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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会部门规章制度模板

时间: 新华 制度

(一)加强和促进团总支、学生会的自身建设,提高部门成员的工作积极性,加强对部门成员的了解和监督

(二)为使团学运作更规范合理,考核成绩将作为十分重要的依据并结合书记处和主席团的意见对部门成员进行评优、晋升、淘汰

(三)通过考核制度帮助成员认识自我、弥补不足、提高才干,为今后的学习与工作打下良好基础

二、考核原则

公平、公开、公正

三、考核对象

国际事务与公共管理系团学各部门副部长、干事

四、考核方法

(一)基本要求:

1.副部长:所修科目需全部合格且平均绩点在2.5以上

2.干事:所修科目需全部合格

(二)评选该部门(部长+副部长+干事)人数的30%作为优秀团学成员在系内进行表彰

(三)考核总分为100分,考核内容分为四个部分:日常考核30%、期末考核30%、部长评定20%、学期小结20%

1.干事日常考核:

(1)目的:考察成员在日常实际工作中的表现

(2)具体操作:1凡部门有活动,部长对参与活动成员进行评分

2学期末由人力资源部计算平均分,得出副部长和每一名干事的平时考核成绩并记录在案

2.期末个人考核:

(1)目的:考察成员自我认定情况、部门其他成员对于此名干事的认可程度与总体评价。

(2)具体操作:1自评、互评,分别由本人、部门其他成员评分

(评分标准:a:10分b:8分c:6分d:4分)

2由人力资源部计算平均分,得出副部长和每一名干事的期末考核成绩并记录在案

3、期末部长评定:

(1)目的:了解部长对该成员的认可程度,为人员的合理调度提供依据。

(2)具体操作:1部长评定在每学期末由部长填写

(评分标准:a:10分b:8分c:6分d:4分)

2由人力资源部计算平均分,得出部长对副部长和每一名干事的期末考核成绩并记录在案。

4、学期小结:

(1)目的:考察成员对团学、所在部门和自身的认识以及对自己以后发展的意向,综合考察成员的整体素质,给成员一个发表自己观点和想法的地方。

(2)具体操作:1由人力资源部从实事求是、是否具有建设性等角度进行评分(人力资源部的小结由办公室评定)

2由主席团进行监督,办公室进行核查。

学生会部门规章制度模板篇2

一、部门职能

1、始终不移的以服务同学以及我部所有师生为宗旨,认真开展好本部门的每一项工作;

2、充分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坚持不懈地进行宣传工作,把学校的各项方针政策及时地传递给广大师生,对学生会的各项工作进行宣传;

3、协助学生会其他部门开展各项活动,做好活动的宣传工作;

4、负责学生会宣传条幅、会场布置、宣传海报、展板等的制作工作。

二、工作理念

高质量,高标准,高要求。低调做人,高调做事!

三、例会要求

1、每周例会务必准时到达,有事者应向部长或者副部长请假示意;

2、开例会时,带纸和笔,记下重要的工作;并带好工作牌等相关佩戴。

3、例会期间,可以适当活跃一下气氛,但是把握好尺度;

4、请假次数不得超过2次;

如果屡次未请假而不参加例会者,我们会采取相关措施给予警示或者开除。

四、工作要求

1、能够积极主动的参与部门工作。包括海报制作,会场布置以及临时的任务(临时任务听从各组组长分配)。在工作中能够自我思考,力求创新;

2、能够有始有终,踏踏实实的&39;完成上级交待的每一项任务。从而培养自己的责任心;

3、具备一定的自学能力。能够在海报制作和会场布置的工作中,学习绘画技法,颜色搭配,比例缩放和写稿子、撰写文章、策划书的编辑等相关内容。

五、其他方面

1、待人礼貌。遇见老师和其他部门负责人应主动打招呼,公共场合不得与各部门负责人顶撞;

2、要主动维护部门形象,特别是在大型活动与其他部门联合做事的时候;

3、严禁以个人名义把部门相关资源外借其他个人或单位,如有需要须向部长或副部长请示,应允方可;

4、严禁以部门或者学生会的名义做一些违反校纪校规的事情;

5、每周下达的任务或通知必须在指定时间内完成,不得拖沓

违反以上规定者,给予警示或开除处分。如果有严重违反校纪校规者,会由学部或学院给予相关处分;

学生会部门规章制度模板篇3

学生会文艺部部门规章制度

一部门简介

文艺部本着丰富校园文化,充实我院学生生活,积极组织文艺活动,发掘校园文艺人才,并为其提供展示自我的舞台为目的,协助学院开展各类文艺活动,创建文学与艺术想结合的校园氛围。

二部门职责

1、 配合各部们开展文艺方面的活动。

2、 举办自发性的文艺活动,每月不得少于2次。

3、 配合院部完成学院计划内的大型文艺活动(如迎新等);还有全院性质的大型特色活动(如十佳、艺术节等)。

4、 组织学生会内部娱乐活动(每学期不得少于一次)。

5、 组织文娱骨干培训活动,举办各类专题讲座,搞好文艺普及工作。

6、 加强对文艺类社团的沟通及合作。

7、 主动发现院系内文艺特长人才,为大型文艺活动及对外文艺交流做储备。

三部门规章制度

(一)会议制度

1. 每周召开院文艺部部门例会,要求部门全体成员参加。考核采取扣分制,(每月总分为10分,1-3分为不合格,4-6分合格,7-10分优秀。)

2. 每次部门例会须有会议记录,记录中要求记载会议起止时间、主持人、出席人、缺勤人(在名字后面打括号标明缺勤理由)、记录人、会议地点、会议讨论主要内容、会上各成员的发言内容(只记载第一个提出一种观点的发言,不记载重复发言)及对部门负责人的.评价、任务分配(包括任务、任务反馈者及反馈时间)。

3. 每次会议不得迟到早退,如有特殊情况需于例会前一天向部门负责人提出请假申请得到批准,会前未请假或请假未得到批准者,迟到十分钟以上均视为缺勤。(缺勤2分)

4. 会议期间要求严肃纪律,所有与会者要作到:

①  衣冠整齐,举止文明,不得抽烟;(2分)

②  不许大声喧哗,所有手机应调至震动或关机(2分);

③  尊重他人,当有人发言时,不得私自交谈、讨论;(1分)

④  作好会议笔记(请在会议记录本上记录好自己的发言记录及工作记录);(2分)

⑤  有意见或建议可示意经主持人批准后提出;

⑥  部门成员对所安排工作有所疑问或感觉不能胜任者,会议上当面提出,以便做出相应的调整。不可敷衍了事;

⑦  在会议中使用普通话;

⑧  保持会议场地的清洁(由会议记录者监督)。(1分)

5. 例会会议记录(包括部门会议记录及个人会议记录)作为部门成员月考核有效凭证。

(二)考核及奖惩制度

1、凡部内成员,至加入本部门次月起,参加参加学生会相应职级的月考核、学期考核和聘期考核。

2、考核等次分优秀、合格、不合格。优秀比例不得超过30%,无不合格上限。

3、月考核奖惩:a月考核合格者通过每月工作考核,成为合格助理;b月考核优秀者通过每月工作考核,成为优秀助理,在日后工作分配中原则上考虑培养及给予重任锻炼;c月考核一次不合格者,给予整改通知,两次不合格者,予以辞退;d每月考核需将考核结果在考核结束后一周例会上公布给各成员,并在部门会议记录本中备案。e每月考核在每月结束的第一周进行,并在第一周结束前反馈给303。

4、本条例由部门负责人严格落实执行,并接受部门各成员的监督,各成员在对考核奖惩有任何疑问时可在考核结果公布的会后或在当日之内向部门负责人提出。

学生会部门规章制度模板篇4

一、《学生会制度》为督促学生干部树立

“自律”及“服务同学的意识”,激发全体干部的团队意识,建立公开、公平、公正、实干、高效的机械系学生会团体,根据机械系学生会组织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对学生干部进行考核和实施奖惩,是学生会加强内部建设和提升自我形象的重要环节,同时也是提高大学生干部及各部门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及创造性的有效途径。为学生会各项工作的有效展开提供可靠的制度保障。

第二条:考核办法的制定本着“公开、公平、客观、合理”的原则,为各部门、各干部工作的开展提供一个公平良好的工作环境,同时以便于发现学生会工作中存在的某些不足之处,具体的考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坚持独立执行公平客观。

第三条:考核目的:加强学生会干部的管理,提高学生会干部整体素质,做到全面了解、掌握学生会干部的综合素质,帮助学生会干部正确认识自己,发扬优点,改进不足,提高工作效率,切实做到奖罚分明,确保各项工作顺利的开展。

二、考核原则:

1、实事求是原则:制定考核办法,开展考核工作都必须从被考核者的实际出发,不能违背事实。

2、民主公开原则:在考核中要认真听取广泛意见,确保考核结果全面准确。考核的结果要在全体会议上公布。

三、考核目的.:

为了更好的加强对学生会干部自身的管理,提高干部的工作积极性,做到对学生干部的管理有明确依据,特制定院学生会干部的考核制度。

四、主要考核内容:

1、个人素质方面:德(思想品德)、识(学习成绩)

2、工作方面:勤(考勤情况)、绩(工作绩效)

五、考核说明:

1、机械系学生会干部、成员考核实行“百分制”;

2、各考核项总分为100分,其中基本分为60分,在其基础分上进行各项评分细则的加减操作;

3、学生会考核工作由学生会办公室负责,考核结果由办公室处进行汇总评比交到主席团。考核中团总支、学生会主席团互相监督;

4、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考核等级分布如下:65分以下(含65分)综合评定为不合格,70分—85分(含85分)的综合评定为合格,85分以上综合评定为优秀;

5、考核时间为学期制,每学期期末并公布考核情况;

6、考评结果公开,并接受大家监督,如有疑问学生会随时解答;

7、本规定解释权归主席团。

(二)例会、值班考核

1.例会缺席一次,记过一次;早退、迟到两次,记过一次;

2.与会人员必须提前5分钟到会,迟到5分钟以上者视为缺席。若有特殊/情况而不能到会者,要在例会一小时前请假,否则视为无效,事后请假视为缺席;

3.成员在轮到值日时,无故不打扫卫生或无人值班的,负责人记过一次。

(三)第一条:工作考核

1.对其本职工作或本部门的工作,安排而不参加三次,记过一次;被安排到而不参加学生会组织的活动两次者,记过一次;

2.凡学生会主席团要求各部门上交的各类书面材料,没按规定时间上交三次,记过一次;工作和活动总结报告在工作或活动后一周内交,否则不按时上交两次以上部内所有成员记过一次;

3.没有认真组织所有部门工作两次,负责人记过一次;

4.对团总支、主席团要求的工作任务(本部的、非本部的),无故不执行者,记过两次,延误者,酌情记过一;

5.未按时按量完成工作者,记过一次;

6.对工作情况回报不属实者,记过一次;

7.工作中重大失误造成极坏影响者,每人每次扣5分,酌情记过,直至开除;

8、学生会成员在工作中出现的问题,会上由主席团提出批评,并在全体成员大会上作自我批评。

工作成绩

1、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与其他学生干部积极配合。工作效率高,效果突出,提交的工作策划作为重要的考察方面(2分)

2、能做好本职工作,工作效率较高(1分)

3、工作能力极差,缺乏积极性(-3分)

4、对学生会提出合理化建议或批评,并被采纳可行。(3分)

(2)工作责任心

1、有较强的责任心,工作较主动,工作质量较高。(1分)

2、责任心不强,对学生会工作不热心,工作质量低。(-2分)

3、故意以学生会工作为借口欺骗领导、老师、主席团、各活动负责人者,经查属实。(包括迟到、每人次-10分)

第二条:学生工作

1.学生会全体成员必须严格遵守学生会各项制度,要有明确的组织性、纪律性,制度面前人人平等。

2.全体成员要保持严谨的工作态度。工作中要秉公无私,吃苦耐劳,敢于开拓新思路,开展工作新局面。

3.当工作与学习发生冲突时,应调整时间,合理分配。对于实在不能解决的冲突,应向上级请示。原则上不能因为工作影响学习,力求做到工作出色。

4.学生会要与全体同学保持密切联系,坚持全心全意为广大同学服务的原则,将工作建立在全体同学基础上。

5.在工作上认真仔细,对上级的错漏地方应予以指出并提出更正建议,以求更好地完成学生会工作。

6.全体学生会干部要严格遵守校纪校规,任何人不得做出有损学生干部和学生会整体形象的事。

7.各部门成员在开展活动时,必须积极主动,服从调配,不能以任何理由推卸或逃避工作。若确有特殊原因不能参加工作者,必须提前向上级说明情况并书面向秘书处提交事由,并由纪律部写进学生干部考核记录表,以便考核。

8.学生会干部之间应团结合作,以诚相待,广泛交流,共同进步。

9.学生干部须定时向主席团上交工作总结,总结要结合实际,又有一定深度,不能流于形式,主动提出自己的意见及建议,以推动学生会工作的全面进步与发展。

(四)活动积分

1.积极参加学生会各项活动,并主动协助其他部门开展活动和工作者,经主席团审议,酌情予以奖励并学办存档;

2.有故不参加活动者事前需交书面申请,并酌情给予处罚;

3.对无故不参加活动两次者,记过一次。

(五)嘉奖方面

1.举办有影响的全校活动,出现重大问题能及时主动解决并向主席团反应视情况给予奖励并存档;

2.对分配到的工作及当月工作认真负责、责任心强,成绩突出,视情况给予奖励并存档;

3.为维护学生会荣誉和整体利益而作出贡献者,视情况给予奖励并存档;

4.主席团下达的任务能顺利完成者,视情况予以表扬;

5.为学生会制定计划或献计、献策者,做出较大贡献者,视情况给予奖励并存档;

6.非本人执勤而帮助别人执勤者,视情况给予表扬。

奖惩积分制实行透明式管理方法。院学生会每月公布全体成员各项考核及奖惩并在期终进行内部大排行。排行在前五名者给予适当奖励。对工作态度不端正、不积极、影响学生会集体形象且情节严重者必须退会。

注:记过一次者,作检讨一份(检查至少1000字,字迹工整,格式严明,两天内上交主席团);记过两次者,视情况作停职处罚;记过三次者,视情况作撤职处罚。

各项考核由学生会主席团及办公室直接监督。

本条例试行之日起生效,学生会拥有对本条例的最终解释权。

注意附则

第一条:本考核制度由学生会制定的,且为试行办法。学生会办公室亦为考核制度的具体操作部门,若对此制度或其操作规程有异议或意见者,可以以书面材料上报学生会主席团,即最终裁定权亦为学生会主席团。

第二条:

1、通过考核学生干部了解个人素质与职位要求之间的差距,以确定学生与学生干部今后培训与发展的方向。

2、通过考核为学生干部职务晋升、工作岗位变动及培训提供客观依据,为学生会招收、调配学生干部提供决策方案。

第三条:

1.全体学生会干部均有对以上制度进行批评指正,健全完善本制度的权利。

2.全体学生会干部在以上制度面前人人平等,任何人都没有超越此制度的特权。

3.考核结果将填入《学生会干部考核记录表》,及送报学生会办公室备案,由学生会办公室负责将结果存入学生会人事档案。

第四条: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实施,系学生会干部考核制度应以此干部考核制度为执行。

学生会部门规章制度模板篇5

为规范学生会各部门的工作,进一步加强各部门的协调,激发各部门的工作积极性,形成音乐学部学生会强大的凝聚力,特制定此考核制度。

一、例会方面[30’]

A、部门例会(各部门自行安排)

(1)例会全勤,并无迟到早退现象。若迟到扣1分/人;早退扣1分/人;无故缺席扣2分/人;例会无故未召开扣10分。请假者须于例会召开前向值班人员递书面假条,附部长签名。

(2)例会须按规定时间、地点召开,自行更改时间、地点,若未做好通知(办公室及本部门人员)工作,导致信息不通扣2分;若影响其他部门例会召开时间扣1分。

(3)例会期间,若大声喧哗,吵闹;谈论与本次会议无关内容;吃东西(除特别聚餐)分别扣2分。

(4)例会期间,应保持办公室卫生,爱护其财产。例会结束,若桌椅未摆放整齐,门、窗、灯未关,卫生较差扣2分。

(5)例会质量的总体评价,一般加0分,较好加1分,很好加2分。

B、部长例会

(1)例会全勤,并无迟到早退现象。若迟到扣2分;早退扣2分;无故让副部代替参加扣1分;无故缺席扣3分。请假者须于例会召开前向办公室主任递书面假条,附学生会主席签名。

(2)常委例会中若涉及某部门常委不知道情况,则扣该部门2分。

(3)例会期间,部长对学院工作及其其他部门工作提出合理化意见或建议,予以采纳视情况加1―3分。

C、全体学生会成员例会

例会应全勤,并无迟到早退现象。若迟到扣3分;早退扣3分;无故缺席扣5分。

二、材料报送[20’]

(1)各部门须在每月26日之前将本月工作总结及下月计划交于办公室,拖欠一天扣2分,拖欠三天则取消评优资格。

(2)各部门须在每周星期二例会后将本周工作总结及下周计划登于“音乐学部学生会各部门工作周报表”,逾期将扣2分。

(3)其他材料各部门须在规定时间内上交,拖欠扣2分

三、值班方面[10’]

(1)各部长应按规定时间值班。若迟到扣1分;早退扣1分;无故未到扣2分。请假者须于值班时间前

(2)值班实行签到制度。值班人员须在“团总支学生分会值班签到簿”上记载值班时间及姓名。严禁代签或事后补签,一经发现相关者扣3分,已值班但未签到记入“无故未到”扣2分。

四、办公室财务管理[10’]

(1)例会之外因紧急事情等特殊情况占用办公室,须向办公室主任或当日值班人员申请,若未做好通知工作,则扣两分。

(2)各部门或个人借用办公室财产,须向办公室主任申请,登记“办公室财产出入表”。若造成办公室财产损坏或遗失,应照价赔偿且扣5分。

(3)例会之外因紧急事情等特殊情况占用办公室,须向办公室主任或当日值班人员申请。

五、活动方面[30’]

(1)各部门开展活动应严格按照“活动开展程序”,草率举行活动扣1—3分。

(2)活动评比细则:

1)活动参与者范围及活动规模

2)活动宣传方式及宣传力度

3)活动的组织质量及影响

4)与其他部门协作

(3)活动评比分为:〈1〉班级评比(由班长、团支书代表)〈2〉常委评比〈3〉部长评比〈4〉以加权平均进行汇总分数。

(4)部门活动若受到校方学生会及活动协作单位的表扬,视情况可加2—8分。

六、对办公室成员及工作监督

各部门部长及成员可参照“办公室内部制度”,“办公室值班制度”等,对办公室成员及工作进行监督,若其成员有失职行为,可向办公室主任反应,若办公室主任有失职行为,可向学生会主席反应,情况属实可加1—4分。

七、奖惩方面

本考核制度以100分为准,每月考核一次,期末进行加总。考核结果将登记于“音乐学部团总支学生分会各部门考核成绩表”。(部门对考核结果不满意者可在一星期内向学生会主席、办公室主任反应,查询及更改)

奖励:期末加总,以总分前三名为“学生会最佳部门”进行表彰。

惩罚:每两月考核成绩最后两名须向学生会主席递交书面解释。

学生会干部考核制度:

考核目的:

①正确评价每一位学生会干部,对学生会干部的工作做出切合实际情况的评价。

②不断激励学生会干部,使每一位学生会干部不断克服缺点,挖掘优点,不断改进,不断进取,提高学生会的工作水平。

考核主要内容:

考核学生会干部要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以学生会工作为主要内容,从德(政治思想)、能(工作能力)、勤(工作作风)、绩(工作绩效)四个方面进行考核。

考德:考核学生会干部的思想品质,主要看

①是否自觉遵守学生会的规章制度。

②是否具备干部的基本素质。

考能:考核学生会干部的工作能力,文化水平和工作效率主要看

①是否熟悉本部门的工作。

②是否具备与现任职务相应的组织领导能力,特别是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③学习成绩是否优秀,是否能很好地处理学习工作之间的关系。

④工作效率,工作能力是否高。

考勤:考核学生会干部的工作态度。主要看

①是否认真处理学生会的工作,工作是否勤恳,作风是否扎实。

②是否对工作方面提出新见解,研究新情况,是否有创新精神。

考绩:考核学生会干部的工作成绩,主要看

①是否认真完成团委和学会布置的工作。

②是否在一段工作时间后取得了一定的成绩。

学生会部门规章制度模板篇6

活动策划、组织、总结、考核办法在机械工程系团总支学生会所参与、负责的各宗活动在具体策划、组织、总结、考核上都必须依据此办法。

各活动的主办部门必须提前半个月(十五天)以上把自己部门的活动策划书以纸质和书面两种形式同时交给主席审核。活动组织上由主席或分管副主席具体指定由两办中的一个负责参与跟进(中小型活动,3~6个部门参与,费用200元以下,学生会需投入人数25人以下),代表主席协调各部门配合主办方组织执行该活动;或两办同时跟进大型活动;在活动跟进期间主办方与跟进办公室都分别直接对主席负责。主办方主要负责:

1、提前半个月制定活动策划书,各项子活动、方面的分工和安排方案,活动的具体组织和执行细节并交主席审核;有学办存档。

2、活动具体开展、执行阶段的具体执行落实;

3、活动结束后一周内交主席在活动策划、安排、组织、执行方面的总结;

负责跟进的办公室负责:

1、配合主办方制定、修改具体活动执行过程中的各种组织、执行、调度、应急方案使其更贴近现实更具有可执行性和竞争力;

2、活动具体开展时负责配合主办方组织、协调负责跟进的各个部门人员(原则上各个部门都必须至少出3个人且其中一个是联络员即小负责人,具体上限视办公室具体安排);

3、活动举行完一个星期内向主席递交对活动组织、执行和主办方、跟进配合部门表现的总结书。

活动彻底结束后,由副书记、主席团根据主办方、跟进办公室的报告、活动现场参与度、受欢迎程度、获奖情况,商议后决定是否砍掉此次系列活动或宣布此次活动可以来年再做一次成为部门品牌性系列活动,并具体考核此次活动。

所有活动的各种文件、资料的收发及存档工作交学办保存;学生会所有机构(含副书记、主席团及各部级机构)的策划书、预算案、总结书的初步审核、归档、保存工作。各种文件必须同时具有一份纸质版的和一份电子版的。以供以后考核和查阅。

在人员考核上,我们拟定两办负责所有学生会十二个部门所有干部、干事的考核考评工作;纪检部、生活部负责所有学生会以外成员的考核考评。

学生会部门规章制度模板篇7

为了加强外国语学院学生会的各项工作,协调好学习和工作的平衡性,外国语学院学生会各部门应实施干部预警制度。

一、适用于主席团成员、各部门部长以及各部门成员。凡在预警制度下触及红线者,在部长例会、全体成员大会上均通报批评并监督改正;对拒不改正者,上报学院团委办公室,请求团委书记、团委老师进行思想教育,严重者请求解聘处分。

二、主席团成员、各部门部长若无故旷课三次者,上报该年级辅导员并在学生会内部通报批评并监督改正。

三、主席团成员、各部门部长若无故旷课四次及以上者,上报团委书记、团委老师及年级辅导员,请求思想教育,在学生会内部通报批评并监督改正。

四、各个部门干事若无故早晚自习缺勤三次及以上者,上报年级辅导员请求思想教育,在学生会内部通报批评并监督改正。

五、主席团成员、各部门部长以及各部门干事若在期末考试中有两门及以上不及格者,在学生会内部通报批评并监督改正。

六、主席团成员、各部门部长若在英语专业四级考试或德语四级考试中不及格,在学生会内部通报批评并监督改正。

七、针对全体成员大会、部长例会以及各部门例会中无故缺勤者,在学生会内部通报批评并勒令改正;

八、各部门相关活动未开展到位,出现较大漏洞,对于部门分管主席及各部长,在学生会内部通报批评并要求上交活动反思总结及工作检讨;

九、对于部门常规文件材料上交不及时部门,经主席团与秘书部核实后,在学生会内部通报批评并勒令改正。

十、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实施,各部门须认真遵照执行。

十一、根据工作需要,可在换届时对本制度进行改进,由各部提出建议,由秘书部进行修改,经团委、学生会主席团审议后颁布执行。

学生会部门规章制度模板篇8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实现对学生会成员的科学管理,使学生会工作走向规范化,有效发挥学生会在学生工作中的作用,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学生会干部管理制度坚持为同学服务的宗旨和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第二章义务和权利

第三条学生会干部必须履行下列义务:

(一)密切联系学院和同学,倾听意见,接受监督,努力为同学服务;

(二)模范遵守校规、校纪和本会章程;

(三)维护学院的荣誉和利益;

(四)努力工作,服从命令,尽职尽责,互相协作。

第四条学生会干部享有下列权利:

(一)对本会工作进行讨论并提出批评和建议;

(二)参加本会的各项活动,享受福利待遇;

(三)获得履行职责所应有的权利;

(四)依照本条例的规定辞职。

第三章组织机构

第五条本会机构由主席、副主席、办公室、学习部、生活部、体育部、文艺部、宣传部组成。

第六条各机构主要职能:

(一)主席:全面负责学生会的工作;负责召集学生会部长会议和全院班长会议;负责学生会各职能部室学生干部的提名任命;代表学生会参加学联联席会议;负责向院党总支、团总支汇报工作。

(二)副主席:协助主席开展工作;分管若干部室的工作;

主席职务空缺时,代理主席开展工作。

(三)办公室:协助主席、副主席处理学生会日常事务;负责学生会的档案管理;负责团总支、学生会干部的考勤,并协调各部开展工作。

(四)学习部:在全院学生中倡导良好的学风,及时了解并和学院有关部门反映同学们在学习方面的意见和要求;组织开展有关文化、科技学术活动,引导全院同学全面发展。

(五)生活部:协助学校、学院搞好有关学生生活方面的各项工作,并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广大同学的意见和要求;配合校学联和院学生工作部门做好全院学生宿舍管理和卫生评比、检查工作;协助校有关部门维持学生正常的生活、学习秩序;负责全院学生各类补助的发放工作;组织发放助学贷款。

(六)体育部:倡导全院同学积极参加体育锻炼,组织他们参加各类体育活动和比赛;及时做好我院各类运动员的选拔和培养工作;负责检查和监督全院各班的早操出勤情况。

(七)文艺部:积极组织全院同学开展各类文娱活动,丰富广大同学的课余生活。

(八)宣传部:配合院团总支、校学联做好各项宣传教育工作,并做好学生会各项活动宣传工作。

第七条因工作需要,增设、减少或者变更机构或职位时,应报学院团总支批准。

第四章录用

第八条本会所有职位均采取公开面试、严格考核的办法,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择优录用。

第九条竞选学生会干部,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思想要求进步,遵纪守法,无处分;

(二)有良好的人际关系,愿为广大同学服务;

(三)有责任心,工作能力突出,有较好的语言表达能力;

(四)学习成绩良好,无考试不及格现象;

(五)竞选主席、副主席,一般应具有一年以上学生工作经验,组织、决策能力强,富有创新精神,在同学中具有较高威信;

(六)特殊职位的技能要求。

第十条学生会换届在新学年第一学期进行。

第十一条录用学生干部应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发布录用公告;

(二)由自荐人提交申请书;

(三)进行资格审查;

(四)对审查合格者进行公开面试;

(五)对面试合格者进行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工作能力等方面的考核;

(六)通过考核后,主席、副主席由团总支书记正式任命,部长、部员由主席正式任命。

第十二条新录用的学生会干部,试用期为一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正式任职;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

第十三条在特殊情况下录用人员,经团总支批准后可简化程序。

第十四条本会的录用工作由团总支负责组织。

第五章考核

第十五条学院团总支按照管理权限,对学生会成员的德、能、勤、绩进行全面考核,重点考核工作实绩。

第十六条对学生会成员的考核,应坚持公正客观的原则,实行领导考核与同学考核相结合,平时考核与学期考核相结合,平时考核作为学期考核的基矗

第十七条学期考核先由个人总结,再由主管领导在听取同学意见的基础上写出评语,确定考核等级,并将结果填入学生干部考核表。

第十八条学期考核结果分为优秀、称职、不称职三个等次。考核结果通知本人后,如本人对考核结果有异议,可报团总支申请复核。

第十九条学期考核结果作为对学生会干部的奖惩、辞退和调整职务的依据。

第二十条考核内容:

(一)政治素质,行为表现。自觉学习政治理论,拥护党的领导,思想上进,遵纪守法,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在同学中起模范带头作用;

(二)工作态度。牢固树立为同学服务的思想,工作积极主动,尽职尽责,有强烈的责任感,能以大局为重;

(三)工作能力。熟悉本职工作,决策能力强,工作方法灵活多样,按时完成任务,不弄虚作假。

(四)协调协作能力,群众基矗互相团结,善于协作,无私奉献,不计较个人得失,在同学中威信高;

(五)工作业绩。工作成效显著与否,组织参加各类活动成绩如何。

第六章奖励

第二十一条学院团总支对在工作中表现突出,有显著成绩和贡献的工作人员给予奖励。对其奖励,坚持精神鼓励和物质鼓励相结合的原则。

第二十二条对工作成绩优异的学生干部,在评选优干和单项奖学金等方面予以优先考虑,并在毕业时的综合测评中适当加分。

第七章纪律

第二十三条学生会干部必须严格遵守纪律,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玩忽职守,贻误工作;

(二)弄虚作假,欺骗领导和同学;

(三)行为有损学院的荣誉和利益;

(四)多次无故缺席学生会例会;

(五)其他违反校规校纪的行为。

第二十四条学生会干部有本条例第二十三条所列的违纪行为,团总支、学生会将视其程度给予警告、降职使用直至开除的处分。

第八章辞职辞退

第二十五条学生会成员因各种原因辞职,应向学生会提出书面申请;学生会应在两周内予以审批。审批期间,申请人不得擅自离职。

第二十六条学生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辞退:

(一)在学期考核中,连续两次被确定为不称职的;

(二)不能胜任现任工作的;

(三)学习成绩有不及格的;

(四)严重违反本会纪律的。

第九章附则

第二十七条本条例由团总支、学生会负责解。

第二十八条本条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组织委员:负责全院团员档案管理、组织关系转接、团费收缴及团员的民主评议及"评优"工作;负责院团总支工作档案管理。

宣传委员:负责全院团员青年思想教育活动及团课等的组织,安排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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