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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单劳动合同协议

时间: 新华 劳动合同

合同必须清晰地规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履行的模式、期限和违约责任。小编给大家分享简单劳动合同协议参考,方便大家参考简单劳动合同协议怎么写。

简单劳动合同协议

简单劳动合同协议篇1

各地、市、县人事局,各直属单位人事(干部)处:

现将《黑龙江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岗位规范化管理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执行。

黑龙江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

岗位规范化管理暂行办法

为了适应机关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需要,进一步加强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岗位规范化管理,使工勤人员的岗位设置、技术等级设置、聘用及待遇等更加规范和有章可循,特制定黑龙江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岗位规范化管理暂行办法。

一、制定岗位规范的指导思想

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符合机关事业单位特点的竞争激励机制和工勤人员岗位管理制度,充分调动工勤人员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工勤人员队伍的整体素质。

二、岗位规范的范围和对象

全省各级党政机关(含人大、政协机关、法院、检察院、各民主党派和人民团体)事业单位编制内的在岗工勤人员(含合同制工人),均实

行岗位规范化管理。

三、岗位设置

(一)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岗位设置要根据工作需要,依据岗位性质、工作难易程度、责任轻重和所需资格条件确定。

(二)岗位限额要控制在编制部门核定的工勤人员编制数以内。(三)工勤人员岗位设置由机关事业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和实际情况提出设岗方案。设岗方案要明确岗位职数、岗位责任、岗位所需条件、岗位考核标准等。各单位的设岗方案经主管部门批准后报同级政府人事部门备案。

四、岗位等级设置

(一)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岗位分为技术工人岗位和普通工人岗位。技术工人岗位设初级工、中级工、高级工和技师(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岗位暂不设高级技师);普通工人岗位只设岗位,不设等级。(二)技术工人各岗位等级设置全省实行比例限额控制,原则上技师岗位的比例控制在同工种技术工人总数的5%以内;高级工岗位的比例控制在同工种技术工人总数的35%以内;中级工岗位的比例控制在同工种技术工人总数的35%以内;初级工岗位不设比例限额。

(三)各技术工种中技师和高、中、初级岗位比例限额由省人事厅统一下达给各地市和各主管部门。地市的由地市人事局统一安排使用,省直单位的由各主管部门统一安排使用(岗位比例限额另行下达)。(四)对确因工作需要,人员发生变化及其它原因,需要调整岗位比例限额的,可由各单位提出申请,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同级政府人事部门批准。

(五)对各工种技术等级岗位的考核评定,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设置技师岗位必须是国家规定允许设立技师岗位的`工种,技师岗位的设置需经省人事厅批准。对在不应设技师岗位的技术工种中评定的技师,工资不予兑现。

五、岗位等级考核

(一)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实行岗位等级考核制度。岗位等级考核分为确定岗位等级考核和晋升岗位等级考核。确定岗位等级考核是对新招收为机关事业单位的技术工人进行的考核,

通过考核确定岗位等级;晋升岗位等级考核是对已取得初、中、高级技术等级拟晋升上一级技术等级的考核。

(二)考核内容包括思想政治表现、职业道德、完成工作情况和技术业务水平。

(三)岗位等级考核按照岗位等级序列和工种类别进行,通过对相应岗位考核合格后发给《岗位证书》。

(四)各技术工种的岗位等级考核每年组织一次。全省技师和省直单位高、中、初级工的岗位考核由省人事厅统一组织实施;地市的高、中、初级工的岗位考核地市人事部门统一组织实施。

六、申报条件

(一)技师岗位申报条件

1、取得本工种高级《职业资格证书》五年以上。

2、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破格申报:

(1)在省、部级以上工人技术竞赛中取得名次;

(2)在技术革新、技术发明中取得成果并有省部级以上成果证书的;

(3)获得市地级及以上劳动模范称号并保持荣誉的。

(二)技术等级岗位申报条件

初级工:在本工种连续工作三年以上。

中级工:取得本工种初级《职业资格证书》五年以上。

高级工:取得本工种中级《职业资格证书》五年以上。

七、岗位聘用

(一)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岗位实行聘用制。技术工人必须经过培

训、考试、考核并获得《职业资格证书》和《岗位证书》后,聘用上岗。(二)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岗位聘用要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在人事部门下达的岗位限额内由用人单位根据工作需要进行聘用,并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和聘用合同的签订均按有关规定办理。(三)加强对工勤人员岗位的管理,严格控制超岗位限额聘用,对解聘、低聘或自然减员等原因空出来的岗位,可根据工作需要择优聘用。

八、工资兑现

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工资兑现应在人事部门下达的岗位限额内以本单位所下聘书为依据,本着聘什么岗位,拿什么岗位工资的原则,在聘期内享受相应的工资、补贴待遇。工资均从聘用的下月起执行。报批工资时,需携带《职业资格证书》、《岗位证书》及聘书等有关手续。

简单劳动合同协议篇2

甲方:

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劳动合同。

一﹑合同期限

1有固定期限:合同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2无固定期限:合同自年月日起覆行。

二﹑工作内容

1甲方安排乙方从事_________工作,乙方愿意服从甲方安排,并认真执行和完成生产任务。

三﹑工作时间

每天___小时,无固定休息日.

四﹑劳动报酬

1乙方在试用期内工资,经双方商定为每月___元。

2甲方应执行国家有关工资支付的规定。乙方试用期满后,甲方根据乙方完成(工作)任务情况,与乙方约定每月工资___元(已含提成费).包吃住.甲方于次月__日发放工资。3需扣乙方第一个月工资中的1000元作为工作押金,期满后退还乙方。

五﹑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条件

1经甲﹑乙双方协商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2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本单位制订的规章制度;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本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5).乙方不能从事由甲方安排工作的;

3乙方解除合同,应当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4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可以书面形式随时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内:

(2).甲方劳动安全卫生条件恶劣,严重危害乙方安全,健

康;

(3).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的;

(4).甲方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侵害乙方合法权益的.

5本合同期满或者双方约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本合同即行终止.

六﹑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1、甲方违约,应承担的责任:甲方违约解除本合同,应依法赔偿乙方未覆行完的合同期限内的经济损失(半个月工资),(注:经营不善,本店转让,不支付经济损失。)

2、乙方违约,应承担的责任:对本店造成经济损失的或乙方违反保守商业机密的约定,应按国家法律,法规或双方约定,依法承担经济赔偿责任;对用本店造成经济损失的或造成其它严重后果的,还应承担其它相应的法律责任.

七﹑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名):盖章:

乙方(签名):

年月日

简单劳动合同协议篇3

甲方(用人单位):单位性质:

地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乙方(劳动者):

性别:

出生年月:

文化程度:

户籍所在地:

身份证号码:

现住址及邮政编码: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省、市实行劳动合同制的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共同认真履行。

一、劳动合同期限

本合同为有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年,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其中试用期为3个月,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二、工作内容

甲方根据本单位工作需要,安排乙方的工作任务。

乙方同意按甲方工作需要,在设计、销售岗位工作并履行岗位职责。

三、劳动保护的劳动条件

甲方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劳动保护设施,并按国家规定配给乙方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

四、工作时间和劳动报酬

1、甲方实行每日不超过8小时,每周不超过60小时标准工时制度的单位,甲方因工作需要,可以适当延长工作时间,每周休息一日。

3、合同期间,甲方应按国家和单位的规定发给乙方工资、奖金及国家规定的其他福利待遇,甲方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乙方的工资,乙方在法定工作时间提供正常劳动的,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资报酬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甲方实行月工资制,支付工资的时间为:每月的十五日。

五、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甲方按照国家和省、市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登记,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为乙方缴纳工伤等社会保险费用,并负责办理有关手续。乙方按照国家和省、市规定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缴纳个人承担部分的社会保险费用,并由甲方代为缴纳。

六、职业培训

1、甲方应建立职业培训制度,根据本单位实际,有计划地对乙方进行职业培训。

2、乙方应积极参加职业培训,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按时完成工作任务,提高职业技能,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职业道德。

七、劳动合同的终止、续订、变更和解除

1、劳动合同期满或甲乙双方约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时,劳动合同即行终止。如双方同意续订,应提前30天便利续订手续。逾期未办理而双方仍维持事实上的劳动关系的,则本合同视为自动续订、并应及时办理续订劳动合同或终止劳动合同手续。

2、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的相关内容,但不得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利益。

3、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①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②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甲方规章制度的;

③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④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4、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39;,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应提前30日通知乙方:

①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②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后,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③严重违反甲方的规章制度的;

④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①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②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6、乙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日通知甲方。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劳动合同:

①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乙方权益的;

②经国家有关部门确认,甲方劳动安全、卫生条件恶劣,严重危害职工人身安全和健康的;

③甲方以暴力、威胁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④甲方不能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提供劳动条件的;

8、在下列情况下,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与甲方解除劳动合同:有甲方出自脱产培训一个月以上;乙方没有达到双方约定的服务期限的;(如乙方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应退还甲方培训费)

八、甲、乙双方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后,甲方应依当地政府有关规定,为乙方办理社会保险停保或转移手续。如果乙方未履行应尽义务而导致政府和甲方规定的手续无法按期办理,应由乙方完全负责。

九、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任何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时,都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另一方可以向违约方要求支付违约金。当乙方半路自动离岗不干,工资余额全部扣除(无论是工作几个月)。

2、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给对方造成损害的,应根据后果和责任,按有关规定向对方支付赔偿金。

十、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或条款与法律、法规、政策有抵触的,按国家现行有关规定执行。

十一、本劳动合同涂改或未经合法授权代签无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简单劳动合同协议篇4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乙方被甲方聘为天润康园(东南区、西南区)维修工。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订立本合同,建立劳动关系,并承诺共同遵守。

一、合同期限:

自____________至____________。

二、工作岗位及工作职责:

甲方安排乙方承担振泉怡园绿化景观工程范围内的绿化及花木养护工作。因工作或业务需要,甲方可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具体内容和责任根据甲方岗位责任制和规章制度确定,乙方对此无异议。

三、劳动报酬:

乙方月工资为____________人民币。调薪、奖励、转岗、跳槽后的工资按甲方相关规定执行。

四、劳动只是纪律:

1、乙方每天工作8小时,每月无固定休息日,可根据天气情况调整;

2、乙方应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甲方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如员工守则、绿化管理方案、职业道德等),服从管理,主动、主动、负责、保质、保量做好本职工作。

3、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和考核,并有权根据检查和考核结果,参照公司相关制度对负责人或当事人进行处罚或奖励。如因乙方工作不力导致苗木死亡,乙方应自行处理

4、乙方负责苗木养护期间的浇水、施肥、除草、补种和修剪。此外,乙方应负责从现场检查苗木情况。如因各种人为原因造成苗木损坏或异常,乙方应提前通知甲方进行相关处理,未能提前通知由乙方负责。

五、合同终止或解除的条件:

1、双方协商同意提前终止本合同;

2、本合同到期后自然终止;

3、乙方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符合辞退、开除条件的;

4、故意或过失给甲方或第三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

六、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

简单劳动合同协议篇5

甲方(用人单位)_______

单位住所: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_______

乙方(劳动者)_______

住址: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按照等法律规定,就甲方招用乙方一事,经协商一致达成本合同,供双方遵照执行:

第一条、劳动合同期限:

1、本劳动合同为劳动合同。期限为:_______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第二条、工作地点:_______省_______市_______路_______号。

第三条、工作内容:

1、乙方的工作岗位为_______,甲方根据工作需要可以调换乙方的的工作岗位和工种。劳动合同范本大全。

2、若因乙方不胜任该工作,甲方可调整乙方的岗位并按调整后的岗位确定一方的薪资待遇;如乙方不同意调整,甲方可以提前30日通知乙方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按照国家规定发放。

3、在工作过程中,因乙方存在严重过失或者故意造成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第四条、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1、工作时间:标准工时制,甲方保证乙方每天工作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不超过40小时。具体工作时间由甲方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安排,乙方应当服从。

2、休息休假:甲方按照国家的规定安排乙方休息休假。

第五条、劳动报酬:

1、乙方月工资标准为人民币元,其中试用期内工资为人民币元;

2、因生产经营需要,甲方安排乙方延长工作时间或者在休息日或者法定休假日工作的,甲方按国家规定的标准发放加班费。

3、甲方保证按月发放工资,具体发放日期为。

第六条、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甲方为乙方提供劳动所必需的工具和场所,以及其他劳动条件;保证工作场所的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并依法采取安全防范措施,预防职业病

第七条、甲方依法制定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乙方应当严格遵守。

第八条、乙方应当保守工作期间知悉甲方的各种商业秘密、知识产权、公司机密等任何不宜对外公开的事项,否则造成甲方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九条、乙方在签订本协议时,未与其他任何单位保持劳动关系或者签订竞业限制协议。否则,给其他单位造成损失的,乙方单独承担责任,与甲方无关。

第十条、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

1、若乙方需解除劳动合同书,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的形式通知甲方,书面通知以送达甲方为准。

2、有关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事项,按照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执行。

3、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乙方应当将正在负责的工作事项以及甲方交付乙方使用的财物与甲方指定的工作人员进行交接。因乙方原因未办理交接造成甲方损失的,由乙方赔偿。

4、因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乙方依法应获得经济补偿金,但乙方未与甲方办理工作交接前,甲方暂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第十一条、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双方本着合理合法、互谅互让的原则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依法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十二条、本合同未约定的事项,按照法律、法规、行政规章以及地方性法规等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一式份,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的任何条款的变更,应当以书面形式经双方签字或者盖章确认。

甲方(盖章)乙方(签字)_______

签约代表(签字)_______

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简单劳动合同协议篇6

第一章总则

第1条为规范单位和员工的行为,维护双方合法权益,根据劳动法及其配套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2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单位所有员工;对特殊职位的员工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第3条员工享有取得劳动报酬、休息休假、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等权利,同时应当履行完成劳动任务、遵守单位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等劳动义务。

第4条单位负有支付员工劳动报酬、为员工提供工作条件、保护员工合法劳动权益等义务,同时享有生产经营决策权、劳动用工和人事管理权、工资奖金分配权、依法制定规章制度权等权利。

第二章员工录用与培训教育

第5条单位招用员工实行择优录用、任人唯贤的原则。

第6条员工应聘单位职位时,一般应当年满18周岁(必须年满16周岁),身体健康,现实表现良好。

第7条员工应聘单位职位时,必须是未与其他单位保持劳动关系,必须如实正确填写《员工登记表》,不得填写任何虚假内容。

员工应聘时提供的身份证、毕业证、计生证、就业失业证、职业技能证书、工作年限证明等证件必须是本人的真实证明材料,员工应保证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任何虚假信息一经查实,单位保留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

第8条单位在正式录用员工前,根据需要可以要求应聘员工接受健康检查。

员工被录用后,由单位为员工办理就业登记手续。

第9条单位录用员工,不收取员工的押金(物),,不扣留员工的身份证、毕业证等证件。

代办暂住证、工资卡等事项的,在代办完成后应及时归还员工的证件。

第10条单位对新录用的员工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根据劳动合同的期限确定,最长不超过6个月。

第11条单位对员工进行职业教育和培训,帮助员工提高职业道德素养和技能水平。单位将职工教育经费的70%用于一线职工岗位培训。

单位鼓励员工参加职业技能鉴定。

对实施就业准入的岗位,实行先培训后上岗,员工只有取得相应工种的职业资格证书以后才能上岗。

第12条单位为员工提供专项培训费用进行专业技术培训,可要求员工签订员工培训协议约定服务期。

员工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单位支付违约金。

第三章劳动合同管理

第13条单位招用员工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自员工工作之日起30日内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由双方各执一份。

第14条劳动合同必须经员工本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的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方能生效。

劳动合同对合同生效时间或条件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员工在劳动合同上签字,视为己阅读并同意劳动合同内容。

第15条单位与员工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的内容,包括变更工作岗位、劳动报酬、违约责任等。

第16条单位与员工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17条员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日书面通知单位;试用期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日通知单位。

知悉单位商业秘密的员工,劳动合同或保密协议对提前通知期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不超过6个月〉。

员工给单位造成经济损失尚未处理完毕的,,不得依本条前二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第18条员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日书面通知单位,经相关负责人批准后,凭单位人力资源部门签发的《离职通知书》办理移交手续。

第19条员工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给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20条劳动合同期满单位需要续签劳动合同的,提前30日通知员工,发给员工劳动合同续订意向书,员工应及时将意见反馈给单位;不再续签的,在合同期满前书面通知员工,向员工出具《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

第21条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员工应在解除或者终止前办理好工作交接,交还相关资料、文件与物品;单位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同时向员工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在15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转移、失业登记手续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第四章工作时间与休息休假

第22条单位实行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的标准工时制度;对不能实行标准工时制的员工,经劳动保障部门批准实行不定时工作制或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单位根据季节和工作特点安排员工作息时间。

员工用餐时间不包括在工作时间内。

第23条单位根据生产需要,经与员工协商可以依法延长日工作时间和安排员工休息日加班,但每日延长工作时间最长不超过3小时,并保证员工每周至少休息1天。

第24条员工加班加点一般由单位安排,也可由本人申请单位同意。

严禁未经批准擅自进入工作场所逗留。

第25条休息日安排员工加班的,单位可以安排员工补休。

第26条员工享有国家规定的法定节假日。

第27条员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

年休假一般由单位统一给予安排;员工需要单独安排休假的,需提前1个月提出申请,并在单位认为工作许可的前提下给予安排。员工对单位跨年度休假安排无异议的,视为同意。

第28条员工经批准可享受婚假、丧假、产假,可请病假、事假。

第五章工资福利和社会保险

第29条员工正常工作时间工资不低于杭州市最低工资标准。最低工资不包括加班加点工资、中夜班津贴、高低温津贴、有毒有害津贴和社会保险福利待遇。

第30条单位根据岗位不同分别实行计件工资制、计时工资制、年薪制,具体由合同约定或者协商确定。

第31条单位实行与单位发展和经济效益增长相适应的工资增长机制,逐步提高员工工资收入。

第32条员工的加班加点工资以员工本人工资作为计算基数,并按国家规定的相应倍数计算。

第33条单位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工资;工资每月25日前发放,遇节假日顺延。

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单位自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之日起5日内一次性结清员工工资。

单位因不可抗力原因延期支付工资的,在不可抗力原因消除后支付。

单位因生产经营问题,经员工本人、员工大会或者员工代表大会同意,可延期支付工资。

第34条单位直接发给员工工资的,单位在支付工资时向员工提供其本人的工资清单,员工领取工资时在工资清单上签名确认。

单位委托银行代发工资的,向员工提供工资清单,员工在5日内未提出异议即视同在工资清单上签名确认。

实行保密工资的,允许查询本人工资情况。

第35条因员工原因给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单位可以要求员工赔偿,并可从员工本人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部分不超过员工当月工资的20%,扣除后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依单位劳动用工管理制度对员工进行惩罚的扣款可以在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部分不超过员工当月工资的20%,扣除后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扣款和赔偿可以同时执行,但每月扣除的工资总额不超过本人工资的20%,扣除后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员工当年被扣款数额不超过全年奖金。

第36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单位可以代扣或减发员工工资而不属于克扣工资:

(1)代扣代缴员工个人所得税;

(2)代扣代缴员工个人负担的社会保险费;

(3)法院判决、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抚养费、瞻养费;

(4)扣除依法赔偿给单位的费用;

(5)扣除员工违规违纪受到单位处罚的扣款;

(6)劳动合同约定的可以减发的工资;

(7)依法制定的单位劳动用工管理制度规定可以减发的工资;

(8)经济效益下浮而减发的浮动工资;

(9)员工在单位吃住产生的伙食费、水电费;

(10)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可以扣除的其他费用。

第37条单位在招用员工之月起,为员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

员工应当自觉参加各类社会保险并提供相关证件、资料。

第38条单位按时足额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员工个人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由单位在其工资中代扣代缴。

第39条单位向全体员工公布全年度社会保险费缴纳情况。

第六章劳动纪律与员工守则

第40条员工必须遵守如下考勤制度:

(1)按时上班、下班,不得迟到、早退;

(2)必须自己打卡,不得委托他人打卡或代替他人打卡;

(3)因公外出、漏打、错打等特殊原因未能打卡的,必须由本部门经理或主管签卡方能有效;

(4)有事、有病必须向部门负责人请假,不得无故旷工;

(5)请假必须事先填写《请假单》,并附上相关证明(病假应有医生证明),在不得己的情况下,应及早通过电话或委托他人请假,上班后及时补办请假手续;

(6)一次迟到或早退30分钟以上的,应办理请假手续,否则以旷工论处;

(7)未履行请假、续假、补假手续而擅不到岗者,均以旷工论处。

第41条员工必须遵守如下工作守则和职业道德:

(1)进入或逗留工作区,必须按规定佩戴工作证和穿着工作服;

(2)敬业乐业,勤奋工作,服从单位合情合理工作安排;

(3)严格遵守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和岗位责任制;

(4)工作时间不消极怠工,不干私活,不串岗,不吃零食,不打闹嬉戏,不大声说笑、喧哗等,原则上不会客,不打私人电话,尽职尽责做好本职工作;

(5)下班之后无特别事务不得逗留;

(6)平时养成良好、健康的卫生习惯,不随地吐痰,不乱丢烟头杂物,保持单位环境卫生清洁;

(7)爱护公物,小心使用单位机器设备、工具、物料,不得拿走或故意损坏单位任何财物;

(8)提倡增收节支,开源节流,节约用水、电、气,严禁浪费公物和公物私用;

(9)搞好单位内部人际关系,团结友爱,不得无理取闹、打架斗殴、造谣生事;

(10)关心单位,维护单位形象,敢于同有损单位形象和利益的行为作斗争。

第42条员工必须遵守如下安全守则和操作规程:

(1)做好机器设备的保养、维修和用前检查工作,在确保机器设备可安全使用后,方可投入使用;

(2)操作机器设备时,必须严格遵守技术操作规程,保证产品质量,维护设备安全及保障人身的安全;

(3)设备使用过程中,如发现有异常情况,操作工应及时告知领班和相关技术人员处理,不得擅自盲目操作;

(4)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要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并及时将情况向上级报告;

(5)非机城设备的操作人员,不得随意操作机械设备;

(6)维修机器、电器、电线必须关闭电源或关机,并由相关技术人员或电工负责作业;

(7)工作场所和仓库的消防通道,必须经常保持畅通,不得放置任何物品;

(8)对消防设备、卫生设备及其他危险防止设备,不得有随意移动、撤走及减损其效力的行为;

(9)危险物品必须按规定放置在安全的地方,不得随意乱放;

(10)车间和仓库严禁吸烟,吸烟要在指定场所,并充分注意烟火;

(11)严禁携带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的危险物品进入单位;

(12)收工时要整理机械、器具、物料及文件等,确认火、电、气的安全,关好门窗、上好门锁。

第43条员工如发生工伤或者其他事故,应在事故发生之日起15日内告知单位并协助单位办理好相关手续。

第44条全体员工都有保守单位秘密的义务。在对外交往和合作中,须特别注意不泄露单位秘密,更不准出卖单位秘密。

第45条单位商业秘密是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的员工知悉,能为单位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单位采取保密措施的事项。单位商业秘密包括下列秘密事项:

(1)单位经营发展决策中的秘密事项;

(2)人事决策中的秘密事项;

(3)专有技术;

(4)招标项目的标底、合作条件、贸易条件;

(5)重要的合同、客户和合作渠道;

(6)管理诀窍;

(7)董事会确定应当保守的单位其他秘密事项。

第46条接触单位秘密的员工,未经批准不准向他人泄露。非接触单位秘密的员工,不准打听单位秘密。

记载有单位秘密事项的工作笔记,持有人必须妥善保管。如有遗失,必须立即报告并采取补救措施。

第47条员工调职或离职时,必须将自己保管的秘密文件、资料、档案和其他文书、音像资料,按规定办理移交手续。

第48条未经单位同意,员工不得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单位同类的营业。

第七章奖励与惩罚

第49条为增强员工的责任感,鼓励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劳动生产率和工作效率,单位对表现优秀、成绩突出的员工实行奖励制度。

奖励分为表扬、记功、晋升、加薪、颁发一次性奖金五种。

第50条员工品行端正,工作努力,忠于职守、遵规守纪,关心单位,服从安排,成为其他员工楷模者,给予通令表扬。

第51条对有下列业绩之一的员工,除给予表扬外,另给予记功、晋升、加薪、一次性奖金四种奖励的一种或一种以上的奖励:

(1)对于生产技术或管理制度,提出具体方案,经执行确有成效,能提高单位经济效益,对单位贡献较大的;

(2)节约物料,或对废料利用具有成效,能提高单位经济效益,对单位贡献较大的;

(3)遇有灾害,勇于负责,奋不顾身,处置得当,极力抢救,使单位利益免受重大损失的;

(4)敢于同坏人、坏事作斗争,举报有损单位利益的行为,使单位避免重大损失的;

(5)对单位利益和发展作出其他显着贡献的;

(6)其他应当给予奖励的。

第52条为维护正常的生产秩序和工作秩序,严肃劳动用工管理制度,单位对违规违纪、

表现较差的员工实行惩罚制度。

惩罚分为:扣款、警告、记过、提前解除劳动合同四种。

第53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经查证属实,每次扣款5至50元,并可以警告1次;每警告2次视为记过1次;

(1)委托他人打卡或代替他人打卡的;

(2)无故旷工或虽打卡却未正常上班的;

(3)无正当理由多次迟到或早退〈每次3分钟以上)的;

(4)不戴工作证或不穿工作服进入工作区的;

(5)擅离职守或串岗的;

(6)消极怠工,上班干私活的;

(7)工作时间,与别人闲聊、打闹嬉戏、大声喧哗的;

(8)工作时间打瞌睡的;

(9)工作时间在网上聊天、炒股、玩游戏的;

(10)工作时间未经同意会客,或多次打私人电话的;

(11)对客户的态度较恶劣的;

(12)下班后不按规定关电、水、气及关窗、锁门的;

(13)浪费单位财物或公物私用的;

(14)非设备操作者,随意操作设备的;

(15)未经许可擅带外人入工作区参观的;

(16)违反单位规定携带物品进出厂区的;

(17)随意移动消防设备或乱放物品,阻塞消防通道的;

(18)携带危险物品进入单位的;

(19)在禁烟区吸烟的;

(20)随地吐痰或乱丢垃圾,污染环境卫生的;

(21)在宿舍留宿外人的;

(22)有其他与上述情形情节相当的情形的。

第54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经查证属实,每次扣款50至100元,并可以记过1次:

(1)无正当理由不服从单位正常调动或部门负责人的工作安排的;

(2)工作期间擅离岗位,给正常生产造成较大影响的;

(3)浏览不良网站,导致病毒感染,给正常工作造成较大影响的;

(4)在上班时间打牌、下棋的;

(5)利用工作或职务便利,收受贿赂的;

(6)违反劳动纪律和工作守则,给单位造成20__元以上经济损失或者不良影响的;

(7)将单位内部的重要文件、帐本给单位外的人阅读的`;

(8)对抗上司及其他管理人员的批评教育,造成较坏影响的;

(9)无理或闹,打架斗殴,影响单位生产秩序和员工生活秩序的;

(10)无事生非,挑拨离间,人为制造员工之间、员工与管理人员之间矛盾的;

(11)擅自撕毁或者涂改单位张贴的各类公告信息和通知的;

(12)在宿舍私接电源或使用电炉、煤油炉的;

(13)有其他与上述情形情节相当的情形的。

第55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经查证属实,视为劳动合同法所指的严重违反单位规章制度,单位有权解除劳动合同,并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1)1个月内累计旷工超过5日或者1年内累计旷工超过15日的;

(2)违反劳动纪律、操作规程,造成单位经济损失10000元以上的;

(3)违反单位保密制度,泄露单位商业秘密,造成单位经济损失10000元以上的;

(4)盗窃、贪污、侵占或者故意损坏单位财物,造成单位经济损失1000元以上的;

(5)与本单位管理人员及员工发生冲突被治安拘留的;

(6)1年内被记过2次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8)经员工大会或者员工代表大会认定为严重违反规章制度的。

第56条员工违纪违规,认识态度较好,并有悔改表现的,可以减轻或免予处理;动机不良,认识态度恶劣,可以加重处理。

第57条员工违规违纪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除按规定惩罚外,还应赔偿相应经济损失。

第58条对违纪违规员工的处理,由员工所在部门负责人根据本规章制度相关条款提出意见,报相关部门及领导审核或者备案,作出处理时一般应昕取员工本人申辩意见,处理决定须告知员工。

工会对处理意见有异议的,可以向单位提出建议。

第八章附则

第59条本用工管理制度未尽事宜或者依法修订时,将通过公告的形式补充或者更新。

第60条本用工管理制度所表示的“以上”、“以下”包括本数。

第61条本单位向每位员工发放员工手册,,员工签收或上墙公布视作己向员工公京。

第62条本用工管理制度解释权归单位人力资源部。

第63条本制度经届次员工代表大会或员工大会讨论通过,并于发布之日起生效。

简单劳动合同协议篇7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要认真填写用人单位的全称)

乙方(劳动者)姓名

一、双方在签订本合同前,应认真阅读本合同。甲乙双方的情况应如实填写,本合同一经签订,即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必须严格履行。

二、签订劳动合同,甲方应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由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的分公司负责人(委托代理人)应签章,乙方应签字或盖章,其他人不得代为签字。

三、本合同中的空栏,由双方协商确定后填写,并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不需填写的空栏,划上“/”。

四、工时制度分为标准工时、不定时、综合计算工时三种。实行不定时、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应经劳动保障部门批准。

五、本合同的未尽事宜,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一并履行。

六、本合同应使用钢笔或签字笔填写,字迹清楚,文字简练、准确,并不得擅自涂改。

七、本合同(含附件)签订后,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备查。为建立劳动关系,明确权利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遵循诚实信用原则,经平等协商一致,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劳动合同期限

(一)劳动合同期

本合同期限采用有固定期限方式。

1、有固定期限:本合同期限为(不得超过2年)年,自20__年3或4月开始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2、甲方联系人:单位办公电话(固话):

移动电话:

单位地址:

单位所在地:

3、乙方联系电话:

乙方身份证号码:

(二)试用期

双方同意按以下第任选一种种方式确定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内):

1.无试用期。

2.试用期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在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第二条工作内容

1、甲方根据生产(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在填写工作岗位生产(工作)岗位,并为乙方提供必要的生产(工作)条件。

2、乙方应按照甲方对本岗位生产(工作)任务和责任制的要求,完成规定的数量、质量指标。

第三条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培训

1、甲方必须建立健全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和操作规程、工作规范,并对乙方进行安全卫生教育,杜绝违章操作和违章指挥。

2、甲方必须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必须告知乙方所从事的工作(生产)岗位,存在职业危害因素的名称、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后果。按国家规定定期安排从事职业危害工作的乙方进行健康检查。

3、实行对女工和未成年工的特殊保护和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间,甲方按国家规定为其提供劳动保护。

4、甲方应根据需要对乙方进行必要的职业培训或为乙方接受职业培训提供必要的条件。

第四条劳动纪律

1、甲方应当依法制定和健全内部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依法对乙方进行规范和管理。

2、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的管理。

第五条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1、甲方安排乙方实行第以下三项任选一项项工作制。

(1)、标准工作制: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每周不超过四十小时。甲方保证乙方每周至少休息一日。甲方由于工作需要,经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乙方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2)、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3)、不定时工作制。

2、甲方按规定给予乙方享受法定休假日、年休假、婚假、丧假、探亲假、产假、看护假等带薪假期。

第六条劳动报酬

1、甲方按照本市最低工资结合本单位工资制度支付乙方工资报酬。

其中,乙方工资为按实际情况填写元/月。

2.甲方每月按实际情况填写日支付乙方按实际情况填写(当月/上月)工资。如遇法定休假日或休息日,则提前到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3、甲方安排乙方加班加点工作,应按国家规定的标准安排补休或支付加班加点工资。加班加点工资的发放时间为按实际情况填写。

第七条保险福利

1、甲方必须依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按时足额缴纳和代扣代缴乙方的社会保险费(包括养老、失业、医疗、工伤、女工生育等保险)。

2、甲方可以根据本企业的具体情况,依法制定内部职工福利待遇实施细则。乙方有权依此享受甲方规定的福利待遇。

第八条合同的变更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双方可以变更本合同:

1、双方协商同意的;

2、乙方不胜任合同约定的工作的;

3、由于不可抗力或合同订立时依据的其他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本项所称重大变化主要指甲方调整生产项目,机构调整、撤并等。

第九条合同的终止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本合同应即终止:

1、本合同期限届满;

2、乙方达到法定退休条件的;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终止情形

第十条合同的解除

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2、乙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其他情形。

3、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或者额外支付乙方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本合同。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甲方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后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双方不能依本合同第八条第3项的规定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的;

4、乙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据前款的规定解除本合同;

(1)、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并被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2)、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医疗期内的;

(3)、《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的其他情形。

5、乙方提前三十日(试用期提前三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乙方担任重要职务或执行关键任务并经双方约定乙方不得解除本合同的除外。

6、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解除本合同:

(1)、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3)、《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一条本合同终止或解除,甲方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本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乙方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不得无故拖延或拒绝。

第十二条合同的续订

1、本合同期限届满后,经双方协商本合同可以续订。

2、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除乙方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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