约定为准。

十三.2 通知

本协议项下的一切通知和其他通讯应为书面形式,并且若亲自交付、传真(经确认)、挂号信、由特快专递发出(如邮政快递)或电子邮件寄至被通知方的下述地址(或由各方通知指明的其他地址或电子邮件)时,应视作已经发出。

转让方

地址:

电话:

邮编:

电子邮件:

受让方

联系人:

地址:

电话:

邮编:

电子邮件:

目标公司

联系人:

地址:

电话:

邮编:

电子邮件:

十三.3 生效

本协议经协议各方签字盖章后成立并生效。

十三.4 文本

本协议由中文写成,共签署捌份,各方各持贰份,并向工商主管部门报送壹份,其余由目标公司留档,每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十三.5 无其他受益人

本协议无意授予本协议各方以外的任何主体任何权利或救济。

十三.6 可分割性

如果本协议的任何条款在本协议签署后因被判定为无效或不可强制执行,或因本协议签署后的立法行为而成为无效或不可强制执行,本协议的其余条款将不受影响。各方应尽其一切合理努力,以符合该无效或不可强制执行条款订立目的的有效条款,取代该无效或不可强制执行的条款。

十三.7 并非放弃权利

任何一方未能或延迟行使本协议下的任何权利或权力,不得作为对该等权利或权力的放弃;单独或部分地行使任何权利或权力,亦不得妨碍将来对该等权利或权力的行使。

十三.8 转让

未获受让方事先书面同意,转让方不得以任何方式转让其在本协议项下的全部或部分权利、权益、责任或义务。

十三.9 效力优先

转让方与受让方需就本协议项下股权转让订立满足工商主管部门变更登记要求的股权转让协议和/或其他交易文件的,该等协议或交易文件与本协议冲突、歧义或不一致的,以本协议约定为准。

(以下无正文,签字页附后)

(本页无正文,为《关于【目标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之签字页)

转让方(签字):

签署时间:

(本页无正文,为《关于【目标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之签字页)

受让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签署时间:

(本页无正文,为《关于【目标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之签字页)

目标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签署时间:

附录一:

【目标公司】与关联方

应收、应付及其他应收、应付款项明细

序号交易对方款项金额(万元)

应收款项

其他应收款项

应付款项

其他应付款项

附录二:

披露清单

年月日(“本披露清单出具之日”)

本披露清单(“本披露清单”)系根据受让方与转让方关于【目标公司】(“公司”)于年月日签署之《关于【目标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股权转让协议》”)出具。本披露清单就与《股权转让协议》第四条所述事实和情况不一致的情况做出披露。

除另有说明,本披露清单所披露的事实均截至本披露清单出具之日,且本披露清单中提及或定义的术语含义与《股权转让协议》的定义一致。本披露清单披露之事实适用于对《股权转让协议》第四条所有标题和标号项下事宜进行披露。本披露清单所涉及的所有披露信息构成一个整体,所有的标题和标号仅为阅读方便而设,并不改变披露清单的解释,亦不会以任何方式限制任何披露的效力。

本披露清单对所有可能的违约或违反法律、法规的信息的披露不应被理解成对此等可能的违约或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况已经存在或已经发生的提示或承认,并且本披露清单的所有内容均不构成永新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或范广峰及其关联方对任何第三方的权利或义务的承认,也不构成对其利益的否认。

截至本披露清单出具之日,【目标公司】作为原告、被告或第三人参与的正在进行的诉讼、仲裁或执行案件如下:

序号原告被告案由标的额审理法院案件进度

股权转让怎么写合同协议篇3

转让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受让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鉴于:__________________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简称"________公司")为一家依照中国法律在中国境内依法成立并合法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公司注册资本总额为_______________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为_______。现甲方全体股东将其持有的该公司100______________%的股权以人民币________万元的价格转让给乙方,公司及全体股东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召开股东会,通过了本次股东权转让事宜。

2、公司原股东一致同意并且确认放弃对上述转让股份的优先受让权。

为此,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双方就本次股权转让事宜达成如下协议条款: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条"________公司"原股权结构及持股比例

1、公司的原股东及持股比例分别为:__________________

公司注册资本总额为_______________万元人民币,其中:__________________

(1)出资________万元,占注册资本______________%;

(2)出资________万元,占注册资本______________%。

2、乙方指定、两人作为股权变更登记股东,股权变更登记后将持有________公司______________%的股权;将持有________公司______________%的股权。乙方及两名登记股东作为一致行动人、共同受让人(证件资料详见附件一)。

第二条"________公司"基本概况及现有资产概况

(一)公司基本情况"________公司"为在中国境内乙方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________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是房地产开发与销售。股东为法定代表人,公司注册地址为:__________________。

(二)"________公司"现有资产

1、________公司名下基本情况如下:__________________

公司拥有坐落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用地,使用面积为__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其土地使用权号,原土地出让年限为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

2、甲方承诺并保证上述资产及该宗地已取得手续的真实性、合法性,并保证上述资产权利清晰,无任何权属纠纷。并保证________公司对外无任何经济纠纷,如发生一切经济和其他法律责任均由甲方承担。

3、甲乙双方已经对土地的状况做必要的查看,并到房产、规划、土地管理部门进行了必要的了解。

4、甲乙双方共同委托审计机构对________公司股权转让前该公司对外的债权债务进行审计,若审计报告结果显示________公司对外持有债权的,债权全部归甲方股东所有;________公司外尚欠有债务的(包括但不限于债务、债务利息及违约金),债务均由甲方承担清偿责任,且在甲方清偿完毕该部分债务前,乙方有权暂不支付相应数额的股权转让款直至甲方将该部分债务清偿完毕止。

第三条股权转让价格、支付方式、股权转让流程

(一)股权转让价格

在综合考虑________公司目前的经济状况等因素的基础上,甲乙双方经协商确认,甲方全体股东将其持有的________公司100______________%的股权以人民币________万元的价格转让给乙方。

(二)股权转让款支付方式及股权转让流程

1、乙方于本协议签订后_______个工作日内,支付________万元至甲乙双方设立的共管账户。乙方支付上述款项后_______个工作日内,甲方将________公司51______________%股权及法定代表人变更材料递交工商局,甲方完成股权及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后_______个工作日内,乙方将________万元股权转让款解除监管并划转至甲方相应股东名下。

2、在将上述51______________%股权变更资料提交工商局当日,甲乙双方办理________公司及土地相关资料的交接(所办理交接的土地及________公司相关的资料清单详见明细表)。甲方将上述51______________%股权变更资料提交工商局后30日内为________公司债权债务公示期。

3、债权债务公示期满后_______个工作日内,乙方支付剩余________万元股权转让款至双方共管账户。乙方支付剩余款项后_______个工作日内,甲方将________公司剩余49______________%股权变更材料递交工商局,甲方完成剩余股权变更登记后_______个工作日内,乙方将________万元股权转让款解除监管并划转至甲方相应股东名下。

第四条交接、确认

1、51______________%股权转让手续递交工商登记部门之日,甲方应当将________公司的现有公司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土地资料交付给乙方,由乙方办理开户许可证、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变更手续。

2、甲乙双方的资金共管账户收到乙方________万元股权转让款之日,甲乙双方共同将________公司原印X全部交由指定第三方封存,甲方将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为乙方后,由乙方重新制作新印X,公司原印X全部予以销毁。双方同意________公司以原印X签订文件所负的债务及所持债权均由甲方承担和持有,包括审计机构出具审计报告未审计到的债权债务;________公司以新印X对外签订文件所负的债务及所持的债权均由乙方承担和持有。

3、双方确认:__________________乙方按照本协议约定支付股权转让价款后即可获得股东身份,乙方按其在公司持有的股权比例享受股东权益并承担股东义务。

第五条股权及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产生的税费的承担

甲方应按本协议约定负责向工商登记主管部门依法办理股权变更及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手续,乙方予以协助或配合,股权变更登记所需的税费由双方按照法律规定各自承担,乙方受让上述股权后。由新股东会对原公司章程、协议等有关文件进行相应修改和完善,并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第六条双方的权利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应按照协议约定完成本次股权转让的全部股权变更登记手续,并依法承担相应税费。

2、股权转让后,甲方应按协议约定将"________公司"所有相关文件材料以及土地项目的相关材料手续移交给乙方。

3、甲方应按协议约定,承担"________公司"的相应债务,享有"________公司"的相关债权。

(二)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应按协议约定支付股权转让价款。协助甲方办理本次股权变更登记手续,并依法承担相应税费。

2、股权转让完成后,乙方依法承担股东权利和义务。

3、甲方不按协议约定完成相应义务的,乙方有权延迟支付下一阶段的股权转让款项。

第七条协议的终止及违约责任

1、在乙方的配合下,若甲方未能按本协议约定到工商局办理股权及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手续的,每逾期一日,甲方应按向乙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________日,乙方有权解除本协议,甲方应退还乙方已付股权转让款,并应按向乙方支付违约金。甲方将已付的款项全部退还并支付乙方违约金后,乙方将以变更至其名下的股权及法定代表人变更至甲方指定主体名下的变更材料递交工商局。

2、若乙方未能按期将两笔股权转让款足额支付至共管账户或者未能按期将资金划转至甲方相应股东名下的,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________日,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乙方应将股权及法定代表人变更至甲方指定主体名下的变更材料递交工商局,并应按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乙方将以上材料递交工商局后,甲方将已收取乙方的款项扣除违约金等款项后支付乙方。

3、在本协议履行期限内,如果出现了对于其发生无法预料也无法避免,对于其后果又无法克服的事件,导致本次股权转让事实上的不可能的,甲乙双方均有权终止本协议。因此原因导致本协议解除的,乙方应当将全部股权变更至甲方指定主体名下,变更当日,甲方应将乙方已付所有款项全部退还乙方并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向乙方支付利息。

第八条保密

甲乙双方对于因签署和履行本协议而获得对方的有关信息,应当严格保密。任何一方对未履行本条约定给另一方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第九条其它

如果在办理股权变更登记时另行签订的工商局备案的股权转让协议及收据与本协议约定不一致的,各方确认,真实意思以本协议的约定为准,工商局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及收款证明与本协议及收据不一致的,以本协议约定及实际收据为准。

第十条协议效力

1、本协议未尽事项,可由双方协商后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双方产生纠纷,由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管辖。

2、本协议一式份,双方各持份,经双方当事人签字后生效。

附件一:__________________甲乙双方证件资料复印件

附件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相关资料清单(原件)

1、营业执照

2、组织机构代码证

3、税务登记证

4、银行开户许可证

5、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土地成交确认书及补充合同

6、土地出让金和契税发票

7、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土地使用权证及河南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确认书

附件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印模变更交接确认单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合同签订地:__________________

股权转让怎么写合同协议篇4

转让方:_______(甲方)

住所:______

受让方:_______(乙方)

住所:______

本合同由甲方与乙方就_______有限企业的股权转让事宜,于_______年___月___日在_______市订立。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股权转让价格与付款方式

1、甲方同意将持有_______有限企业_______%的股权共_______万元出资额,以_______万元转让给乙方,乙方同意按此价格及金额购买上述股权。

2、乙方同意在本合同订立十五日内以现金形式一次性支付甲方所转让的股权。

第二条保证

1、甲方保证所转让给乙方的股权是甲方在_______有限企业的真实出资,是甲方合法拥有的股权,甲方拥有完全的处分权。甲方保证对所转让的股权,没有设置任何抵押、质押或担保,并免遭任何第三人的追索。否则,由此引起的所有责任,由甲方承担。

2、甲方转让其股权后,其在_______有限企业原享有的权利和应承担的义务,随股权转让而转由乙方享有与承担。

3、乙方承认_______有限企业章程,保证按章程规定履行义务和责任。

第三条盈亏分担

本企业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同意并办理股东变更登记后,乙方、即成为_______有限企业的股东,按出资比例及章程规定分享企业利润与分担亏损。

第四条费用负担

本次股权转让有关费用,由(双方)承担。

第五条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可变更或解除合同,但双方必须就此签订书面变更或解除合同。

1、由于不可抗力或由于一方当事人虽无过失但无法防止的外因,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

2、一方当事人丧失实际履约能力。

3、由于一方或二方违约,严重影响了守约方的经济利益,使合同履行成为不必要。

4、因情况发生变化,经过双方协商同意变更或解除合同。

第六条争议的解决

1、与本合同有效性、履行、违约及解除等有关争议,各方应友好协商解决。

2、如果协商不成,则任何一方均可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七条合同生效的条件和日期

本合同经各方签字后生效。

第八条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

甲、乙双方各执壹份,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一份,北京有限企业存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名):_______乙方(签名):_______

股权转让怎么写合同协议篇5

甲方:

乙方:

丙方:

丁方:

担保方:

戊方:

鉴于:jia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目标公司)系于1994年11月8日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具有公司法人资格。该公司注册资金现为__万元,其中甲方持有jia房地产公司90%股权;乙方持有该公司10%股权。

甲、乙、丙、丁四方经过充分友好协商,就甲、乙双方持有jia房地产有限公司股权分别转让给丙、丁方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章:股权转让

1.1、甲方将其持有的jia房地产公司的90%股权在经过对目标公司整理后依法转让给丙方,丙方同意接受该股权。

乙方将其持有的jia房地产公司的10%股权在经过对目标公司整理后依法转让给丁方,丁方同意接受该股权。

1.2、四方共同确认,股权转让的总价款为万元。其中由丙方支付给甲方股权转让款元;由丁方支付给乙方股权转让款元。

1.3、“转让价”指转让股份的购买价,包括转让股份所包含的各种股东权益。该等股东权益指依附于转让股份所有现在和潜在的权益,包括目标公司所拥有的全部动产、不动产等资产的持股比例所代表之利益。其中转让价不包括下列数额:(1)目标公司全部债务清单未予

1.4股权转让后,转让方对本协议中转让公司享有的股东权利和义务,由受让方承担。

第二章转让程序

2.1.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丙方在3日内应向甲方支付股权转让总价款百分之十计元作为股权转让履约保证金;丁方在3日内应向乙方支付股权转让总价款百分之十计元作为股权转让履约保证金。丙、丁如违反本协议中股权转让有关条款之约定,则甲、乙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相应数额的违约金。

2.2甲、乙双方向丙、丁方提供目标公司完整、全面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情况、负债情况、投资情况、担保、抵押等),并四方确定整理方案。整理方案确立后,由四方在3日内签字认可。

2.3整理方案四方认可后,丙方应向甲方支付股权转让款计元(达到股权转让款的百分之四

十);丁方应向乙方支付股权转让款计元(达到股权转让款的百分之四十)。逾期超过5日内,甲、乙双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有权追究丙、丁方5万元的违约金。

2.4在丙、丁方完成2.3条款所述义务后,转让方对jia房地产公司新增注册资金万元。转让方并承诺办理验资和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所需费用由转让方承担。

2.5转让方有义务对jia房地产公司的资产及债权债务进行整理,并承诺在公司整理完毕后日内,能够提供完整、真实的财务资料,该财务资料主要包含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等(该财务报表截至日期为年月日)。

2.6转让方与受让方共同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对jia房地产公司的财务资料进行审计,并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审计报告。所需的审计费用由转让方和受让方平均承担。

2.7在四方认可审计结论后,3日内转让方与受让方在银行设立股权转让资金共管专用账户。

2.8在资金共管账户设立之日起日内,转让方应向资金共管账户存入资金元。

2.9在丙、丁方按照前述2.8履行义务后,3日内协议四方需签订书面的股权转让协议。(附股权转让协议)

2.10为配合完成股权转让工作,在过渡期内四方同意分别指派专门人员共同组成工作小组负责本次股权转让相关工作。

2.11如丙、丁方严格按照本章的工作安排履行相关的义务不存在违约的情况下,则甲、乙双方同意将收取丙、丁方元合同履约保证金,抵作股权转让价款。

第三章“漏债”担保

3.1转让方应保证本协议第二章中的经审计的jia房地产公司的财务报表中不存在公司未经审计的“漏债”存在。

3.2担保方同意为转让方所出具财务报表中如存在“漏债”时承担担保责任,在jia房地产公司或其更名后的公司出现第二章中财务报表之外的“漏债”时,由担保方承担清偿责任,或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并承诺在承担连带责任后放弃对jia房地产公司或其更名后公司的追偿权利。

第四章转让方在股权转让后的义务

4.1鉴于丙、丁方拟受让甲、乙方在jia房地产公司中的全部股权,且丙、丁方受让股权后需对jia房地产公司更名。为保证丙、丁方能正常运作经营房地产项目,甲、乙方承诺协助办理房地产项目的部分建设手续。

4.2甲、乙方协助办理的事项包括:

土地更名;

4.3办理项目更名及规划变更中的所有费用均由丙、丁方或丙、丁方受让股权后的公司承担。

4.4甲、乙方应指派人员组成工作小组积极履行协助办理的义务。

4.5为鼓励甲、乙方的积极性,丙、丁方及jia房地产公司更名后的公司同意履行以下支付义务:

4.5.1甲、乙方在协助办理城市建设综合配套费减免成功后,按减免数额的%收取服务费。(具体操作原则:先存入资金共管账户部分资金,待实际减免后(以有权批准的政府部门实际同意为准),丙、丁方在3日内支付相应款项)

4.6在城市建设综合配套费处理完毕之前,丙、丁方应甲、乙方的要求暂不变更项目名称。

第五章受让方在股权转让后的义务

5.1股权转让后,转让方对本协议中转让公司享有的股东权利和义务,由受让方承担。

5.2丙、丁方成为新股东后,不得利用任何带有“”的名号等作为目标公司经营、宣传之手段,否则甲、乙方有权依法追究丙、丁方的法律责任。

第六章保密条款

6.1除非本协议另有约定各方应尽最大努力,对其因履行本协议而取得的所有有关对方的各种形式的任何商业信息、资料及/文件内容等保密,包括本协议的任何内容及各方可能有的其他合作事项等。任何一方应限制其雇员、代理人等仅在为履行本协议义务所必需时方可获得上述信息。

6.2四方应责成其各自董事、高级职员和其他雇员以及其关联公司的董事,高级职员和其他雇员遵守前述5.2条所规定的保密义务,且该保密义务的遵守不因该合作协议书的终止而终止。

第七章权利保留

甲、乙方(股权转让方)给予丙、丁方(股权受让方)任何宽容、宽限、优惠或延缓行使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均不影响、损害或限制股权转让方依本协议和法律、法规而享有的一切权益,不视为股权转让人对本合同项下权利、权益的放弃,也不能免除股权受让方在本合同项下应承担的任何义务。

第八章变更和解除

本合作协议书经四方书面同意可以修改、补充或解除。本合同的任何修改和补充均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本合同的任何条款的无效均不影响其他条款的效力。

第九章法律适用、争议解决及司法管辖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因履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纠纷,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采取如下方式加以解决:

依法直接到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章协议生效条款

10.1本协议经各方签字或盖章并由受让方向转让方交付股权转让履约保证金后生效。10.2本协议一式五份,协议各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3在股权转让的各阶段,协议各方有义务共同签订进行股权变更工商登记所需的股权转让协议等所有文件,以保证本协议股权转让的顺利进行,任何一方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有关协议即视为违约。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元。

10.4本协议未尽事宜,经各方协商一致可签订补充协议。

协议各方(签字或盖章):

甲方:

乙方:

丙方:

丁方:

戊方:

签约日期:

签约地点:

股权转让怎么写合同协议篇6

转让方(下称甲方):

转让方代表:

1、姓名:身份证号:

2、姓名:身份证号:

3、姓名:身份证号:

4、姓名:身份证号:

5、姓名:身份证号:

受让方(下称乙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第一条×公司现股权结构

1-1×公司原是由甲方共同出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省略],注册资本人民币[略]万元。×公司的原股东构成、各自出资额及出资比例见“意向合同”附件9。

1-2甲、乙双方根据“意向合同”之约定,在双方交接×公司期间,甲方已自愿进行了变更登记。×公司现法定代表人为,注册资本为人民币[略]万元。×公司现股东构成、各自出资额、出资比例见附件1。

第二条乙方收购甲方整体股权的形式

甲方自愿将各自对×公司的全部出资整体转让给乙方,乙方整体受让甲方的股权后,由乙方绝对控股×公司,剩余出资额由乙方决定有关受让人,具体受让人以变更后的×公司工商档案为准。

第三条甲方整体转让股权的价格

3-1甲方整体转让股权的价格以其所对应的×公司的净资产为根据,并最终由具备相应资质的评估机构出具的有效评估报告为准(附件2)。

3-2根据上款所述的评估报告,甲方转让股权的总价款为人民币[略]万元整。其中实物资产价值[略]万元整、注册商标价值[略]万元整。乙方以人民币[略]万元的价格整体受让甲方的全部股权,并以其中的[略]万元作为注册资本,剩余[略]万元,即注册商标由×公司享有资产所有权。

第四条价款支付方式

根据“意向合同”的约定,乙方已将总价款的65%给付甲方。本股权收购合同生效之日,除总价款的15%作为保证金外,乙方将剩余总价款的20%全部给付甲方,由甲方授权的代表共同验收并出具收款凭证。

第五条资产交接后续协助事项

甲、乙双方依据“意向合同”的约定,对×公司的资产预先进行了全面交接工作。本股权收购合同生效后,由乙方及其指派的工作人员正式接管×公司,甲方及其原雇佣的人员应积极移交剩余的相关工作,并根据诚实信用的原则对涉及原×公司的一切事宜合理地履行通知、保密、说明、协助等义务。

第六条清产核资文件

甲、乙双方依据“意向合同”的约定,对×公司的资产预先进行了全面交接工作,在此交接工作期间所形成的真实、准确、完整的×公司资产负债表和双方认定的资产交接清单作为本股权收购合同的附件3和附件4。

第七条×公司的债权和债务

7-1本合同生效之日前,甲方个人及其经营管理×公司期间公司所发生的一切债务全部由甲方承担,所产生的一切债权全部归甲方享有,甲方承诺本合同生效之日原×公司的一切债权及债务已全部结清。

7-2本合同生效之日后,乙方对×公司经营管理所产生的一切债权及债务,由乙方享有和承担。

第八条权利交割

本股权收购合同生效之日,甲方依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所享有的一切权利正式转让给乙方,乙方及其决定的受让人依法正式对×公司享有《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的股东所有权利。

第九条税收负担

双方依法各自承担因本合同的签订及履行而发生的应缴纳的税金。

第十条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如因各自的债务问题而损害另一方合法权益的,违约方应及时赔偿守约方的一切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并按总价款的5%向守约方给付违约金。

第十一条补充、修改

未尽事宜,双方在诚实信用原则的基础上,经充分协商并达成一致后,方可进行补充、修改。由此所形成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二条附件

以下附件为此合同必要组成部分(第3项以后为×市×有限公司变更后的证照):

1、双方签订《股权收购意向合同书》;

2、×有限公司第六次股东大会股权转让决议;

3、税务登记证;

4、临时排放污染物许可证;

5、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6、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

第十三条附则

13-1本合同是甲、乙双方的最终股权收购合同,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13-2本合同一式十份,双方各执五份。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代表(签字):

1.姓名:身份证号:

2.姓名:身份证号:

3.姓名:身份证号:

4.姓名:身份证号:

5.姓名:身份证号:

乙方(盖章):(省略)

法定代表人(签字):

签订时间:

股权转让怎么写合同协议篇7

股权转让保密协议

在当今社会生活中,协议在生活中的使用越来越广泛,协议协调着人与人,人与事之间的关系。协议到底怎么写才合适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股权转让保密协议,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股权转让保密协议1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地址:法定代表人:职务: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地址:法定代表人:职务:风险提示:

为了防止股东资格丧失的法律风险,受让方必须考察转让方股东资格的相关证明。在实践中,必须审查:公司章程、出资证明、股份证书、股票、股东名册以及注册登记、公司股权的转让协议、公司设立后的授权资本或者新增资本的认购协议、隐名投资者与显名投资者有关股权信托或代为持有的协议等,这些均可作为证明股东资格的证据。在不同的法律关系和事实情形下,各形式的证据可以发挥不同程度的证明力。如何查看和保存证据,请咨询专业律师。________上海(以下简称合营公司)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在_____市设立,由甲方与合资经营,注册资金为___________万元,其中,甲方占__________%股权。甲方愿意将其占合营公司______%的股权转让给乙方,乙方愿意受让。现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民法典》的规定,经协商一致,就转让股权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股权转让价格及价款的支付方式:

1、原股东_________将其在公司的全部股权,折人民币_________元,占注册资本_________%转让给股东_________。

2、乙方同意在本合同双方签字之日向甲方支付_____元;在甲乙双方办理完工商变更登记后,乙方向甲方支付剩余的价款______元。

二、股权转让有关费用的'负担:双方同意办理与本合同约定的股权转让手续所产生的有关费用,由_____方承担。

三、甲方保证与声明:风险提示:

股权转让协议受让人受让股权,目的可能是为了取得目标公司的控制权,但最终都是想要通过行使股权获得经济上的利益。

股权的价值与公司的负债(银行债务、商业债务等)、对外担保、行政罚款以及涉诉情况等多种因素相关。基于此,受让方应要求股权转让协议转让方在股权转让协议当中对其所提供的有关目标公司的信息真实性以及公司资产的真实状况等作出相对具体详尽的陈述与保证。这样做的目的在于防范风险,完善违约救济措施。

因此,当股权转让协议转让方故意隐瞒目标公司的相关信息给受让方造成损失时,受让方有权依据《民法典》的违约责任有关规定要求转让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所以双方都要注意!

1、甲方作为公司股东已完全履行了公司注册资本的出资义务。

2、保证所与本次转让股权有关的活动中所提及的文件完整、真实、且合法有效。

3、保证转让的股权完整,未设定任何担保、抵押及其他第三方权益。

4、保证其主体资格合法,有出让股权的权利能力与行为能力。

5、保证因涉及股权交割日前的事实而产生的诉讼或仲裁由出让方承担。

四、违约责任:

1、本协议书一经生效,双方必须自觉履行,任何一方未按协议书的规定全面履行义务,应当依照法律和本协议书的规定承担责任。

2、如乙方不能按期支付股权转让款,每逾期一天,应向甲方支付逾期部分转让款的万分之的违约金。如因乙方违约给甲方造成损失,乙方支付的违约金金额低于实际损失的,乙方必须另予以补偿。

3、如由于甲方的原因,致使乙方不能如期办理变更登记,或者严重影响乙方实现订立本协议书的目的,甲方应按照乙方已经支付的转让款的万分之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如因甲方违约给乙方造成损失,甲方支付的违约金金额低于实际损失的,甲方必须另予以补偿。

五、协议书的变更或解除: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解除本协议书。经协商变更或解除本协议书的,双方应另签订变更或解除协议书,经公证处公证(合营企业为外商投资企业的,须报请审批机关批准)。

六、有关费用的负担:在本次股权转让过程中发生的有关费用(如公证、评估或审计、工商变更登记等费用),由_______承担。

七、争议解决方式: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都可以向_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

八、生效条件:本协议书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并经____市公证处公证后(合营企业为外商投资企业的,报请审批机关批准后)生效。双方应于协议书生效后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九、本协议书一式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份,合营公司、公证处各执_____份,其余报有关部门。

转让方: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受让方: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股权转让保密协议2

甲方: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实业有限公司拟受让甲方在四川省________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目标公司)的股权,双方现就该股权转让中的信息提供及信息保护,经各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保密范围

1.1保密信息:目标公司股权转让过程中,任何一方以书面文字、信函、数据电文等形式向对方提供的,或者各方就目标公司股权转让进行协商达成的全部信息均属保密信息,包括但不限于:

①任何一方提供的与股权转让相关的资料,包括但不限于财务会计报表、备忘、纪要、协议、报告、方案等各种文件;

②各方就目标公司股权转让谈判过程以及谈判内容,如转让价格、转

让方式等,无论是口头还是书面形式;

③任何一方知悉的对方或者目标公司的经营信息或者其他商业

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经营计划、产品信息、商业渠道、客户信息等经营、技术、市场、资产等信息;

④其他与目标公司股权转让有关并经一方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以保

密信息对待的其他信息。

1.2以下信息不被视为保密信息:

①该信息可以通过各方以外的公开渠道或以其他合法方式知悉;②该信息在披露之前为知悉方合法拥有信息;

③该信息非因知悉方之故而成为公众所知悉的信息;

④该信息由知悉方自行开发而非依赖保密信息的任何资讯;⑤该信息由具有正当权利的第三者处合法获得,该第三者未负有保密义务。

1.3保密信息披露

各方根据法律法规的要求或者因目标公司股权转让的实施需要,向有

关政府部门、证券交易所、司法机构、双方的法律、审计、商业顾问、公司股东、董事等披露的信息除外。

第二条保密义务人

本协议各方(含公司员工)及关联方均对本协议项下保密信息负有保密义务。

第三条保密期限

各方在本协议签署日起至目标公司股权完成工商登记手续后2

年对应阳历日止。

第四条各方的陈述与保证

3.1各方确认,仅在目标公司股权转让范围内使用对方的保密信息,且在使用对方保密信息时,将若对待自己的保密信息一般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

3.2未经其他各方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向第三方公开或者转让保密信息。

第五条争议及解决

4.1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的保密义务、陈述与保证,其他各方有权要求其赔偿损失,并可采取其他的补救措施;

4.2有关本协议的纠纷由各方友好协商解决;如不能协商解决可提交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管辖。

第六条附则

5.1本协议经各方签字盖章即发生法律效力。

5.2本协议一式二份,各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____年_____月_____日

股权转让怎么写合同协议篇8

甲方(出让方):

乙方(受让方):

身份证:

身份证:

甲方与乙方于年月日就公司股权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并于年月日已在工商部门进行了相应变更登记,为了保障双方利益,经友好协商,甲方与乙方自愿达成如下补充协议:

一、甲方保证已转让给乙方的公司的股权不存在任何权利瑕疵,如因甲方股权瑕疵导致给乙方及公司造成损失的,由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二、甲方保证在乙方受让股权之前,公司对外的`债权、债务及业务合同等已全部结算清楚;公司没有为任何第三方提供过任何形式的担保;公司的税费等国家相关部门应收的费用已全部结清;公司的电费、水费、房租等相关公司营业基本费用已全部结清;公司与员工工资、社会保险福利待遇等已全部结清,不存在任何纠纷;公司不存在任何包括但不限于以上的任何纠纷纭。若以上甲方保证之项目出现问题导致公司需要承担支付责任的,由甲方直接承担上述项目的支付责任;若支付责任已由乙方或公司承担,则乙方或公司可向甲方追偿。

三、甲方保证在乙方受让股权之前的公司营运期间,公司的各项证件、手续、印章、票据,均是真实、合法、有效、完备的,均符合南京市工商局等国家相关部门的要求。乙方受让股权后,如果公司因上述证件、手续、印章、票据在受让股权之前存在问题导致公司或乙方受到国家相关部门的处罚,此损失由甲方承担。

四、甲方已将公司的公章、空白合同、空白支票等所有公司证件、文书全部交给公司,并保证截止至股权转让前从未对外使用过公章签订过任何合同或文书,若股权转让后有任何原公章、合同、支票导致公司须承担责任的均由甲方承担,若乙方或公司已承担相应责任的,则乙方或公司可向甲方追偿。

五、乙方受让股权后,若在公司工商登记资料变更过程中仍需要甲方协助对公司工商资料变更的,甲方应协助办理。

六、本协议一式份,甲方、乙方各持份。

七、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争议解决方式及法律效力同股权转让协议。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年月日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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