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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员劳务合同有哪些

时间: 新华 劳务合同

船员劳务合同有哪些篇1

甲方:

营业执照注册号:

资质等级:

通讯地址:

乙方:

电话:

居民身份证号码:

家庭住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务合同期限

第一条劳务合同期限

有固定期限劳务合同

本合同于_____年____月____日生效,于_____年____月____日终止;其中试用期为_____个月,自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年____月____日。

二、工作内容和要求

第二条甲方招用乙方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中担任______________岗位(工种)工作。乙方的职业资格等级证或上岗证号码为:____________。

第三条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任务,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

1、乙方应当_____________。

三、劳务保护和劳务条件

第四条甲方对乙方的工作时间安排必须执行国家规定的工时制度。甲方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乙方同意后,可安排乙方加班,但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且应合理安排职工补休或按照《劳务法》的有关规定依法支付加班、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

第五条甲方应当在乙方进入施工现场前对乙方进行入场施工安全教育。甲方应当对已取得电工、焊工、登高作业等特殊工作操作证书的乙方进行岗前培训(或书面交底)后,方可上岗作业。

第六条甲方根据生产岗位的需要,按照国家劳务安全、卫生的有关规定,为乙方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发放必要的劳务保护用品。

第七条甲方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依法建立安全生产制度;乙方应当严格遵守甲方的劳务安全制度,严禁违章作业,防止劳务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四、工资保险待遇

第八条乙方在试用期间的工资为每日______元,试用期满后工资为每日_______元;按工作量计算工资的,每(工作量单位)支付工资_________元。

双方约定的工资不得低于施工地行政区域内最低工资标准。

甲方应在每月_______日前计发乙方的工资(不得交由包工头代发),并由乙方签字确认。

甲方应在劳务合同终止,解除时一次性付清乙方的工资。

第九条甲方应按规定为乙方办理社会保险,并按规定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用。双方劳务合同解除后,应按有关规定转移社会保险手续。乙方因工负伤,其待遇按国家和当地人民政府有关规定执行。

风险提示:

劳务合同中,企业没有义务为劳务提供者缴纳“五险一金”。劳务者若想要取得“五险一金”就应当在劳务合同中做出明确的约定。否则,在合同实际履行时,企业有权拒绝缴纳投保。

五、劳务纪律和劳务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续订

第十条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的各项制度、劳务纪律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第十一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有打架斗殴、偷窃、赌博等违法、违纪行为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严重违反甲方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定和甲方劳务纪律的;

(五)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在试用期内的;

(二)甲方以暴力、威胁、监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务的;

(三)甲方不能提供安全的劳务条件或者按照本合同规定支付劳务报酬的。

第十三条变更、解除、终止、续订本合同,应在提前_______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不得擅自变更、解除、终止本合同。

六、违约责任、劳务争议处理及其它

第十四条甲方与乙方解除劳务合同时,应给乙方出具终止,解除劳务合同证明书。

甲方违法解除合同的,应支付经济补偿金。

甲、乙双方违法解除劳务合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十五条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应当自劳务争议之日起,60日内向工程所在地有管辖权的劳务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决不服的,可自接到裁决书之日起15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六条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及其他专项协议作为本劳务合同的附件,与劳务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七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有关规定相悖的,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本合同一式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份,一份交工程所在地劳务部门备案,一份留在乙方务工的建筑施工工地备查。本合同自双方盖章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签订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日

乙方(签字或盖章)

签订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日

船员劳务合同有哪些篇2

甲方(劳务派遣单位):

乙方(实际用工单位):

乙方因生产(工作)需要,委托甲方提供劳务派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江苏省劳动力市场管理条例》等有关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如下协议:

一、合同期限

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二、劳务派遣内容:

1、甲方按照乙方用人需求,推荐符合条件的劳务人员供乙方择优使用。

2、甲方输出给乙方的劳务人员,为甲方员工,由甲方与劳务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发放工资,并办理各项社会保险。

三、劳务费用结算:

1、劳务费用的构成:劳务工劳务费(基本劳务费、考核劳务费)、社会保险费和输出劳务服务费。

2、劳务费用各项标准:按实际发生费用结算,甲方按照每人每月元标准收取输出劳务服务费。

3、结算时间和方式:乙方每月日前从银行足额划付到甲方帐户,并提供各项费用结算清单。劳务人员工资应由甲方每月日前支付。

4、乙方支付给甲方的劳务费及相关费用,甲方必须开具正式劳务费发票。

四、甲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

1、甲方要根据乙方的用工需求,天内提供合适人选供乙方考核,对乙方确定的用工对象,甲方在天内办理好相关上岗手续。

2、甲方每月日发放劳务派遣人员工资、缴纳社会保险费(个人承担部分从工资中代扣)。

3、劳务派遣人员的工伤、生育事宜,由甲方负责向劳动保障部门申报。

4、乙方辞退的劳务派遣人员由甲方办理相关退工手续。

5、甲方可以采取多种形式了解乙方使用劳务派遣人员的情况,乙方应予以配合;甲方应配合乙方做好劳务派遣人员的管理工作,协助乙方教育劳务派遣人员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乙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

6、乙方如有违反本合同、拖欠各类应付资金以及违反劳动政策法规损害劳务派遣人员合法权益行为的,甲方可依法向乙方交涉,要求乙方继续履行义务并按实际损失的情况向乙方索赔。

五、乙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

1、乙方使用劳务派遣人员必须与其签订《上岗协议书》,明确劳务内容以及要求和工资(劳务费用)标准等。

2、乙方应为劳务人员提供基本的劳动条件和岗位劳动保护,并对劳务派遣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劳务派遣人员发生工作伤亡事故或因工造成第三者伤害事故(经有关权威部门认定),乙方要配合甲方处理,有关处理办法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3、乙方需按本合同规定及时足额向甲方支付劳务费用,不得拖欠。

4、乙方有权按照规章制度对劳务派遣人员进行考核奖惩,劳务派遣人员经考核不合格的,终止上岗协议,并退还甲方,对乙方造成损失的,乙方有权要求其赔偿。

5、乙方有权查询甲方发放劳务派遣人员的工资(劳务费)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等情况,乙方可以依法向甲方交涉要求纠正,因此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应当给予乙方赔偿。

六、劳动争议处理:

与劳务派遣人员发生的劳动争议,双方均有权提起仲裁、诉讼。

七、其他事项:

1、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协议有关内容如与国家新颁布的法律、法规和劳动保障政策不一致的,按新的法律法规政策执行。

2、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后书面约定。

3、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负责人(签字)

乙方(盖章):

负责人(签字):

日期:

船员劳务合同有哪些篇3

甲方:(用工单位)

地址:

乙方:

地址:

因甲方用工需求,乙方受甲方委托向甲方提供员工,为维护双方利益,明确责任,在互信、互利、平等的前提下订立此协议,双方共同遵守。

一、乙方受甲方委托向甲方提供符合甲方要求的员工名,乙方可分批输送,男女比例无。年龄:16-45周岁,初中文化,普通话交流,具有本人真实有效身份证明。

1.不能有怪异头发,男工头发不可过长,不可遮耳。头发不可染有艳丽颜色

2.不可有纹身,男工不可带耳环

3.四肢不残缺,手脚灵活

4.男工确认手指发黄不可(嗜好抽烟,不能保证上班时间离岗要求)

5.身体健康,不能带有重大疾病或传染病

二、用工协议期限为年月日至年月日,共计个月。协议期间内,员工辞职需提前7天通知甲方,离职员工工资与在职员工工资同时发放;服务期间内,自离员工可享受服务期间的待遇,若甲方因生产需要补充人员,乙方在其员工离职后应按要求三天内必须补充人员至甲方保证生产;自离或辞职员工需退回公司配发的工衣、厂证等劳保用品,不退还者按甲方成本价在支付给乙方的总工资中扣除。未做满8小时离职不结算工资。

三、乙方员工工资按照元/小时计算。每月保底工时小时(遇法定节假日需放假除外),如因员工自身原因造成工时不足小时的(如请假、旷工等),

四、当月员工及乙方管理人员工资于次月日前发放,遇节假日则顺延;如有甲方无故拖欠乙方工资的,每日按拖欠部分的百分之一的标准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若甲方拖欠一个月以上,乙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依法追回欠款和违约金。

五、乙方派1名工作人员到甲方工厂协助甲方管理员工,其食宿由甲方按本厂的职员食宿标准免费提供,每月工资:元/人。

(40人以上配1名管理人员,100人以上配2名管理人员,以此类推,甲方以乙方月底实际在职人数为准,发放相对应管理人员工资)

六、用工协议期间,因不可抗拒因素导致需要终止合同,均可提前30天通知对方,不属违约行为。

七、在本协议约定用工期限内,乙方应保证其员工遵守甲方相同工作的所有规章以及法律、法规。乙方不得私自召回员工或指示员工拒绝为甲方服务,不得发生批量员工拒绝服务或离职事件,如有发生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八、乙方需与派遣的员工签定劳动合同并购买相关的意外保险,乙方人员在甲方服务期间由甲方负责雇主责任险。

九、如果乙方员工能够在生产的产量、质量、数量上取得稳定的达标表现,平时工作表现良好,甲方可与乙方协商,续签合同,延长本次委托用工协议期限。

十、费用结算方式

按工时结算:甲乙双方需在次月的号之前核算完成上月乙方输送给甲方员工的所有工时。乙方输送给甲方的员工,甲方按有效工时,按每小时元支付给乙方,乙方派遣员工到达甲方入职满30天后,甲方按在职实际人数一次性支付乙方车补100元/人,支付方式以现金或转账方式结算。

十一、甲方和乙方对本协议内容都承担保密责任,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本合同相关内容,如有违反,责任方承担因此给对方带来的损失。

十二、违约责任:双方应诚实遵守本协议,甲方和乙方不得单方面中止合同,如有违反,责任方承担相关责任。

十三、本协议一式两份,涂改无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十四、如甲乙双方发生协议纠纷,可申请诉讼,归属地:惠州。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船员劳务合同有哪些篇4

甲方:

地址:

邮编:

乙方:

地址:

邮编:

甲乙双方就乙方向甲方派遣船员服务于甲方轮事宜,经友好协商,一致确认按下列条款履行本合同。

一、船员配备

(一)乙方派遣的船员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按交通运输部JT20__-93《海船船员体检要求》的标准体检合格;

2.符合STCW78/95公约中关于船员有效证书和安全值班的要求;

3.持有主管当局规定的适合从事远洋运输业务相应的各种有效证件;

4.所有船员均须具备甲方认可的海上任职资历,并能胜任甲方船舶的工作要求;

5.接船船长、轮机长、大副、电机员必须具有新造散货船接船经验,其他重要职务船员(水手长、机匠长以上)原则上应具有同样经验;必须保证至少两名驾驶员持有效GMDSS操作员证书;机匠或水手中至少保证有一名持有效焊工证且能熟练操作的兼职铜匠。

(二)在本合同有效期限内,乙方保证所有与派遣船员任职有关的证书有效、齐全、真实、合法。

(三)甲方将实施相对固定的船员板块管理。甲、乙双方共同研究确定板块内船员,已确定人员原则上只在板块内进行调换。

(四)甲方应与船员及时签署雇佣协议,乙方派遣船员的派遣期限具体根据甲方与船员之间的雇佣协议确定。

二、船舶管理

(一)甲方应向乙方提供《船舶主要技术资料》,并确保该船已经有权检验机构及相关主管机构认定处于正常适航状态,悬挂国国旗。

(二)甲方要对船员进行SMS培训。乙方须按甲方要求的时间计划,分期分批派员到船,尽快熟悉本船的技术特点,按照计划完成接船任务。

(三)乙方派到甲方船上任职的船长或大副须有经过ISPS规则培训的证书和相关记录。且在甲方船上任职期间,必须严格按照甲方安全管理体系文件、船舶保安计划等相关规定管理船舶、人员及货物等。

(四)乙方所派船员应按甲方规定对设备进行操作和维护,发现不符合规定的情况应及时向甲方委托公司报告并报送甲方。甲方应为乙方所派船员在船开展维修保养提供必要的条件。

三、船员调配管理

(一)乙方应按双方商定的现有在船和后备船员作为甲方接受乙方派遣船员的基础。在船船员职务提升,需凭船舶推荐信,经甲方或甲方委托公司同意后可接任高一级职务。上述船员需调整时,经双方协商,由甲方在乙方船员中挑选合适船员作替补;若乙方因特殊情况需适当调整板块骨干船员,应事先征得甲方同意。

(二)船员调配程序采取填表预配和审核的办法。乙方至少提前10个工作日将预派的和预公休的船员名单报甲方或甲方委托公司审核,若甲方或甲方委托公司提出调整意见,乙方应根据甲方或甲方委托公司的建议及时调整配员,并经甲方同意。

(三)船员应按甲方或甲方委托公司要求的时间和指定的地点在国内港口(不含港、澳、台地区)上船交接班,避免发生因调配疏忽造成船员未能按时到达指定地点接班。若因船期发生变化或改靠它港,甲方或甲方委托公司根据实际情况指示船员返家或留驻某地待命或赶赴它港上船,所产生的费用由甲方负责,标准按甲方规定执行。

(四)船舶增减人员或定编发生变化需经甲方同意。若船员漏船,乙方应尽快补员,以确保正常营运。

(五)船员在船服务期内,因病、伤、残、亡等原因需要更换时,须经甲方或甲方委托公司同意并改派与合同签定时双方确认的同等素质船员,所发生更换的费用由甲方负责。

四、船员管理和教育

(一)船员派出前的管理教育工作由乙方负责,乙方应加强对船员派出前的教育及派出后的跟踪管理。对抵国内港口的甲方船舶,乙方应适当派员上船了解情况,及时处理船员管理中出现的问题,并做好船员的思想工作。

(二)乙方船员在船服务期内应被视为甲方雇员,在船应服从甲方或甲方委托公司管理,严格执行甲方建立的安全检查管理体系的相关要求,不得以任何借口消极怠工或拒绝工作,影响正常营运。甲方或甲方委托公司有权派员上船检查船员在安全生产、维修保养及遵纪守法等各方面的工作;有权按其体系文件规定对船员的职责履行情况、业务技术能力等进行检查、考核和跟踪指导。

(三)乙方船员必须严格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乙方船员如有违纪违规者,甲方或船长应提出事实根据,形成书面调查报告后通知乙方,甲乙双方及时磋商寻求一致的调整解决办法。

(四)乙方船员因倒卖、吸毒、贩毒、赌博等及其他违反港口法规而被罚款,责任和费用均由船员本人负责。

(五)甲乙双方赋予船舶领导充分的船员管理权限,支持其工作。船舶领导应以身作则、认真负责、大胆管理、监督落实船员的岗位职责,不得放弃管理责任。

(六)甲乙双方应加强联系,交换意见,及时通报船舶动态和船员管理情况,全面了解船员思想情况,互相配合共同做好船员管理工作。

五、船员的各种保险和劳动保护

(一)乙方船员在船服务期内的劳动保护用品包括工作服、工作鞋、工作棉衣、雨衣、雨鞋、工作手套等均由甲方或甲方委托公司负责发放。劳保用品的使用管理应遵守其有关规定。

(二)乙方船员在船服务期内,甲方或甲方委托公司应负责为乙方船员向保险机构投保。

(三)乙方船员在船工作期间,发生伤、病、残、亡,甲方或甲方委托公司负责向保险机构索赔。从保险机构得到的伤、亡赔偿金(包括事故处理费及相关善后处理费用),需扣除甲方代垫的相关费用。如乙方船员所得理赔额高于现行有效的中国及事故发生地国家相关法规及司法解释规定的理赔标准,则甲方或甲方委托公司不再承担经济及社会责任。

六、船舶航行区域

如船舶即将进入或已经进入保险人规定的战争或战争危险区域、高危传染病疫区时,甲方或甲方委托公司应为船员投保特别险并应尽快通知乙方和船员,乙方应全力配合甲方或甲方委托公司教育和说服船员服从调度。

七、合同的终止和仲裁及修改或补充

(一)若因不可抗力而提前终止合同,甲方或甲方委托公司有责任协助乙方将船员安全遣返。

(二)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提前解约的,应提前2个月书面告知另一方。

(三)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双方发生争议首先由双方协商解决,无法通过协商解决的应提交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四)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同意,可对本合同进行修改或补充,修改或补充的条款以书面形式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后,即成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八、合同的效力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合同有效期年。期满前3个月双方均未提出终止本合同的,合同期再自动顺延年,以此类推。派遣费用由甲、乙双方根据具体配员情况另行商定并自首批船员登船之日起计算。本合同正本一式六份,甲、乙双方各持三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代表:代表:

(签章)(签章)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船员劳务合同有哪些篇5

甲方(劳务派遣单位):

地址:

联系电话:

乙方(实际用工单位):

地址:

联系电话:

甲方根据乙方的相关工作需要,为乙方提供劳务派遣人员和劳务派遣相关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安徽省劳动合同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订立如下协议:

一、劳务派遣期限:

本协议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二、劳务派遣内容:

1、甲方为乙方提供符合乙方用人要求的相关劳务人员和劳务派遣服务。(乙方具体需求劳务人员条件详见乙方〈岗位人才需求表〉);

2、甲方输出派遣给乙方的劳务人员,为甲方员工,由甲方与劳务派遣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发放工资,并办理各项有关保险福利待遇等其他相关事宜。

三、劳务费用结算与支付:

1、劳务费用的构成:

(1)劳务人员的工资报酬(基本劳务费、岗位补贴,劳保补贴)

(2)乙方每月支付给甲方的劳务管理费:按每人每月实发工资额的%收取;如开据税票按国家规定乙方另按每人每月实发工资额的%缴纳,由甲方代扣代交。

(3)乙方每月支付给甲方的工伤保险费:每人每月30元;

(4)个人工资额超过国家规定数的按国家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由乙方补交个人所得税:

2、结算时间和方式:乙方应在每月30日前将实际产生应付的劳务费用和其他费用一并转入甲方指定的银行帐户,并提供各项劳务费用结算明细清单。劳务人员工资应由甲方在每月5日前造表支付。

3、乙方支付给甲方的相关劳务费用,甲方必须开具正式劳务费发票给乙方。

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根据乙方的用人需求,在本协议签定后天内为乙方输送派遣达到法定用工年龄、体检合格、持有岗前培训合格证并经乙方确认合格的劳务人员赴乙方工作,甲方在7天内办理好相关上岗手续并提供劳动政策指导服务。

2、乙方将实际产生应付的相关劳务费用转入甲方指定的银行帐户后,甲方按本协议约定时间为劳务派遣人员发放工资、缴纳相关保险费用(劳务人员个人应承担税费部分由甲方从工资中代扣代缴)

3、甲方负责劳务派遣人员服从乙方的工作岗位安排,委派专人负责协助乙方对劳务派遣人员的日常生产管理、岗位调动、劳务考核,遵守乙方制订的安全生产、劳动纪律、操作规范、岗位责任制等乙方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完成乙方布置的劳动(工作)任务。

4、甲方负责定期对劳务派遣人员进行有效的劳务跟踪和劳务管理,可以采取多种形式了解乙方使用劳务派遣人员的情况,乙方应予以配合;甲方应协助乙方教育劳务派遣人员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有义务协助乙方做好劳务派遣人员的思想工作。

5、甲方应负责对劳务派遣人员进行派遣前的政策、法律教育,职业道德培训,提供必要的建议和指导,并如实介绍乙方情况。

6、甲方应对劳务派遣人员进行派遣前的健康体检和岗前培训,取得体检合格和岗前培训合格证者方可输送派遣给乙方,体检和培训费用由负担。

7、甲方负责劳务派遣人员的录用、退工、退保费手续,协助乙方处理劳务纠纷以及劳务人员档案管理,负责处理劳务派遣人员因在乙方工作期满或因违反乙方各项管理规章制度被终止劳务工作的事宜。

8、劳务派遣人员在乙方工作期间发生工伤、职业病、死亡等事故的,乙方应及时通报和配合甲方处理。发生的相应费用以及办理处理手续由甲方负责处理

9、乙方如有违反本协议、拖欠应付劳务费用以及违反劳动政策法规损害劳务派遣人员合法权益行为的,甲方可依法向乙方交涉,要求乙方继续履行义务并按实际损失的情况向乙方索赔。

10、甲方劳务派遣人员在工作中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经甲乙双方认定或相关机构认定后,由责任人员负责赔偿,甲方应配合乙方进行追偿。

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使用劳务派遣人员必须明确其告知劳务工作内容和要求以及劳务工资报酬等。

2、乙方应为劳务人员提供基本的劳动条件和岗位劳动保护,并对劳务派遣人员进行必要的岗位培训和安全教育。劳务派遣人员发生工作伤亡事故或因工造成第三者伤害事故(经有关权威部门认定),乙方应协助甲方按国家相关规定处理。

3、乙方需按本协议规定及时足额向甲方支付本协议相关劳务费用,不得拖欠。

4、乙方有权按照制定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对劳务派遣人员进行考勤考核奖惩等综合劳务考核,乙方可对劳务派遣人员采取相应的奖惩措施。

5、乙方有权查询甲方发放劳务派遣人员的工资(劳务费)和缴纳相关保险费等情况,乙方可以依法向甲方交涉要求纠正,因此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应当给予乙方赔偿。

6、乙方对劳务派遣人员实行每天八小时每周至少休息一天的工作制度,乙方因生产需要劳务人员加班的应按有关国家规定支付劳务人员加班费或给予调休。

7、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安徽省劳动合同条例》,甲方劳务派遣人员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有权遣返退回甲方,涉及经济处罚或经济赔偿等问题时,按照乙方相关规章制度由甲方负责处理后返还乙方。

(1)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乙方录用工条件的;

(2)严重违反乙方劳动纪律和各项管理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乙方造成2000元以上损失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5)被派遣劳务人员与其他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乙方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经提出拒不改正的;

(6)被派遣劳务人员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乙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7)被派遣劳务人员不能胜任工作,经培训或调整岗位考核,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8、根据本协议第五项第7条(1)至(5)款,乙方遣返劳务派遣人员退回甲方的,应向甲方提供或传真有关书面材料或有关部门认定事实材料经甲方确认后处理;根据本协议第7条(6)(7)款,乙方遣返劳务派遣人员退回甲方的,乙方应提前30天书面通知甲方以便甲方处理。

9、除法律规定和本协议有约定外,,乙方不得随意遣返退回本协议期间的甲方劳务派遣人员,如有按《安徽省劳动合同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处理。

六、其他约定事项:

1、因乙方生产经营发生重大变化或因其他客观原因乙方的确需要裁减用工或不能继续用工的,由甲乙双方协商处理,确定乙方需裁减或不能用工的,乙方应按《安徽省劳动合同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相应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

2、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协议有关内容如与国家新颁布的法律、法规和劳动保障政策不一致的,按新的法律法规政策执行。

3、本协议遇到不可抗力或政府政策变化等原因致使协议无法继续履行或双方认为需要修改、补充时,由甲乙双方协商处理。

4、甲方所输出派遣给乙方的劳务人员,在乙方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乙方录用工条件而遭到乙方遣返退工的,甲方应赔偿乙方所支付的被遣返人员的体检费、岗前培训费、资质证书费、劳务管理费、相关保险费。

5、甲方因乙方需要本市城镇劳务人员,有关用工手续办理等费用,由甲方垫付后向乙方收取。

6、甲方在办理劳务派遣人员劳务派遣事务中遇有重要事项需要乙方决定的,应征得乙方同意后方能实施。

7、因客观情况发生变化或本协议期满前,双方均应提前30天书面通知对方本协议是否继续履行,是否继续履行由双方协商处理。

七、协议纠纷处理:

因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的,由双方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双方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

八、其他事项:

1、乙方〈岗位人才需求表〉和劳务费用结算明细内容为本协议有效组成内容部分。

2、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后书面补充约定,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内容有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内容为准。

3、本协议一式两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签订日期:年月日签订日期:年月日

船员劳务合同有哪些篇6

甲方:_______

乙方: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

甲乙双方就甲方选派乙方赴新加坡从事建筑工程施工事宜,经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签订本合同。

总则:

1-1甲方选派乙方赴新加坡从事建筑工程施工工作,工作准证为1+1准证。因乙方原因乙方未履行完合同应视为乙方违约。

乙方在新加坡期间应无条件地接受甲方代表及雇主的领导和指挥,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和新加坡的法律、法令和风俗习惯,如因违法、违纪而遭受罚款或被驱逐出境等发生的一切费用将由个人承担。

乙方如果不服从工作分配、聚众闹事、不能完成雇主安排的工作,而被雇主辞退者,其所交一切费用将作为罚款甲方不再退还;若乙方不能通过新加坡政府的体检者及安全考试,其往返机票及相关费用由本人负责。

1-4乙方到达新加坡后应根据雇主的要求投入工作。乙方不论在哪个工地,其薪金发放按该工地当时的定额标准执行。未经业主验收的工程量,当月不予结算。乙方工资在扣除各种扣款后雇主于次月支付,支付货币为新加坡元。正常情况下,乙方平均月收入不低于1300新加坡元。

计件单价

1、模板(包括支撑)5.20--7.00新元/m2(视不同工程而定);

2、钢筋绑扎60.00--120.00新元/T(视不同工程而定);

3、混凝土3.00—4.00新元/m3

4、半砖3.80新元/m2

5、一砖5.80新元/m2

6、内粉4.00新元/m2

7、地面沙浆2.50新元/m2

乙方到达新加坡后,其护照、工作准证、安全合格证及技术鉴定考试合格证书均交由雇主保管。因看医生或其他合理原因需要使用护照可借用,用完后应及时归还雇主保管。

乙方在新加坡期间,因工伤的医疗费由新加坡保险公司按照保险法规定支付,除此以外的医疗费均由乙方自理。乙方因病需要住院治疗时,最多不能超过60天。经医生证明乙方身体状况不适合继续工作、乙方在工伤后无法恢复正常工作,雇主有权终止解聘并安排乙方回国。诈取工伤者根据新加坡法律要坐牢、打鞭。

在新加坡期间因没有任务或因工伤(经指定医院的医生证明)无法继续工作或死亡,经甲方同意提前回国者,劳务管理费按国家相关规定退还。乙方如果不服从分配,表现不好、闹事、不能完成雇主安排的工作,在雇主告诫后仍无改进而被雇主辞退者,甲方将不予退还此款。

甲方责任:

2-1负责为乙方办理赴新加坡入境手续和工作准证,并承担相应费用。

2-2甲方收取乙方的劳务管理费不得超过国家相关部门规定的收费标准。

2-3在工作期满后,确保雇主向乙方提供由新加坡至中国的机票。由于某种原因机票没有使用,属雇主原因的,乙方应立即将机票退还雇主;属乙方原因的,乙方退还机票款给雇主,机票由乙方处理。

2-4乙方到达新加坡后,雇主的安排下到指定的当地政府医院进行体检,费用将由雇主承担。如乙方不能通过体检或三个月内发现身体不能适合工作,雇主将立即把乙方送回国,返程机票由乙方负责。三个月以后如发现乙方身体有异(在国内隐瞒病情者除外),不能再胜任工作,雇主将安排把乙方送回国,并提供回程机票。

2-5新加坡准证公司将为乙方办理工伤保险,费用由雇主承担。如乙方因工伤致残、重伤或死亡,雇主将根据当地劳工法和保险条例协助乙方向保险公司办理索赔事宜,索赔得到的赔款按新加坡规定的支付方式支付给乙方或乙方的法定继承人,甲方不再做其它赔偿。如乙方发生死亡事故,甲方已被授权按新加坡当地的习俗办理丧葬事宜(包括遗体火化),然后将死者骨灰送回国,费用由甲方负担(仅限于新加坡劳工法所规定的保险范围之内的事故,因非工作性质而造成的死亡除外)。乙方家属不得以任何理由到新加坡处理后事,甲方也无义务安排乙方家属奔丧。

2-6雇主向乙方提供在工地或其它地方与当地劳工相应的居住条件,如需要,将负责住处至工地的正常上下班交通。

2-7乙方的个人所得税在每月工资中扣除,如果支付乙方个人所得税后,实际税款与所扣数字有出入,将采取多退少补但不退利息的办法处理。需补部分,雇主将从乙方工资中扣除。

乙方责任:

3-1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尽快提供各种个人资料给甲方,以便甲方为乙方申办出入境手续。

3-2乙方的护照费、出国体检费、外派劳务培训费及自其居住地至新加坡的路费和食宿费由乙方自行承担。

乙方保证服从雇主的安排和调动,努力工作、听从指挥、遵纪守法,如果乙方懒散、不守纪律或挑衅闹事将被辞退遣送回国,其费用由乙方自己承担,所交费用一概不退。

乙方在新加坡工作期间保证不私自外出留宿或打工、不变更雇主、不参与任何形式的罢工、不与新加坡公民同居,一经发现将被辞退遣送回国,并接受处罚。所交费用一概不退,同时承担相关法律、经济责任。

乙方因自身原因不能去新加坡工作或在合同期内要求回国,应视为乙方违约或乙方不能通过新加坡安全教育考试,所交费用将作为违约金赔偿给甲方。

3-6乙方应严格按雇主的进度计划完成施工任务,保证质量,确保业主验收通过。对于操作不当造成的返工修补、损失,由乙方负责并承担相应的处罚。未经业主验收的工程量,当月不予结算。

3-7乙方在施工中必须遵守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爱护机械设备、工具及生活设施,节约材料,无故丢失或非正常操作造成损失的要予以赔偿。

四、乙方在新加坡一切活动必须维护甲方及雇主的声誉及利益,不允许以另外的名义对外活动,更不得从事任何与甲方及雇主有竞争性质的业务。若乙方在新加坡工作期间,违反本合同规定的条款,乙方所交费用一概不退,同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给甲方带来的经济损失,甲方有权通过司法程序进行追索。

五、本合同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不得私自改动,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直到双方完成各自的责任和义务,乙方回国后本合同自动终止。

六、如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甲方注册地人民法院提请诉讼。

甲方:_______乙方:_______

见证人:_______家属:_______

日期:_______日期: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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